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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正能量2015-12-22

已有 545 次阅读2015/12/22 21:26 |系统分类:中医知识

这是王国强局长对中医药法草案的说明的部分内容∶ “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的中医医师、诊所准入管理制度,草案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即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分类考核,考核合格即获得医师资格,并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从事医疗活动,并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草案规定:以考核方式取得医师资格的,只可在考核、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中医诊所只能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内的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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