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济缘 于 2015/2/16 06:31 编辑
古代小时的概念:
宋代以后把每个时辰平分成两部分,“时辰的前一小时为‘初’,后一个小时为‘正’”(《中国历史大辞典·科技史》“干支纪时法”条)。《宋史•卷七十六·天文志第一》“皇佑漏刻”条载“每时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为时正,终八刻六分之二则交次时”,即每个时辰为八刻六分之二,前四刻六分之一为时初,后四刻六分之一为时正。明代实行九十六刻制后,时初即一至四刻,时正即五至六刻。这样“一日分十二时,每时又分为二,曰初、曰正,是为二十四小时”(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七》“二十四时”条)。时分初正后,我国计时系统更加精确完善。《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执事太监启道:‘时已丑正三刻,请驾銮。’”(俞平伯校,启功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第192页),“丑正三刻”即凌晨2点30分至45分。又《第十四回》:“(王熙凤)卯正二刻我来点卯,巳正吃早饭,凡有领牌回事的,只在午初刻”(同上,第140页),“卯正二刻”为6点15分至30分,“巳正”为10点至11点,“午初刻”为11点至11点15分。又《第八十九回》:“(宝玉)猛听架上钟响,自己低头看了看表,针已指到酉初二刻了”(同上,第1013页),这里的“酉初二刻”当为下午5点15分至30分。
明清时期西方计时方法传入我国后,因为在量上的等价关系而将“hour”翻译为“小时”,二者相融合,同时我们仍将“时辰”称为“时”,也被称为“大时”。“小时”在晚清及民国文献中开始大量出现,如“仙曰:‘念汝至诚,罚跪二小时,前罪免议。’”(陶菊隐《龙济光》),又如“幸局长素识冯,为之缓颊,卒禁锢三小时,令具不再妄言甘结,由倪源元珠宝铺取保释放云”(姜泣群《冯和尚》)。
现代小时的定义:
需要指出的是,西方24时制是喜哈恰斯(Hipparchus,约公元前190—前125年)和托勒密(Claudius Ptolemaeus,约90年—168年)继承古巴比伦的计时方法,他们规定正午为一天的开始,直到1925年才改为子夜为一天的开始(参《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卷》,第89页)。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国际上对“小时”做出了新的定义:1小时(hour)=3600秒(seconds);1秒(second)为:“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阶间跃迁对应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这是从物理学角度给时间进行的定义,从而适应了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计时制度的要求。
古今小时的区别:
综上所述,今天小时的概念来自古巴比伦,并经过欧洲人人围的变更过,也就是我们今天这种时间观念,不是靠观测太阳得到的天时,而是一种人围制定的法令。这种法则是不能适应中医天人合一的理念的,子午流注应该依据天时而不是依照法令。
最后要强调的是,一个时辰等于日晷上的两小时,并不等于钟表上的两小时。太阳的影子一年四季是有变化的,每一个时辰的长短都不是固定的60分钟,另外每个地点的时辰也是有区别的。所以要用子午流注施药的话,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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