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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尹湯液經》(全本.文字版)----民国楊紹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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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21: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录章名

太陽病證論第一
陽明病證論第二
少陽病證論第三
太陰病證論第四
少陰病證論第五
厥陰病證論第六
病不可發汗證第七
不可發汗上篇上
不可發汗上篇下
不可發汗中篇上
不可發汗中篇下
不可發汗下篇上
不可發汗下篇下
病可發汗證第八
可發汗上篇
可發汗中篇
可發汗下篇
發汗以後證第九
發汗後上篇
發汗後中篇
發汗後下篇
病不可吐可吐吐後證第十
病不可下證第十一
不可下上篇
不可下中篇
不可下下篇上
不可下下篇下
病可下證第十二
可下上篇
可下下篇
發汗吐下後證第十三
發汗吐下後上篇上
發汗吐下後上篇下
發汗吐下後中篇上
發汗吐下後中篇下
發汗吐下後下篇上
發汗吐下後下篇下
結胸痞第十四
結胸痞上篇上
結胸痞上篇下
結胸痞下篇上
結胸痞下篇下
腹痛第十五
嘔吐噦第十六
嘔吐噦上篇
嘔吐噦下篇上
嘔吐噦下篇下
吐利第十七
吐利上篇
吐利下篇
下利第十八
下利上篇
下利中篇上
下利中篇下
下利下篇
下利便膿血第十九
火邪清血第二十
氣上撞第二十一
心下悸第二十二
心下悸上篇
心下悸下篇
消渴第二十三
衄第二十四
如瘧第二十五
熱入血室第二十六
發狂喜忘瘀血第二十七
發黃第二十八
發黃上篇
發黃中篇
發黃下篇
中濕第二十九
風水皮水黃汗肺脹第三十
風水皮水篇
黃汗篇
肺脹篇
中暍第三十一
剛痙柔痙項背強第三十二
剛痙柔痙篇
項背強篇
咽痛第三十三
咽痛上篇
咽病下篇
辨脈法
平脈法上
平脈法下


考次《湯液經》序

第一次校字: 2007-02-01
第二次校字: 2007-02-02
第三次校字: 2007-02-04

醫家典籍,向推仲景書為湯液家鼻祖。仲景之前,未有傳書。惟皇甫士安《甲乙經.序》云:『伊尹以亞聖[1]之才,撰用神農《本草》[2]以為《湯液》,漢張仲景論廣《湯液》為十數卷,用之多驗。』據士安言,則仲景前尚有伊聖[3]創作之《湯液經》。仲景書本為《廣湯液論》,乃就《湯液經》而論廣之者。《湯液經》初無十數卷,仲景廣之為十數卷,故云『論廣《湯液》為十數卷,』非全十數卷盡出其手也。玆再即士安語而詳之。夫仲景書既稱為「論廣《湯液》」,是其所作,必為本平生經驗,就伊聖[3]原經,依其篇節,廣其未盡;據其義法,著其變通。所論廣者,必即以之附於伊經各條之後。必非自為統紀,別立科門,而各自成書。以各自為書,非惟不得云『廣』,且亦難見則柯,勢又必將全經義法,重為敷說。而仲景書中,從未見稱引一語,知是就《湯液經》而廣附之者。若然。則《湯液經》全文,則在仲景書中。一字未遺矣。
[1] 作「元聖」。
[2] 作「《神農本草》」
[3] 作「任聖」

仲景書讀之,觸目即見其有顯然不同之處。即一以六經之名作條論之題首,一以『傷寒』二字作條論之題首。再讀之,又得其有顯然不同之處。即凡以六經名題首者,悉為書中主條。凡以『傷寒』二字題首者,悉屬篇中《廣論》,而仲景即自謂其所作為論「傷寒卒病」。於是知以『傷寒』二字題首者為仲景所廣,以六經名題首者為伊聖之經。標幟分明,不相混竊。孰經孰傳,讀者自明。於以知士安之言,果不虛妄。

《湯液經》後世無傳本,惟班固《漢書.藝文志》載『《湯液經法》三十二卷』,未著撰人姓名,今其書亦不傳。然即其名,以測其為書,知為湯液經家,憲章《湯液經》而作之者。湯液經家述論之著錄者,莫古於此。其書名為《湯液經法》,知《湯液經》原文必悉具書中,無所抉擇,於是知東漢時,《湯液經》尚巋然獨存。

《湯液經》為方技家言,不通行民間。惟湯液經家授受相承,非執業此經者不能得有其書。醫師而異派者,無從得睹其書。漢世岐黃家言最盛,湯液經學最微,以是傳者蓋寡。嘗謂醫學之有農尹、岐黃二派,猶道學之有羲孔、黃老二派。岐黃之說,不如農尹之學之切實精純。黃老之言,不及羲孔之道之本末一貫。岐黃學派,秦漢以來,流別甚多,著錄亦廣。《漢志》所載《五臟六腑痹十二病方》三十卷、《五臟六腑疝十六病方》四十卷、《五臟六腑癉十二病方》四十卷、《風寒熱十六病方》二十六卷、《五臟傷中十一病方》三十一卷、《客疾五臟狂顛病方》十七卷,胥屬岐黃家言。知者,以湯液家以六經統百病,岐黃家以五臟六腑統百病。而熱病客疾,亦皆岐黃家之詞。故知凡此諸屬,皆岐黃家言也。農尹之學,則稽諸載記。湯液家外無別派,《湯液經法》外無二書;足證此學在當時孤微已極。幸仲景去班氏未遠,得執業此經,而為之論廣。伊聖[1]之經,賴之以弗墜。此其傳經之功。實較論廣之功,尤為殊重,而絕惠偉,可貴可謝者也!《名醫錄》云:『仲景受術於同郡張伯祖。』《醫說》引《張仲景方論.序》云:『張伯祖南陽人,性志深簡,篤好方術,診處精審,療皆十全,為當時所重。同郡張仲景異而師之,因有大譽。』據此。則伯祖實為《湯液經》傳經大師。
[1] 作任聖

或曰。仲景書開端即首揭中風、傷寒、溫病,全書所論悉不外此三端。是以三陽三陰篇中,屢有特為標出之中風與傷寒條。所標出之傷寒條,即論所首揭之傷寒病,非作者有兩人也。予叩之曰:篇中屢有特為標出之中風條與傷寒條,何以全書無一特為標出之溫病條?又案所標出之中風條,『中風』二字之上悉冠有六經之名。如在《太陽篇》者,必題云『太陽中風』。在《太陰篇》者,必題云『太陰中風』。何以所標出之傷寒條,無一上冠有六經名者?既云標出之傷寒條為論傷寒病,則是凡以『傷寒』二字題首者,決無有論涉中風與溫病者矣。然檢《辨太陽病.中篇》[1]有云:『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主之。』今案此條證論,首稱『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據其句中所云之『復』字,知未發汗前必煩。考本篇論『煩』之條有云:『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證以是條所論,則屬煩躁而應服發汗藥者,實為中風證。其『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下稱云:『脈浮數者,可更發汗』。而《辨太陽病.末篇》有云:『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證以是條所論,則脈浮數而應解表者,亦為中風證。其『脈浮數者,可更發汗』下云『宜桂枝湯主之』,而《辨太陽病.首篇》有云:『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又《辨太陽病。中篇》有云:『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攻邪風者,宜桂枝湯主之』。據是二條所論,則屬桂枝湯證者,亦為中風證。以上諸證,證明『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主之』全條所論,字字皆屬中風。何以此條論首,不題之為『中風』,而幻題之云為『傷寒』?
[1] 繁體版作「然檢辨《太陽病.中篇》」,據簡體本改。

又《陽明篇》有云:『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據此條文中所云之『若吐、若下後,不解』,知其未曾服發汗藥。據其所云之『不惡寒』,知其病本不惡寒,非因服發汗藥而惡寒乃解者。據其所主之大承氣湯,知非不可下之風溫症,而為發熱不惡寒之溫病。何以此條亦幻題云『傷寒』?如此之類,篇中尚多,究作何解,於是難者啞然。

愚徐為之解曰:玆即《廣論》之故也。伊聖[1]《湯液經》,以六經名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仲景《廣論》[2]以『傷寒』二字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是以篇中以『傷寒』二字題首之條,有論中風者,有論溫病者。伊聖[1]以六經名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理出當然。仲景以『傷寒』二字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例援舊慣。《難經.五十八難》云:『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據此之云,足見中風、傷寒、溫病三端,舊醫統謂為傷寒。仲景之作。欲不溷於伊經,捨易題首,無由辨識。而易題之辭,求如六經名之能統中風、傷寒、溫病三端者,實捨『傷寒』二字之沿習語,無有可取。故遂假之以作標幟,藉以別於伊聖[1]之經。篇中論首『傷寒』二字之上,悉未冠有六經名者,即職是之故。若謂此二大標幟為出一人之手,豈有既已以六經名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又復別以「傷寒」二字題首統論中風、傷寒、溫病者?若謂以『傷寒』二字題首之條,為專論傷寒病,則明標題云「傷寒」,而所論者乃中風。明標題為「傷寒」,而所論者乃溫病。作者並不發熱譫語,何至顛倒若是?至仲景之所以必以『傷寒』二字題首者,以前此經師所廣,悉仍以六經名題首。篇中辭句較異者皆是,遂致與伊聖[1]之經混同無別故也。以六經名題首言增廣諸條,疑即出《湯液經法》,惜無文以據明之。至伊經之所以不標出溫病者,以溫病與中風傷寒之區分甚顯,不必標出而已易明故也。其所以必標出中風者,以中風與、傷寒之辨甚微。必須標出而畔岸乃見也。其所以不標出傷寒者,以已標出中風,而為傷寒者自可見也。
[1] 作任聖
[2] 簡體版無《》符號

又伊聖[1]之經,於中風、傷寒、溫病三端,惟標出中風一門;仲景之於伊經,亦尚左尚右,亦步亦趨,其《廣論》[2]中有如是之一條云:『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嗚,心下痞堅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堅也。甘草瀉心湯主之』。此條論首之『傷寒中風』四字,即仿伊經之標題。云『太陽中風』、『陽明中風』者,其上之『傷寒』二字,為中風、傷寒、溫病三端之總括語,其下之『中風』二字,乃為實指三端中之中風證。故此條所論證象,悉是中風誤下,而非傷寒。若以之解作傷寒病與中風病,則是傷寒、中風證象方治,壹是渾同,無有別異者矣。於是難者渙然。
[1] 作任聖
[2] 簡體本無《》符號

然猶曰:《商書》[1]灝灝,估屈聱牙。此則文從字順,不類《伊訓》[1],何也?愚語之曰:齊人傳經,每以齊語易故言,故齊詩、[2]齊論,多有異文。墨子引書,亦喜以時語變古語。《史記.五帝三王本紀》所援載虞、夏、商、周之典謨訓誓。其原文之古語,史遷每以訓釋之字更之,致與《尚書》所載,語則同而詞迥別。蓋周秦兩漢,傳學之風尚,類喜以今字易古字,以時語變古語,故《逸周書》亦文從字順,非偽作也,傳之者以訓釋之字更之之故也。《湯液經》傳自漢師,自不能別於風氣之外。此經之文從字順,與墨子引書,史公紀古,齊詩齊論之有異文,《逸周書》之文從字順同故。皆傳經之師,以今字易古字,以時語變古語,以訓釋之字,更原文之所致。如「圊」者,廁也,今字也。古文字少,假借『清』為之。凡《脈經》本中,諸言『必有清血』、『必清膿血』,字皆作『清』,而三陽三陰篇本,則有作『圊膿血』者矣,此則為其以今字易古字者也。又何休《公羊解詁.文十三年》傳注云[3]:「『所,猶時』,齊人語也」,『所』即古語,『時』即今語也。凡《千金翼方》本中,諸言『日晡所發熱』、『日晡所發潮熱』,語皆作『所』。而《脈經》本,則有作『日晡時』者矣;此則為其以時語變古語者也。又顏師古《漢書.高帝紀》注云:『若,及也。』《脈經》第九卷,《平熱入血室篇.婦人傷寒章》:『無犯胃氣若上二焦,必當自愈』。《千金翼方》本作『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當自愈』。此即為其以訓釋之字更原文之證也。又古人傳學,悉由口授。後師說之,每多隨意舉文,不遵原次。或增其字句,或減其字句,或改易其字句。故有一條兩舉,而彼此異詞者,亦多折節錯出,失次失類者。此等情實,試舉《脈經》第七卷校之,逐頁可見,斯亦《湯液經》文,與《伊訓》、《太甲》離其肖貌之又一大因也。即以《尚書》證之:《尚書》傳自孔門,歷秦至漢,年數未多,已有今文古文之大異。《湯液經》由商初以至漢末,經歲幾及二千,其間師師相承,其詞其句,不知其幾經改易。若硜硜然,執《伊訓》、《太甲》之文,以比擬求信,恐果得原文原本,亦將因不通其句讀,與不識其字之故,又必攻其為偽作者矣。且篇中去舊貌未遠者,亦尚有,如《脈經》第七卷《可發汗篇》:『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屬桂枝湯證』。此條之文與《商書》、《商頌》,形貌即甚相近,其方質廉厲之氣,比諸東溪之逸靡,西京之宏肆,秦書之譙譙,周書之諤諤,顯有時代之別。以仲景之善於屬辭,極力模擬,亦僅得其肖貌,而神弈骨駿之概,不逮遠甚。即此證之,其真為伊聖之作,固無疑矣。又此條三陽三陰篇本作『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此增減其一二字,而文氣頓覺近時。察乎此,即得《湯液經》文,所以不類伊訓之實矣。至是難者「唯唯」。
[1] 繁體本無《》符號
[2] 依簡體本加、符號
[3] 簡體本作:何休《公羊解詁》文十三年傳注云

《廣論》之惑已明,再辨叔和撰次。《甲乙經。序》又云:『近世太醫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遺論甚精』。案今本仲景書卷端即題云:『王叔和撰次』。以士安言解之,所謂「撰次」者,即撰集仲景遺論,以之次入仲景書中是也。若然,則今本仲景實為伊聖[1]之《湯液經》、張仲景之《廣論》、王叔和之《仲景遺論撰》[2],三種集合而成。求之叔和撰次書,見《辨太陽病.首篇》,其篇末二條之前條云:『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其後條云:『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師曰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此二條證治悉同,前條首題『傷寒』二字,自是仲景自為,後條『問曰』『答曰』之語,必出仲景弟子記錄。以『問曰』若是仲景。則書中必不復有前條;『答曰』為是仲景,則其語自屬遺論。再證以前條為《脈經》中撰次本所有,後條為《脈經》中撰次本所無。既有此取捨之印迹,更見其屬撰次之顯然。據是以推,《辨脈》《平脈》二篇,皆屬問答。則二篇悉是弟子之書。惟《辨脈法》之答語稱『答曰』,《平脈法》之答語稱『師曰』,有此顯異。又二篇辭氣,亦多不類,必作者本非一人,以其俱為脈論之遺,故併撰而駢次書首。再推之,《霍亂篇》之問答二,合三條;《陽明篇》之問答五,合八條;《太陽末篇》之問答一,合六條,皆與《辨脈法》篇、《太陽.首篇》者同出一手。
[1] 簡本作「任聖」
[2] 仲景遺論傳,繁體本無《》符號
[3] 繁體本作:「師曰:言」,據簡體本改

玆又有可論者,據成本《陽明篇》篇首之問答一,合三條,其『問曰』『答曰』並載在首條。假使去其首條不錄,節取後之二條,則無由見其為問答之語,即無由訂之為遺論,次中此類,不得謂無。如《辨太陽病.中篇》,『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一條,《脈經》錄此,『病發熱』上,有『師曰』二字。又同篇『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也』。《金匱》錄此,『病人脈數』上,有『問曰』二字,『此以發汗』句作『師曰,因發其汗』六字。如此之類,因或削去『問曰』、『師曰』,後遂無由知其為遺論。然亦有最易知者,即此等條文既未以六經名題首,亦未以『傷寒』二字題首。推之凡未冠有六經之名,未冠以『傷寒』二字者,其語必屬遺論。

玆舉《少陰篇》以證之:《少陰病篇》[1]全篇,總四十五條,中以『少陰病』三字冠首者,居四十四條。其一無題首之條,據《千金翼方》本,則本與上條共為一條而不分拆。如是則是《少陰病篇》全篇,無有一條不以『少陰病』三字題首者。以是篇之條條必以『少陰病』三字冠首論之,知凡屬《湯液經》文,無不以六經名題首。以一若不題,則陷人莫知其於六經誰屬,而致差誤故也。推之仲景《廣論》,一若不題,則致使人惘然,莫知其經傳誰屬?知仲景自著,亦必悉以『傷寒』二字題首。若然,則凡無題首之條,謂非遺論莫屬矣。
[1] 簡體本無《》符號

然亦有例外者,如成本《辨太陽病.首篇》,『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此為有題首者也。其下云:『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是條即無題首。以此與上本為一條,因後人分之為二,遂致後者失去題首。為中此類尚多,除之則無非遺論。

又有類似以六經名題首,實非《湯液經》文,為屬仲景遺論,不可不詳為辨別者。如《厥陰篇》之首條云:『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即吐,下之不肯止』。此條論首,『厥陰之為病』句,即為類似以六經名題首者也。知其非為《湯液經》文者。以《脈經》第八卷《消渴篇》載此文,『厥陰之為病』上,有『師曰』二字。以此語例推之,知《太陽篇》之首條云『太陽之為病。頭痛項強而惡寒』;《陽明篇》之首條云『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少陽篇》之首條云『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太陰篇》之首條云『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堅』;《少陰篇》之首條云『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與《厥陰篇》之首條『厥陰之為病』條,皆出一人之作,皆屬仲景遺論,皆由叔和撰次。

叔和非惟撰次三陽三陰篇已也,即仲景序中『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五句,與『…若能尋余所集,則思過半矣』,至『…夫欲視死別生,實為難矣』一節,悉出其撰次。知者以此篇序文,讀其前半,韵雖不高而清,調雖不古而雅,非駢非散,的是建安。『天布五行…』與『省疾問病…』二段,則筆調句律,節款聲響,均屬晉音。試以《傷寒例》中辭句,滴血驗之,即知其是一家骨肉。更證以《千金方》序文中引『當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醫藥…』,至『彼何榮勢之云哉』一節,稱『張仲景曰』。而緒論中引『天布五行,以運萬類』,至『夫欲視死別生,實為難矣』一節,不稱『張仲景曰』,即知其語,非出自仲景之口。再以文律格之,『勤求古訓,博采眾方』,在文法中為渾說;『撰用《素問.九卷》』等五句,在文法中為詳舉。凡渾說者不詳舉,詳舉者不渾說。原文當是『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采眾方,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此本辭自足,而體且簡。若欲詳舉,則當云『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不當渾說後,又詳舉也。且仲景為醫中之湯液家,湯液家舉書,不舉《湯液經》而舉《素問》,不數伊尹而數岐黃,何異家乘中不係祖禰而譜諜東鄰也?至其下之『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云云。殊不知三部九候乃鍼灸家脈法,非湯液家脈法。鍼家刺在全身,勢不能不遍體考脈。湯液家重在現證,脈則但侯其表裏寒熱、藏府虛實、榮衛盛衰,以決其治之可汗不可汗,可下不可下而巳矣。故診一部亦已可定,不必遍體摩挲,以湯液家而用鍼灸家罵湯液家之語罵人。仲景縱亦精於鍼灸脈法,何至遽憒眊而矛盾若是?

且《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三書,三陽三陰篇中,無一語道及。《辨脈》、《平脈》之『答曰』『師曰』類,又非仲景自作。其《傷寒例》一篇,為叔和之作,篇中已有明文。而《傷寒例》即首引《陰陽大論》,篇中之語,亦即悉出此三書。是三書乃叔和撰用之書,非仲景博釆之書也。再以叔和撰次者證之:叔和撰次之篇,有《平脈法》一篇,此撰用之書,有《平脈辨證》一種。此撰用之《平脈辨證》,即《平脈法》出處之注腳。《平脈法》既為出於《平脈辨證》,則《平脈辨證』必非仲景所博釆。又三陽三陰篇中,叔和撰次之可考見者,除『問曰』、『答曰』之《辨脈法》類,與『問曰』、『師曰』之《平脈法》類外,無第三類。此撰用之書除《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三書,為撰用《傷寒例》之書外,亦惟《胎臚藥錄》、《平脈辨證》二種。《平脈法》之『問曰』、『師曰』類,既為出於《平脈辨證》,則《辨脈法》之『問曰』、『答曰』類,必為出於《胎臚藥錄》無疑。由是言之,叔和之作偽,實欲自見其所撰用之書。下之二段,為自述其淵源所自而已。惟其如是,今遂得知叔和之學,是岐黃而不是農尹,決非仲景衣缽弟子。

雖然,叔和之學,雖非出自仲景,然於仲景書致力頗勤。其生平於仲景《傷寒論》曾撰次三次;遺論、餘論,亦撰次兩次。其初撰之《傷寒論》,載在《脈經》第七卷;遺論、餘論,載在《脈經》第八、第九兩卷。今之《金匱要略》,遺論、餘論之再撰本也。今之《傷寒論》,再撰、三撰合刻本也。其再撰本,即諸可不可八篇是也。三撰本,即三陽三陰篇是也。明其為如此者,以叔和於諸可不可篇首自言之。叔和於諸可不可篇首序云:『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陽三陰,出在諸可不可中也。』其所云『比之三陰三陽篇』中之『比』字,作『次』字解。比,次也。見《儀禮.少牢.饋食.禮注》、《周禮.世婦注》、《漢書.邱江公傳注》,『之』字作『諸』字解,言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因復類合諸可不可方治,次諸三陰三陽篇中,此易按尋,而見其要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陽三陰,出在諸可不可中也。叔和自謂其所撰次之作為如是,故知「諸可不可」八篇,為叔和再撰本;其三陽三陰篇,為叔和自即其初撰、再撰二本,於「諸可不可」門中,取其以『太陽病』三字冠首者,舉而悉次為《太陽篇》;以『陽明病』三字冠首者,舉而悉次為《陽明篇》;以『少陰病』三字冠首者,舉而悉次為《少陰篇》。隨以『傷寒』二字題首之條,與其所撰之遺論,各從證類,依次比附其間。惟餘不止是三陽三陰之五十八條,猶留守於「諸可不可」篇內,未次入三陽三陰篇中。三撰本之成,大略為如此。

或曰:不然也。叔和此序之意,言「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三陽三陰篇中,殊難得其要領,因重集「諸可不可」方治,較諸三陽三陰篇中,此易按尋,而見其要也。愚曰:若如所釋,則是後撰者為正集,先撰者可不必存也。既云因三陽三陰為難見其要,乃復撰「諸可不可」篇,則「諸可不可」篇撰就之後,自應廢去三陽三陰篇而不之存。即欲存之,亦理宜以之附於「諸可不可」篇後。今既未以「諸可不可」篇居於正位,列之於前,而僅存之於副附之地,則斯釋也,恐未能合事實者也。玆請舉證,以申吾說。如《辨太陽病.上篇》云:『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此條之文,《脈經》本以之入《可汗篇》。其下云:『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桂枝加附子湯主之。』此條之文,《脈經》本以之入《汗後篇》。又其下云:『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此條之文,《脈經》本以之入《汗吐下後篇》。又其下云:『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則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麻黃一湯。』此條之文,《脈經》本以之入《不可汗篇》。如此四條,同為太陽病桂枝湯方加減症。而「諸可不可」本,以之分屬四篇。遇有急病,愈卒尋按,請問是易見其要?難見其要?今悉以之次入《太陽篇》同條共貫之列,遇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請問是易見其要?難見其要?叔和此序,如是解之,請問孰說誰通?難者語塞。

已乃返轍回輪,尋緒研討。竊思三撰本之以三陽三陰篇分門既為改組部居之作,則初撰再撰之以「諸可不可」分門,必為就原書篇目撰次之作。因初撰、再撰,意止注於撰條,未暇計及篇目,故二篇皆同以「可不可」分門,以其未變原書篇目之舊之故也。惟初撰意在博收,未謀甄別。凡出弟子籍中所載,雖異端雜說,咸並錄之,故《脈經》所次中,多《內經》與他書之文,再撰已在今《傷寒論》中,知是為叔和初先起意,專集張氏一家之言之作。夫既立意專存一家之言,則勢又不得不獨擇遺論,揖退各家,即即初撰,詳加鑒別而重訂之,去其初所取之《內經》雜說以成之者。叔和三作,比較雅純,推其既為改遵張氏家法,則其於原書門類,必亦未便輕易,於是知再撰之《汗、吐、下》與《發汗後》及《發汗吐下後》八篇,必為仲景《廣論》篇門之舊,亦必即為《湯液經》篇門之舊。是故《湯液經》條文,每條皆以六經名題首,以其篇門為諸「可」與「不可」,不於每條皆冠六經之名,則致使人莫知其於六經誰屬而滋迷惑。設《湯液經》原本分門為三陽三陰篇者,則其凡在《太陽篇》之條,夫人而知其為論太陽病。凡在《陽明篇》之條,夫人而知其為論陽明病。不必每條皆冠六經之名,以故知以諸可不可分門者,為《湯液經》篇門之舊。叔和初撰、再撰之作,大略亦為如此。迨再撰書成,後始覺察。若即取論首標題之六經病名,分類成篇,同經之病,皆在一處,遇有急病,倉卒尋按,必更易見其要,於是乃更有三撰三陽三陰篇之作,繼復覺察三陽三陰篇,雖易案尋而見其要,然於古人「可不可」諸大法,則又反為所掩晦,而未易警覺。於是又以其再撰之諸可不可本,附刻於三陽三陰篇後,一以見不止是三陽三陰之五十八條,一以存古法於後世,俾與三陽三陰篇成一經一緯。叔和以二、三兩撰合刻之意。大略亦必為如此。此撰出後,大行於世,代有傳本。至宋成無己所刻之注本行,而各本皆亡。案:無己之注,愚甚疑之。因《明理論》、《藥方論》二書,同為無己所撰,而二篇之文,遠較《論注》為拙劣故也。愚疑《論注》為宋前人所撰,因兵燹播遷,人失物亡,無己得之,經歲既久,見河山易號,地是人非,竟於晚年潛以己名,冒而刻之。更復剽竊注意,加以敷衍,成《明理論》、《藥方論》二書。而冒竊證物,不知不覺遂由己手親造以立。試以二篇之文,與《論注》之語比勘驗之,其迹自見,且甚彰也。林校本亦然。林校本中之編錄為宋以前人治《傷寒論》者之所為。高繼衝於兵燹中得之,於開寶中進之。林校言其文理舛錯,未嘗考正,果其書出繼衝之手編錄,早已考正,絕無舛錯,因其文理有舛錯,可以決其必係得其傳鈔。又因開寶入宋,年僅數歲,故又從可覺其必非宋代之物云。此注作者因不識叔和合刻之意,單凡「諸可不可」八篇;同於三陽三陰篇之數百餘條,盡以為復出而削除之,致諸可不可八篇,遂有有其名而無其書者二篇,餘篇亦僅存不止是三陽三陰之孤論五十八條。而再撰本,遂亡於毒手。幸叔和《脈經》猶存,後之校者,復於《不可汗》、《可汗》二篇,詳據宋版高進本,備注出其所削去之文,再撰本因得留一半身遺照,以至於今。《湯液經》原本,亦因得據之以略可考見。斯則殆有鬼神為之呵護而致然者也。

抑又思:叔和言『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細繹其語氣,似三陽三陰篇,亦為《湯液經》中所有者。蓋因其言「次諸三陰三陽篇中」,知叔和再撰本亦有三陽三陰篇,因其言「復類合諸可與不可方治,次諸三陽三陰篇中」,知再撰本之三陽三陰篇無方治之條。叔和再撰本篇目,既為本諸仲景《廣論》,而《廣論》篇目,又為全出自《湯液經》,則《湯液經》中,自亦必有此無方治條之三陽三陰篇。今叔和再撰本,已非完本,不可復案,乃惟就初撰、三撰二本而詳校之,見三撰本之三陽三陰篇中,凡屬載在篇首,總論六經證形,而不言方治之若干條文。如《辨太陽病篇》:『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自此至『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數條,以及其餘五經篇中,凡屬類此之條文,《脈經》第七卷諸可不可門中悉無之,於是知《湯液經》中,確有此三陽三陰篇。此等條文即載在三陽三陰篇中,專明六經證形,而不及方治,其方治之條,悉載在諸可不可篇。又知此無方治條之三陽三陰篇,必列在諸可不可篇前。以此等條文所論,全屬開宗明義;而叔和三撰亦以此等條文,列之於各篇之前之故也。至是乃詳知叔和之言『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者,即言為「復取後之諸可與不可方治,次於前之三陰三陽篇中」是也。允若是,則《湯液經》篇目,得此一語而更已明矣。

又案:仲景書稱為《論廣湯液》,而仲景所廣者,自謂其為「傷寒」,為「卒病」,則《湯液經》中,自亦必有傷寒,有卒病。因思《湯液經》中之諸可不可篇,為論中風、傷寒、溫病、風溫四種,即《太陽篇》篇首題論之所揭示者也。此四種,舊醫通謂為「傷寒」。仲景之所謂《傷寒論》,必即謂諸可不可篇,《卒病論》必即謂《痙、濕、暍》等篇。又因見叔和初撰之諸可不可篇未載有《痙、濕、暍》之文,而三撰亦未以之次入三陽三陰篇中,知《痙、濕、暍》三門,其原本自為一篇,不在諸可不可篇內,即不在《湯液經》中之《傷寒論》內。《痙、濕、暍》三門為卒病,既不在諸可不可篇內,則他之卒病,必亦如《痙、濕、暍》之例,在諸可不可篇外,獨立自成一篇。如《金匱。水氣病篇》有《湯液經》太陽病一條,論風水、皮水、黃汗、肺脹,肺原作脾.誤。此亦《卒病論》也。而諸可不可篇亦無其文,益以此據證明《湯液經》中凡屬卒病,皆不在諸可不可篇內,更屬必確而無可疑。於是又知《湯液經》篇目,諸可不可八篇外,尚有「卒病」等篇。

繼又思《湯液經》中,凡屬卒病皆在諸可不可篇外,獨立自為一篇,固矣。然以《金匱》篇目訂之,如消渴,如黃疸,如奔豚腹滿,如嘔吐噦下利,皆《卒病論》也。卒病宜在諸可不可篇外,諸可不可篇內不應有其文。今之諸可不可篇內列有其文者,此則必有其故。因是又取叔和撰次諸篇而詳案之,乃悟今之諸可不可篇內,有論消渴、黃疸、嘔吐、下利諸文者,為叔和自卒病門中,撰而次入之之故。必其然者,以叔和於《痙、濕、暍》篇首親言之。叔和於其三撰之《痙、濕、暍》篇首序云:『傷寒所致,太陽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此序之意,言凡屬卒病皆為因傷寒所致。惟有痙、濕、暍三種,與傷寒相似,卻各自不同。宜應別論,不宜次入三陽三陰篇,及諸可不可篇內,故以之見於三陽三陰篇前。餘之卒病,雖云卒病,實即傷寒,宜以之次入三陽三陰篇,及諸可不可篇內。不必別論。叔和語意為如是,故知諸可不可篇,諸言消渴、黃疸、嘔吐、下利諸文,其原本不在諸可不可篇內,為叔和認其為本是傷寒。而自《卒病論》中撰而次之於諸可不可篇中者。今之《金匱》中,其消渴、黃疸、嘔吐、下利諸門條文,多有見於諸可不可篇中者,即其提次之蛛絲馬迹。此不惟可以證明《湯液經》中,凡屬卒病,皆不在諸可不可篇內。即《湯液經》中之諸可不可篇,為專論中風、傷寒、溫病、風溫四種,不雜卒病一條,亦因之得以證實而無疑矣。

叔和提次《卒病論》[1]文,更有一甚顯明之證。《金匱,驚悸篇》有條云:『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今案《驚悸篇》全篇,共只三條,此條為其第二條。其第一條為『寸口脈動而弱,動則為驚,弱則為悸』。第三條為『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此證之所以顯明者,因此篇標目為『驚悸』,而此條言「火邪」,火邪條廁驚悸論中,不當疑於錯簡。又此篇標目為「驚悸」,而篇中有驚之論文,無驚之方治,顯見其必有遺文。又此條證論,禿然只『火邪者』三字,顯然上端有脫節。惟一之故,由此條本為《湯液經》『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有清血。名為火邪』條之下半條。因鈔者自『火邪者』以下,提行別錄之,一條遂成二條。又因《湯液經》此條為論火邪方治,《廣論》於此下遂廣有『傷寒脈浮。而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狂,起臥不安,屬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一條,『傷寒加溫鍼必驚』一條。又因《廣論》此二條皆為論廣傷火而驚,遺論於此下,遂又廣『寸口脈動而弱,動則為驚,弱則為悸』一條遺論尚有論驚一條,論悸一條,存《脈經》第八卷驚悸門中。而即取其論文中之『驚悸』二字編目立篇。所以驚悸門中有『論火邪者』[2]之條。至王叔和初撰時,提取《湯液經》『太陽病以火熏之』條之上半條,與《廣論》[1]論驚之二條,共次入諸可不可篇中之《不可火》[1]篇內。復於原篇之內,抹殺其既提去之條。至今此篇遂失驚證方治,惟餘莫頭莫腦有如錯簡之『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之下半條。然而正亦幸其遺有此半條,於是乎原書之本樣如何?王叔和當年如何撰次?一一皆可因玆遺述而案得其實。既又持之以觀,於是乎諸可不可篇之所以羼入有『論心下悸者』數條,此篇之所以徒然只『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一條,皆得豁焉而昭晰乎其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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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和所以必以《卒病論》撰而次入於諸可不可篇中者,此則為其撰作終始一貫之意,即欲『倉卒尋按,易見其要』是也。初撰「欲易見其要」,故以《卒病論》[1]併入諸可不可篇。此雖欲易見其要,猶未徹底易見其要。三撰又以諸可不可篇,併為太陽、陽明、少陰、厥陰四篇,此之欲易見其要,乃得徹底易見其要。唯有《痙、濕、暍》[1]三門,因其非是傷寒,自始至終無放處,故別見之。此即三陽三陰篇前有《痙、濕、暍》一篇之由來也。三陽三陰篇後,有《霍亂》[1]一篇者,此亦由併《卒病論》於《傷寒論》中之故。案叔和初撰,已以『霍亂病,熱多欲飲水,用五苓散』一條,次入《可水篇》[1],是初撰尚認霍亂為係屬傷寒者也。三撰則別論之,不以之次入三陽三陰篇中者,因其論文中,有『本是霍亂,今是傷寒』一語,故又疑其非是傷寒。疑之,故不敢輕以之次入三陽三陰篇內,而謹以之附於三陽三陰篇未。此即三陽三陰篇未有《霍亂》一篇之由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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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又思:叔和初撰、再撰,皆以可不可分門;而再撰唯汗吐下三門。初撰於汗吐下外,多出可溫與灸刺、水火各門者,此中亦必有其故。因是,復取《脈經》第七卷諸可不可篇而詳研之。見前半汗吐下三門中,其方治條之言屬某湯證者,百有七條,言宜某湯者六條。後半可溫灸刺、水火各門中,言宜某湯者九條,言屬某湯證者二條。《脈經》第七卷篇目,為《病不可發汗證第一》,《病可發汗證第二》,《病發汗以後證第三》,《病不可吐證第四》,《病可吐證第五》,《病不可下證第六》.《病可下證第七》,《病發汗吐下以後證第八》,《病可溫證第九》,《病不可灸證第十》,《病可灸證第十一》,《病不可剌證第十二》,《病可刺證第十三》,《病不可水證第十四》,《病可水證第十五》,《病不可火證第十六》,《病可火證第十七》,《熱病陰陽交並少陰厥逆陰陽竭盡生死證第十八》,《重實重虛陰陽相附生死證第十九》,《熱病生死期日證第二十》,《熱病十逆死日證第二十一》,《熱病五藏氣絕死日證第二十二》,《熱病至脈死日證第二十三》,《熱病損脈死日證第二十四》,共二十四篇。

又取三陽三陰篇本校之,見《脈經》本中,諸言宜某湯者,三陽三陰篇本亦皆言宜某湯。諸言屬某湯證者,三陽三陰篇本,則統皆或言宜某湯,或言某湯主之。於是知,言屬某湯證者為一本,言宜某湯與某湯主之者為一本。因思叔和初撰、再撰,皆為就原書篇目撰次之作。此之汗吐下三門中,多言屬某湯證。則其所據撰之言屬某湯證本,篇目必有汗吐下三門。可溫灸刺水火各門中,多言宜某湯,則其所據撰之言宜某湯本,篇目必有可經灸刺水火各門。而灸刺水火各門中,有言屬某湯證二條者。察此二條,一為霍亂條,一為驚狂條。知此二條為叔和自言屬某湯證本之卒病門中,撰而次之於此者,非其本篇之文。除此二條,無別言屬某湯證者,因是又知言屬某湯證本,無可溫灸刺水火各門。其汗吐下三門中,有言宜某湯六條者,為叔和所得之言屬某湯證本有闕文,由叔和自言宜某湯本中,撰而補次之者。又因之知言宜某湯本,亦有汗吐下三門。如是,則是有屬某湯證本,其篇目惟汗、吐、下三門。言宜某湯本,其篇目既有汗吐下三門。復多可溫灸剌、水火各門。又因見此卷前半汗吐下三門,其中條文悉為《湯液經》、《廣論》及遺論之文,後半可溫灸刺水火各門中,《內經》之文約居其半。以《金匱》『問曰』、『師曰』類,多雜岐黃家言證之,知多可溫灸刺、水火各門之言,宜某湯本,必為《平脈辨證》。多可溫灸刺、水火各門之言宜某湯本,既為《平脈辨證》,則惟汗吐下三門之言屬某湯證本,必為《胎臚藥錄》無疑。由是又因之以得知叔和撰次,惟據《胎臚藥錄》、《平脈辨證》二書,《廣論》[1]原本,殆未之見。故叔和不識以六經名題首者,為伊聖[2]之經。以『傷寒』二字題首者,為仲景所廣。此亦為叔和之學非出自仲景之門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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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任聖」

叔和所以未得見《廣論》原本者,此其故,孫思邈已言之。《千金方》云:『江南諸師,秘仲景要方不傳』。此語即道明所以未得見之故。夫以生於西晉之王叔和,去建安之年未久,且猶未得見原書,足徵仲景《廣論》[1]遭此一秘,始終未傳於世而遂亡。幸有《胎臚藥錄》紀其梗概,此孤危欲絕之《湯液經》[1]論,賴之以弗墜,此其功自不在高堂生、伏生下。據其篇中載有《廣論》之文,知為出自仲景親授名《胎臚藥錄》者,『胎』,始也;『臚』,傳也,意殆謂為《廣論》[1]始傳之書也。其書之篇目,今已考知為《卒病論》外,惟汗、吐、下三門。又因見言「屬某湯證」文,與『問曰』、『答曰』及凡『傷寒』二字題首之諸條中,未嘗有雜岐黃家言者,足證仲景《廣論》與《胎臚藥錄》二書,皆嚴守《湯液經》[2]家法。其書且嚴守家法,則其於篇目,必不致私以己意,妄立異同。其所立之汗、吐、下三門,與夫「卒病」諸篇之目,必為《胎臚藥錄》全本乎《廣論》[1],《廣論》[1]全出自《湯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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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脈辨證》之師,亦為張機仲景。《脈經》第五卷載《張仲景論脈篇》[1],其文即《平脈法》之首章,其明證也。惟《平脈辨證》之師,不止仲景一人。其《卒病論》中之『師曰』,多有其岐黃家師之說。故其篇目增灸剌各門,篇中載《內經》之說,知為非專師仲景者,以仲景《廣論》與《胎臚藥錄》二論中。除采用灸刺法外。未嘗見雜有岐黃一語故也。
[1] 簡體版作「《脈經》第五卷載「張仲景論脈」篇」

至是,然後乃今始詳知《湯液經》經文,其原大抵不過只數十餘條。後師廣之,成百七十九條。仲景又廣之,成二百八十條。《胎臚藥錄》又廣之,《平脈辨證》又廣之,叔和起而撰次之,復得增多百九十七條。今又新增三十八條。全《湯液經》共五百一十五條。叔和之初撰為合《胎臚藥錄》、《平脈辨證》二書,而併其《卒病論》於諸可不可篇,故其篇目有可溫灸刺、水火各門,再撰為取初撰而去其雜說,則不可剌等門遂成廢墟,故篇目不得不改從《胎臚藥錄》,惟汗吐下三門。三撰又取其撰就之諸可不可篇方治,次入三陽三陰篇中,定其名為《傷寒論》而成今之三陽三陰篇本。至《平脈辨證》諸卒病門中,所雜廁之駁而不馴之論,叔和似見其不類,疑為非出仲景,以故削而委之於諸可不可篇,及三陽三陰篇外。既復借之,恐其散亡也,又起而合次之於《胎臚藥錄》餘論中,而並存之。此即三陽三陰篇本外,又有《金匱要略》;《脈經》諸可不可篇外,又有《平脈證》諸篇之由來,亦即皇甫士安稱其『撰次遺論甚精』之由來也。叔和撰次之作,大抵為如是。

叔和之撰次既明,《湯液經》書即出。析而觀之,《湯液經》文辭質實,記序簡顯,發語霜臨。行氣風邁。殷商文格,此屬一家。全經百七十九條,而汗吐下利溫之諸法具詳。主方二十有二,主方二十二,方名見後表。而中風、傷寒、溫病、卒病之治法咸備。允非神明全智者不能作。容尚多有致遺者,是則當問諸江南諸師也。

仲景《廣論》蹜蹜有循,發微窮變,補益實多,其論厥諸條,大《易》[1]之遺象也。
[1] 繁體本無《》符號

叔和撰次,其書實不可廢。蓋因其撰次.然後《湯液經》一表二裏之法以明。所謂一表。太陽是也。二裏,陽明少陰是也。《湯液經》雖分六經屬病,實止一表二裏三門,即惟立方治於太陽、陽明、少陰三經中是也。緣少陽、太陰、厥陰三經無專病。少陽之表裏病,皆為與太陽、陽明併病.其方治已悉見太陽、陽明二經。故少陽本經中.除惟出中風方治一條以示例外,別無方治之條。太陰、厥陰亦然。其病也,必為與少陰合病。凡少陰病,論中諸言「下利清穀」,「下利腹痛」,皆為與太陰併病之文。諸言「下利厥逆」,「下利便膿血」,皆為與厥陰併病之文。「既吐且利,手足厥逆,脈微欲絕」,則為三陰合病之文。是以太陰、厥陰病論中,亦除惟出中風方治一條,以示例外,別無方治之條。原夫病之出路。惟在汗孔與二便。太陽主表,兼司小便,陽明司大便。少陰出路,亦是二便。《白虎通》云:『腎之為言瀉也,以竅瀉也。』所謂竅即前陰。西學謂腎為泌尿器,與《白虎通》之說合。又云:『小腸大腸,心之府也。腸為胃紀,心為肢體主。』故兩府也,小腸大腸為心之府。心有熱則移邪於府,瀉其府以救其藏。此少陰病所以有承氣證。而《湯液經》方治。所以皆在太陽、陽明。少陰三經中,自其出路以導之之道也。桂枝、麻黃、梔豉、白虎,發汗方藥也。承氣、抵當、十棗,下血下水下燥屎方藥也。五苓、黃芩,利小便方藥也。附子、乾薑諸劑,雖云溫裏,其病之去,亦由汗孔。《本經》於乾薑、烏頭下俱云『出汗』。冬釆為附子,春釆為烏頭。烏頭出汗,附子必亦出汗可知,此《本經》互見例也。今夫風寒之客於表也,阻塞榮衛氣行之路,使人惡風,惡寒,頭痛,腰痛,骨節疼痛,故不得不用桂枝、麻黃、柴胡諸藥以攻其表,發其汗,袪其邪,使由汗孔而出。風熱之捨於表也,使人頭目昏眩,神不清明,又常自汗出,身重難以轉側,口舌不仁,語言難出。治以豆豉、石膏,清表熱,解溫毒,令邪氣與汗氣共併,由毛竅敗泄而出[1]。若夫寒邪之中於裏也,設外表無病,則出路暢通,惟用附子、乾薑諸劑,自裏以溫蒸之,邪氣自由汗孔而去。溫蒸其內,其外未有不微有汗氣出者,是亦一汗解劑也。瓜蒂吐藥,《本經》又言『下水』[2]之水邪之在上焦者,涌之使從胃口吐出。在中、下焦者,導之使自大腸瀉下,猶巴豆之病,在膈上吐,在膈下利,其出路則適皆在陽明也。又養陰之藥,多用地黃,凡服地黃者,大便無不快利,以故陰虛便秘必用之。《本經》言地黃『逐血痹』[2],又曰『除寒熱、積聚,除痹』。曰『除』曰『逐』,去由大便可知。《金匱》百合地黃湯下云:『大便當如漆』,即其去由大便之證。用是觀之,治病之法,無論其為溫補、為養陰、為汗為吐、為下為利,病之去路,無一不在汗孔與二便,所以《湯液經》立一表二裏之法,約方治在太陽、陽明、少陰三經中,不多出歧途以迷人。此等理法,非經叔和撰次無由見之。而叔和尤有特識之處,即分太陽為三篇,次太陽本經論文於上篇,次太陽、陽明與太陽、少陽及太陽、少陰二經合病之表病論文,暨表裏併病之文於中篇,次太陽、少陽二經合病之裏病論文於下篇。如斯識別,非精諳於《湯液經》理法者,不易得之。惟其次《廣論》[3]論厥諸條於《厥陰篇》[3]是其小失。蓋厥陰無專病,《廣論》[3]諸條所論,皆為與少陰併病。[4]三陰合病之文,依《湯液經》之法,當次入《少陰篇》,以符一表二裏之制。蚓仲景之作,號為「論廣湯液」,如此重要之少陰病論中,獨無《廣論》[3]一條,豈有此理?叔和未察,不得謂非千慮之失也。
[1] 簡體版作「令邪氣與汗氣,共併由毛竅敗泄而出」
[2] 簡體版無『』符號
[3] 簡體版無《》符號
[4] 繁體版此處用、符號

[1]嘗論伊尹「以割烹要湯」,與岐伯之事正同。《廣雅。釋言》云:『要,約也』。高誘《淮南墜形訓注》云:『要,正也』。謂以醫家養性全形之道,約正湯之身也。《呂覽.本味篇》載伊尹以至味說湯。乃後人依聲附合之作,不足憑信。厥後華佗得伊聖[2]之割,《抱樸子.至理篇》云:淳于能解顱以理腦,元化能刳腹以滌腸。倉公華陀,蓋皆得伊聖割治之傳者』。仲景傳伊聖之烹,《抱樸子》云:『仲景穿胸以納赤餅』,有據此謂仲景通割道者,其實不然。仲景如通割道,其學必傳。穿胸以納赤餅,即用赤餅以開胸也。赤餅當是陷胸丸之類。與岐黃鍼灸,分職造化。借華佗性惡惡,去聲,忌也。吝技,致伊聖[2]割道失傳。其遭戮死,或天所假手也。[3]後世鍼灸之學亦微,獨湯液經學歷世愈久,而愈益尊顯。斯非得道之大者,乃可大可久也與![4]
[1] 簡體版此段與上段共為一段,不分段。
[2] 簡體版作「任聖」
[3] 「其遭戮死,或天所假手也。」簡體版無
[4] 簡體版用「?」符號

玆即叔和撰次之書而釐訂之,復其舊名曰《湯液經》。篇目亦改從《湯液經》之舊,仍以仲景之《廣論》、遺論附於下。其為《廣論》者,低格寫;其為遺論者,又低格寫。其間字句,則謹遵《脈經》本。其《脈經》所無之條,則從《千金翼方》本。以此二本未遭羼亂,較三陽三陰篇本之經手過多為近可信故也。顧今分卷分目歸類序次,必未能盡符原本之制,以無原本可考,謹取便讀者,易尋端緒計,姑定之如是。希博雅君子,得其正而訂焉。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戊子孟春月古益楊師尹謹述時年六十有一
弟子李鼎錄稿戊子年冬初版海門沈旦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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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一》

太陽病證論第一
太陽病,其脈浮。

太陽病,發熱,汗出而惡風,其脈緩,為中風。

太陽中風,發熱而惡寒,衛中風則惡風,榮中風則惡寒。上條言衛中風,此條言榮中風。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為傷寒。此條言表中寒風,傳入於裏。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中風為表病,傷寒為裏病。風溫為表病,溫病為裏病。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此「火」字當是「汗」宇之訛。下文「若火熏之」,乃為言火。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此風溫誤汗必然之現象。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太陽病,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復得汗,脈靜者,生。

吐,舌下卷者,死。唾如膠者,難解。舌頭四邊徐有津液,此為欲解。病者至經,上唇有色,脈自和,為欲解。色急者,未解。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其脈浮者,必結胸。其脈緊者,必咽痛。其脈弦者,必兩脇拘急。其脈細而數者,頭痛未止。其脈沉而緊者,必欲嘔。其脈沉而滑者,挾熱利。其脈浮而滑者,必下血。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竟故也。若欲,作再經者,當鍼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嘔,若躁煩,若,及也。脈數急者,乃為傳。

傷寒,其二陽證不見,此為不傳。

夫病有發熱而惡寒者,發於陽也。不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盡未。

太陽之為病,頭項強痛而惡寒。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陽明病證論第二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陽明病,能食為中風,不能食為中寒。
陽明病,中寒,不能食而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為欲作固瘕也,必須堅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陽明病,初為欲食之,小便反不數,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此為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堅者即愈。堅,大便堅也。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此為病在表。濈然汗出解後,大便堅而不溏.則風寒未傳入於裏,故為病愈。一本作『脈緊即愈』,誤。其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設脈浮緊為未解,緊為病傳,緊為病進,何得為愈?
陽明病,久久而堅者。

汗出多,堅。發其汗,亦堅。
陽明病,脈浮而緊,其熱必潮,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陽明病,當多汗而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之狀,此為久虛故也。
冬陽明病,反無汗,但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若厥者,其人頭必痛。若不嘔不咳,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冬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者,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下懊憹,必發黃。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必衄。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即衄。
陽明病,其人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陽明病,當心下堅滿,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夫病陽多有熱,有熱,有發熱之證也。一本作陽多者熱。下之則堅。則心下堅滿而成結胸。本虛,攻其熱必噦。無陽陰強而堅,下之必清穀而腹滿。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盡戌。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為轉在陽明。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而堅,為屬陽明。

傷寒傳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以上廣論四條,論病傳。

陽明之為病,胃中寒是也。

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此與上條,出《平脈辨證》。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微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微陽陽明者,發其汗,若利其小便,胃中燥,便難是也。此與下問曰答曰諸條,均出《胎臚藥錄》。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其汗,若下之,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因為陽明。不更衣而便難,復為陽明病也。

問: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出而不惡寒,但反惡熱。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發熱惡寒者,何?答曰:然。雖二日,惡寒自罷,即汗出惡熱也。雖,每有也。《爾雅釋訓》云:每有,雖也。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處中,主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故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是為陽明病。以上問曰、答曰五條,論陽明溫病。


少陽病證論第三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寐,目合則汗。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盡辰。

傷寒,脈弦細,頭痛而反發熱,此屬少陽。少陽不可發其汗,發汗則譫語,為屬胃,胃和即愈,胃不和,煩而悸。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其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其邪。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為欲已。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太陰病證論第四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濇而長,為欲愈。『濇』字,當是『濡』字之訛。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盡丑。

傷寒一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煩,暴利十餘行,必自止。所以自止者,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下之益甚,復時自痛,胸下結堅。

少陰病證論第五

少陰病,欲吐而不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虛故引水自救。小便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其人小便白者,下焦虛寒不能制溲,故白也。夫病,其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為亡陽,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少陰病,脈緊者,至七八日下利。其脈暴微,手足反溫,其脈緊反去,此為欲解。雖煩下利,必自愈。
少陰病,下利,若利止,惡寒而踡,手足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而踡,時時自煩,欲去其衣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踡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少陰病,下利止而眩,時時自冒者死。
少陰病六七日,其人息高者,死。
少陰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踡,其脈不至,其人不煩而躁者死。
少陰病,下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服湯藥,其脈暴出者,死。微細者,生。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者是。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脈不足者,灸其少陰七壯。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其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下利,有微熱,其人渴。脈弱者,今自愈。今,即也。

下利,脈數,若微發熱,汗自出者,自愈。設脈復緊,為未解。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強痛,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必便膿血。喉痹為少陰病,便膿血亦為少陰病。叔和以此諸條,次於《厥陰篇》,誤。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下利。厥利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恐為除中。食之黍餅而發熱者,而發熱者。『而』字原誤『不』,今改正。因古字『而』『不』二字形近,故易致誤也。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併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與黃苓湯復除其熱,腹中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為除中,必死。

傷寒,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者,生。其人汗出,利不止者,死。但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止,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可灸少陰厥陰,主四逆。

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邱、陰陵泉皆三壯。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死。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其人脈反實者,死。
少陰病,八九日而一身手足盡熱,熱在膀胱,必便血。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脇煩滿,其後必便血。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此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是也。直視,譫語,喘滿,死。若下利者,亦死。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少陰中風,其脈陽微陰浮,為欲愈。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盡寅。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

厥陰病證論第六

厥陰中風,其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盡卯。

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曰縱。當刺期門。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其人大渴欲飲酢漿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橫,當刺期門。

師曰:厥陰之為病,消渴,其氣上撞,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甚者,則欲吐。下之,不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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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二》

病不可發汗證第七:溫病不可發汗,傷寒不可下
不可發汗上篇上此篇論太陽陽明兩經合病之風溫表證,梔豉症。不可發汗。

陽明病,其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反偏惡熱,其身體重。發其汗即燥,心憒憒而反譫語;加溫鍼,必怵惕,又煩躁不得眠;下之,即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屬梔子湯證。後人銀翹散,即出此方。然不如徑用經方之為允當,毋妄信其避用苦寒揀用甘寒之囈語也。因服苦寒藥而不愈者,為熱在血分,宜用生地、丹皮等。梔子、知母、黃連、黃柏為氣分之藥.故不能愈也。又熱在於表者,當兼用豆豉與石膏,若單用梔子、知母等,亦不能愈,因表裏不同道故也,亦非苦寒之過也。學者慎勿為瞽者所蒙。
梔子湯方 方藥下性味,為今所注,悉本自《神農本草》。其《神農本草》所無者,別據《別錄》補之。
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香豉四合, 綿裹,苦寒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取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再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梔子湯中無吐藥,服之而吐者.為胃中有寒,此非其治也,故云『止後服』。言當改以溫藥服之也。後之解者,見此得吐之語,略弗深省,竟謂梔子湯為吐劑。夫梔子湯果為吐劑者,《可吐篇》中必列之,而宋本《傷寒論》與《脈經》及《千金翼方》本之《可吐》、《宜吐》篇中,均未列有梔子湯論之文,足證其非為吐劑也明甚矣。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微溏為陽明裏寒,此與『得吐者止後服』之戒同。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又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憹如饑。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傷寒,發熱,但頭痛,微汗出。發其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而腹滿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必衄。

不可發汗上篇下:此篇論太陽少陽及三陽合病之風溫表證,白虎症(@原文如此,用「症」而非「証」,可能有誤)。不可發汗。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言語,面垢向經,譫語,遺溺。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自汗,屬白虎湯證。
白虎湯方 知母六兩,苦寒 石膏一斤,碎,辛,微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粳米六合,甘平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熱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脈滑而厥者,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其表有熱,白虎湯主之《脈經》無此條,此據《千金翼方》本文。《傷寒論)本,則其『表有熱』句,作『裹有熱也』四字。案裏有熱者必燥渴,此論未言渴,其非為裏有熱也可知。又據《傷寒論》中凡屬白虎湯證而渴者,其方例加人參三兩,此方不言白虎加人參湯,足證其未言渴,亦非略文。是此條之文,當以《千金翼方》本所載者為是,《傷寒論》本所載者為非也。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白虎湯主之。此文,『此以表有熱句』下,舊有『裏有寒』三字,為傳鈔者之誤,林億等已辨之。再以上條之文證之,更明。今刪去之,免迷讀者。

不可發汗中篇上:此篇論少陰溫病裏證,承氣症.不可發汗。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裹,不可發其汗。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屬大承氣湯證。
大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厚朴八兩,炙,苦溫 枳實五枚,炙,苦寒 芒硝三合,苦寒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五升,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煎一沸,分再服。得下者,止。


傷寒四五日,其脈沉,煩而喘滿。沉脈者,病為在裹。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實,久則譫語。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屬大承氣湯。

咽乾燥者,不可發其汗。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其汗,必口傷爛赤。

不可發汗中篇下:此篇論少陰溫病裏證,黃連黃芩芍藥症,當清內熱,利小便,不可發汗。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
黃連阿膠湯方 黃連四兩,苦寒 黃芩一兩、苦平 芍藥二兩,苦平 雞子黃二枚,甘微溫 阿膠三挺,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不可發汗下篇上


亡血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寒慄而振。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額陷脈上促急而緊,直視而不能眴,不得眠。

瘡家,雖有身疼,不可攻其表,汗出則痙。冬時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

淋家,不可發汗,發其汗必便血。

厥,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痿,穀不得前。諸逆,發汗,微者難愈,劇者言亂。睛眩者,死。命將難全。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欲絕,手足逆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厥逆冷。

不可發汗下篇下: 此一篇共八條。千金翼方本悉無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運,惡寒,食即反吐,穀不得前。一云:穀不消化。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脈濡而緊,濡則陽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以為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裹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堅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顛。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胃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諸脈數動微弱,並[1]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一云:小便難,胞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1] 並可發汗:『並』疑訛,觀文意作『不』字乃是。(@此為楊氏原注)

病可發汗證第八:此篇論中風表證可發其汗。
可發汗上篇:

太陽病,三四日不吐下,見芤乃汗之,此條據《千金翼》本補。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至,漐漐一時間益佳,但不欲如水流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凡云可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浙浙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屬桂枝湯證。
桂枝湯方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 生薑辛溫,各二兩切 甘草二兩,炙,甘平 大棗二十枚,擘,甘平
右五味,{口父}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須臾,飲熱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汗出一時許,益善。若不汗,再服如前。復不汗,後服小促其間,令半日許三服。病重者,一日一夜乃差,當晬時觀之。服一劑湯,病證猶在,當作服之。至有不汗出,當服三劑乃解。


桂枝湯本為解肌,其人脈浮緊,發熱無汗,不可與也。常識此,勿令誤也。

酒客。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酒客不喜甘故也。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即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去皮尖,餘依前法。

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
太陽病,外證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太陽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屬桂枝湯證。『救』字,當是『攻』字之訛。
(@「救」字未必就是訛字,因為「救」字本有「阻止」的意思。)
(@本條以榮衛立論且無低格書寫者,整本楊本伊尹湯液經中只有本條。其餘不是小字為楊氏所作注,就是低兩格書寫。所以此處不以低兩格書寫。按康平本傷寒論,凡論及榮衛之處也都低格書寫。此處雖以太陽病起首,仍不能不疑。)


病常自汗出,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而外不解,此衛不和也。榮行脈中,為陰主內。衛行脈外,為陽主外。復發其汗,衛和則愈,屬桂枝湯證。

病人臟無他病,時發病,自汗出而不愈,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湯證。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湯證。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一作麻黃湯。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一作麻黃湯。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為未解,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太陰病,四肢煩疼之病。脈浮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與飲之即愈。手足厥寒,脈為之細絕,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有寒,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甘溫 桂心三兩,辛溫 細辛三兩,辛溫 芍藥三兩,苦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通草二兩,辛平 大棗二十五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於前方中加吳茱萸二兩,生薑八兩,切。以水四升,清酒四升和,煮取三升,去滓,分溫四服。一作酒水各六升。


發汗後中篇:

太陽病,發其汗,遂漏而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屬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中加附子一枚,炮,即是。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頗煩,復微惡寒,而腳孿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得之便厥,咽乾,煩躁,吐逆,當作甘草乾薑湯以復其陽。厥愈足溫,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而胃氣不和,譫語,少與調胃承氣湯。重發其汗,復加燒鍼者,屬四逆湯。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四兩,炙,甘平 乾薑二兩,辛溫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炙,各四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調胃承氣湯方見下篇。
四逆湯方見後第三卷《不可吐可吐門》。

問日: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證象陽』句,『旦』與『但』同.『旦』字連下讀。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本條起首「證象陽」一句,有一說作「證象陽旦」,這可能是因為本條另有一句「證象桂枝」。若「證象桂枝」中的「桂枝」代表桂枝湯,那麼要斷成「陽旦」,則當有一「陽旦湯」方可解。而且此陽旦湯證當與桂枝湯證不同。疑,當考。)


發汗後,腹脹滿,屬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發其汗不解,而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宜小承氣湯。一作調胃承氣湯。
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方 厚朴半斤,炙,苦溫 生薑半斤,切,辛溫 半夏半升,洗.辛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人參一兩,甘微寒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各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六片,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
小承氣湯方見後可下門

發汗後,身熱,又重發其汗,胃中虛冷,必反吐也。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其汗,必吐下不止。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痛,下利,厥逆而惡寒,屬四逆湯。

發汗後下篇:

太陽病三日,發其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於胃也,屬調胃承氣湯。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湯主之。一作白虎加人參湯。即於白虎湯內,加人參三兩。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豬苓湯主之。此處白虎、豬苓二半條。《傷寒論》本以之附於梔子湯論之末,《千金翼方》本以之附於三陽合病之白虎湯論之末。案:附於白虎湯論之末,固未為妥,然《千金》未同以之附於梔子湯論之末,足證此二半條,其舊本亦不在梔子湯論之下。蓋此二半條早已手足分散,失其主領之條久矣。玆特代為覓訪,查全書數百餘條中,惟此條與之合{木省},今即以之附於此條之末。讀之較在梔子湯論之末更覺義明法顯。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芒硝半兩.苦寒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一沸,頓服。
豬苓湯方 豬苓去黑皮,甘平 茯苓甘平 澤瀉甘寒 阿膠甘平 滑石甘寒,碎,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復利其小便故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大煩渴不解,若脈洪大,屬白虎湯。一作白虎加人參湯。

發汗,若下之,煩熱,胸中塞者,用梔子湯證。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痛,可與禹餘糧丸。闕。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復重發其汗,病已差,其人微煩不了了,此大便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其堅。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日三四行,今日再行者,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難少,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必當大便也。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其汗,小便自利,此為內竭。雖堅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豬膽汁,皆可為導。
蜜煎導方 蜜七合,甘平
右一味,內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捻如指許,長二寸。當熱時急作,令頭銳,以內穀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
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少許醋,以灌穀道中,加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已試甚良。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三》

病不可吐可吐吐後證第十:


大法:春宜吐。

凡服湯吐,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太陽病,當惡寒而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而數,此醫吐之過也。若得病一日二日吐之,腹中饑,口不能食。三日四日吐之,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此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太陽病吐之者,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如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遂吐之。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甘平 乾薑一兩半,辛溫。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病者手足厥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病在胸中,當吐之。《千金》本,此下有『宜瓜蒂散』四字,《脈經》本無之。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濁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此與上條,各本均未出方。案:瓜蒂散與三物小白散均為吐劑。三物小白散方下云:『病在膈上,吐是也』。此二條各本均未出方者,不知是否因未詳其所主為瓜蒂散抑為白散之故歟?謹案瓜蒂散中用豆豉,而三物小白散方論云『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白散』。然則邪屬寒實宜白散,實而挾有溫邪,或兼停水,宜用瓜蒂散矣。用者參此,臨治斟酌取之可也。

瓜蒂散方 瓜蒂熬,苦寒 赤小豆甘平各一分
右二味,擣為散,取半錢匕,豉一合,湯七合,漬之須臾,去滓,內散湯中,和,頓服之。若不吐,稍加之,得快吐,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其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不爾者,不可與。欲嘔,胸中痛,微溏,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胸中痛,非柴胡湯症。若非先其時自極吐下,可與爪蒂散或白散吐下之。

傷寒吐後,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病不可下證第十一:傷寒不可下,溫病不可發汗。
不可下上篇:此篇論中風表證不可下。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解外宜桂枝湯。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也。屬麻黃湯證。

脈浮大。應發其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便堅耶?設利者,為虛,大逆。堅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不可下中篇:此篇論傷寒裏證不可下。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其汗,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附子湯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茯苓三兩,甘平 人參二兩,甘微寒 白朮四兩,苦溫 芍藥三兩,苦平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少陰病,脈沉者,急當溫之,宜四逆湯。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更疼痛,當救其裏,宜溫藥四逆湯。

不可下下篇上:


諸外實,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則厥,當臍發熱。『發熱』,一本作『握熱』。

諸虛不可下,下之則渴引水者,自愈。惡水者劇。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體急痛,復下利日十數行。

病欲吐者,不可下之。
不可下下篇下:此一篇共八條,《千金》本無之。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裏拘急,食不下,動氣反劇。身雖有熱,臥反欲踡。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浮熱,冷汗自泄,欲水自灌。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堅。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則心下痞堅。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微則為咳,咳則吐涎沫,下之咳則止而利不休,胸中如蟲囓,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脇拘急,喘息為難,頸項相牽,臂則不仁。極寒反出汗,軀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穀氣多入則為中滿,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則為虛,數則生熱。浮則為虛,自汗惡熱。『惡熱』當是『發熱』之訛。一本作『惡寒』,與下文義復,且失韵,非。數則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滿汗流,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脇,振寒相搏(@此處為「搏」不為「摶」),其形如瘧。醫反下之,令脈急數,發熱狂走,見鬼恍惚,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少腹甚堅,小便血出。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氣實為孤陽。當小便難,胸中虛。今以小便利,而大汗出,法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虛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以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脈數者,久數不止,不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臟,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下之必煩利不止。

病可下證第十二:
可下上篇:此篇論陽明溫病。


大法:秋宜下,冬宜溫熱藥及灸。

凡可下者,以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服之。
陽明病,潮熱微堅者,可與承氣湯;不堅,不可與。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少與小承氣湯。腹中轉氣者,此為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氣者,此但頭堅後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滿。不能食,欲飲水者,即噦。其後發熱者,必復堅,以小承氣湯和之。若不轉氣者,慎不可攻之。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厚朴二兩,炙,苦溫 枳實三枚,炙,苦寒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溫分再服。服湯,當更衣。不爾,盡服之。

陽明病,其脈遲,雖汗出而不惡寒,其體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如此者,其外為解,可攻其裹。若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堅,屬大承氣湯。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滿大而不大便者,屬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至大下。

脈雙弦遲,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屬大承氣湯證。

腹滿時減,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不吐下而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陽明病下之,此『下之』二字,作當下解,不作巳下解。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滿,頭堅後溏者,不可攻之。有燥屎者,屬大承氣湯證。

得病二三日,脈若無太陽柴胡證,『脈若』,一本作『脈弱』,非。而煩躁心下堅。至四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大便,但頭堅後溏,未定成其堅,攻之必溏。當須小便利,定堅,乃可攻之。

病人小便不利,『不』字誤,當衍。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有燥屎也。屬大承氣湯證。
陽明病,其人汗多,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堅,堅者必譫語,屬小承氣湯證。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陽明病,譫語,發潮熱,其脈滑疾,如此者,屬承氣湯。因與小承氣湯一升,腹中轉氣者,復與一升。如不轉氣者,勿更與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此為裏虛,為雞治,不可更與承氣湯。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而反不能食者,必有燥屎五六枚。若能食者,但堅耳。屬大承氣湯證。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愈。屬大承氣湯證。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者。陽絕於內,亡津液,大便因堅也。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摶』,一作『搏』,今改正。摶,聚也,謂結聚也。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摶,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濇』字當是『數』字之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此為裏虛,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脈濇何可下耶?

麻子仁丸方 麻子仁二升,甘平 芍藥 苦平 枳實,炙,苦寒各八兩 大黃一斤,苦寒 厚朴一尺,炙,苦溫 杏仁一升,去皮尖兩人者,熬,別作脂,甘溫

右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飲服十圓,日三服,漸加,以知為度。

可下下篇:此篇論寒溫兩感,汗下雙解之法。

太陽病未解,其脈陰陽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但陽微者,先汗之而解,宜桂枝湯。但陰微者,先下之而解,屬大柴胡湯證。『其脈陰陽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一作『其脈陰陽俱浮』,誤。《辨脈法篇》云:『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與此言『必先振,汗出而解』同,足證微字不誤。
大柴胡湯方 柴胡八兩,苦平 枳實四枚,炙,苦寒 生薑五兩,切,辛溫 黃芩三兩,苦平 芍藥三兩,苦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大黃二兩,苦寒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屬大柴胡湯證。

病者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可下之。屬大柴胡湯證。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屬大柴胡湯。《千金》作承氣湯。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微熱者,此為實,急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先與大柴胡湯,後與承氣湯也。

汗出而譫語者,有燥屎在胃中,此風也,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則愈,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

發汗吐下後證第十三:
發汗吐下後上篇上:

太陽病,先發其汗,不解,而下之。其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解其外則愈。屬桂枝湯。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屬桂枝加厚朴杏子湯證。《千金》作麻黃湯,又作桂枝湯。
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去皮尖。餘依前法。


大下以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再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續在,先與小柴胡湯。嘔止小安,其人鬱鬱微煩者,為未解,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嘔止小安』,一作『嘔不止,心下急』。

凡柴胡湯證而下之,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而微利。此本當柴胡湯,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再服小柴胡湯以解其外,後屬柴胡加芒硝湯。

小柴胡湯方 柴胡二兩十六銖,苦平 黃芩苦平 人參甘微寒 甘草炙,甘平 生薑辛溫,各一兩,切 半夏一合,洗,辛平 大棗四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溫分再服,以解其外。不解更作。

柴胡加芒硝湯方 右,以前七味,以水七升,下芒硝三合,大黃四分,桑螵蛸五枚,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五合,微下即愈。本云: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二升,加芒硝、大黃、桑螵蛸也。


傷寒五六日,其人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脇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此為未解,屬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 柴胡八兩苦平 桂枝三兩,辛溫 栝樓根四兩,苦寒 黃芩三兩,苦平 牡蠣二兩,熬,鹹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溫服一升,日二服。初服微煩,汗出愈。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不可轉側,屬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 柴胡四兩苦平 黃芩苦平 人參甘微寒 生薑切,辛溫 龍骨甘平 牡蠣熬,鹹平 桂枝辛溫 茯苓甘平 鉛丹辛微寒,各一兩半 大黃二兩苦寒 半夏一合半,洗,辛平 大棗六枚,擘,甘平
右一十二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切如棋子大,更煮一二沸,去滓,溫服一升。本云:柴胡湯,今加龍骨等

發汗吐下後上篇下:

太陽病,吐、下、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堅,可與小承氣湯,和之則愈。

傷寒吐下後未解,不大便五六日至十餘曰,其人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神之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屬大承氣湯。若下者,勿復服。

傷寒十三日,過經而譫語,內有熱也,當以湯下之。小便利者,大便當堅。而反利,其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自利者,其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屬調胃承氣湯證。

發汗吐下後中篇上: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胸滿者,屬桂枝去芍藥湯。若微寒,屬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去芍藥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餘依前法。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餘依前法。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裹。身體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太陽病三日,已發其汗、吐、下、溫鍼,而不解,此為壤病,桂枝湯復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而治之。

下以後,復發其汗,必振寒,又其脈微細,所以然者,內外俱虛故也。

大汗,若大下而厥冷者,屬四逆湯證。

下以後,復發其汗者,則晝日煩躁不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而無表證,其脈沉,身無大熱,屬乾薑附子湯。

乾薑附子湯方 乾薑一兩,辛溫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即安。


發汗、吐、下以後不解,煩躁,屬茯苓四逆湯。
茯苓四逆湯方 茯苓四兩,甘平 人參一兩,甘微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乾薑一兩半,辛溫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發汗吐下後中篇下: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苦饑不能食,但頭汗出,屬梔子湯證。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屬梔子湯證。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屬梔子乾薑湯。
梔子乾薑湯方 此與下梔子厚朴湯方內,均應有豉而無者,必為傳鈔者誤遺之故。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乾薑二兩,辛溫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傷寒下後,煩而腹滿,臥起不安,屬梔子厚朴湯。
梔子厚朴湯方 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厚朴四兩,炙,苦溫 枳實四枚,炙,苦寒
右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脇下堅滿,乾嘔,不能食飲,往來寒熱,而未吐下,其脈沉緊,可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譫語,柴胡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劇者,反復顛倒,心中懊憹,屬梔子湯。若少氣,梔子甘草湯。若嘔,梔子生薑湯。若腹滿,梔子厚朴湯。
梔子甘草湯方 於梔子湯中加甘草二兩即是。
梔子生薑湯方 於梔子湯中加生薑五兩即是。

傷寒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致升,屬白虎湯。一作白虎加入人參湯。

大下後,口燥,裏虛故也。
(@本條可能因為印刷故,使得排列介於低一格到兩格之間,難以辨別。根據楊氏的排法,此不以傷寒起首,竊以為以低兩格書寫為是。)

發汗吐下後下篇上:附差後勞復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其汗,表裏俱虛,其人因冒。冒家,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表和裏未和,然後復下之。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無津液,而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大下後,發汗,其人小便不利,此亡津液,勿治。其小便利,必自愈。

吐、下、發汗後,其人脈平,而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者,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即愈。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傷寒後,脈沉,沉為內實,下之解,屬大柴胡湯證。

傷寒汗出,若吐下解後,心下痞堅,噫氣不除者,屬旋覆代赭湯。

旋覆代赭湯方 旋覆花三兩,鹹溫 人參二兩,甘微寒 生薑五兩,切,辛溫 代赭石一兩,碎,苦寒 甘草三兩,炙,甘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

竹葉石膏湯方 竹葉二把,苦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麥門冬一升,去心,甘平 甘草炙,甘平 人參甘微寒,各二兩 石膏一斤,碎,辛微寒 粳米半升,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熟,湯成,溫服一升,日三服。


大病已後,勞復,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內大黃如博棋子大五枚,服之愈。

枳實梔子湯方 枳實三枚,炙,苦寒 豉一升,綿裹,苦寒 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右三味,以酢漿七升,先煎取四升,次內二味,煮取二升,內豉,煮五六沸,去滓,分溫再服。


大病已後,腰以下有水氣,牡蠣澤瀉散主之。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熬,鹹平 澤瀉甘寒 蜀漆洗,辛平 商陸辛平 葶藶熬,辛寒 海藻洗,苦寒 栝樓根苦寒,各等分。
右七味,擣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


大病已後,其人喜唾,久久不了,胸上有寒,當溫之,宜理中丸。

理中丸方 人參甘微寒 乾薑辛溫 甘草炙,甘平 白朮苦溫,各三兩
右四味,擣篩為末,蜜和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日三夜二。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


下利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此為病不盡,當復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吐下後下篇下:陰陽易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孿,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痂胞赤,膝脛拘急,燒褌散主之。

燒褌散方 婦人裏褌近陰處,燒灰。
右一味,水和,服方寸匕,日三,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2: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四》

結胸痞第十四:此篇以下,皆論卒病。凡卒病皆當分傷寒、溫病,皆當遵治傷寒、溫病之可、不可諸法以治之。
結胸痞上篇上:


太陽病,重發其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心胸大煩,從心下至少腹堅滿而痛不可近,屬大陷胸湯。小結胸者,正在心下,按之即痛,其脈浮滑,小陷胸湯主之。若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白散。
大陷胸湯方 大黃六兩,苦寒 甘遂末,一錢匕,苦寒 芒消一升,苦寒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消,煎一兩沸,內甘遂末,分再服。一服得快利,止後服。

小陷胸湯方 黃連一兩,苦寒 半夏半升,洗,辛平 栝樓實大者一枚,苦寒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樓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三物小白散方 桔梗十八銖,辛微溫 巴豆六銖,去皮心,熬赤黑,研如脂,辛溫 貝母十八銖,辛平
右三味,擣為散,內巴豆,更於臼中治之,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上即吐,在下即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不止,進冷粥一杯。一云:冷水一杯。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結胸者;下之早,故令結胸。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其脈沉緊,心下痛,按之如石堅,與大陷胸湯。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屬大柴胡湯證。但結胸,無大熱,此為水結在胸脇,頭微汗出,與大陷胸湯。
太陽病,醫發其汗,遂發熱而惡寒。復下之,則心下痞。此表裏俱虛,陰陽氣併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火鍼,因而煩,面色青黃,膚瞤,如此者,為難治。面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心下痞,按之自濡,關上脈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大黃黃連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苦寒 黃連苦寒 黃芩苦平,各一兩
右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潰之,須臾去滓,分溫再服。此方有舊遺黃芩一味,今據《金匱》瀉心湯方文補。

附子瀉心湯方 附子一枚,炮,別煮取汁,辛溫 大黃二兩,苦寒 黃連苦寒 黃芩苦平,各一兩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去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脈浮緊而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不為逆也。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堅痛者,已為結胸,屬大陷胸湯。若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復不中與也,屬半夏瀉心湯。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之瀉心湯,其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與五苓散。一本言:忍之一日,乃愈。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半升,洗,辛平 黃芩苦平 乾薑辛溫 人參甘微寒 甘草甘平,各三兩,炙 黃連一兩,苦寒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大下後,復發其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其痞,當先解表,表解乃攻其痞。解表,屬桂枝湯。攻痞,屬大黃黃連瀉心湯。
結胸痞上篇下:附頸項強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痛,頸項強而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堅,當刺大杼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譫語則脈弦。譫語五日不止,當刺期門。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即和,宜大陷胸丸。

大陷胸丸方 大黃八兩,苦寒 葶藶子熬,辛寒 杏仁去皮尖兩仁者,甘溫 芒消苦寒,各半升

右四味和擣,取如彈丸一枚,甘遂末一錢匕,白蜜一兩,水二升,合煮取一升,溫頓服,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

太陽與少陽併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勿下之。《千金》本『而眩』下有『宜刺大椎、肺俞、肝俞』八字。

傷寒四五日,身體熱,惡風,頸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屬小柴胡湯證。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再三下之,不能食。其人脇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柴胡湯不復中與也。食穀者噦。此條宜茵陳五苓散,方見《金匱》。

服桂枝湯,下之,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屬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 茯苓甘平 白朮苦溫,各三兩
右,於桂枝湯中惟除去桂枝一味,加此二味為湯,服一升,小便即利。本云:桂枝湯,今去桂枝加茯苓白朮。

結胸痞下篇上: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堅,下利不復止,水漿不肯下,其人必心煩。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堅滿,引脇下痛,嘔即短氣,汗出,不惡寒,此為表解裏未和,屬十棗湯證。
十棗湯方 芫花熬,辛溫 甘遂苦寒 大戟苦寒,各等分
右三味,擣為散,以水一升五合,先煮大棗十枚,取八合,去棗。強人內藥末一錢匕,羸人半錢匕,溫服,平旦服。若下少不利者,明旦更服,加半錢。得快下,糜粥自養。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後,心中痞堅,嘔而下利,屬大柴胡湯。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堅,乾噫食臭,脇下有水氣,腹中雷鳴而利,屬生薑瀉心湯。

生薑瀉心湯方 生薑四兩,切,辛溫 半夏半升,洗,辛平 乾薑一兩,辛溫 黃連一兩,苦寒 人參甘微寒 黃芩苦辛 甘草甘平,各三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堅而滿,乾嘔而煩不能得安。醫見心下痞,為病不盡,復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之堅。屬甘草瀉心湯。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炙,辛平 黃芩苦平 乾薑辛溫,各三兩 黃連一兩,苦寒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一方有人參三兩。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服湯藥而下利不止,心下痞堅。服瀉心湯已,後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治中與之,『治中』,一本作『理中』。利益甚。治中,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屬赤石脂禹餘糧湯。若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赤石脂禹餘糧湯方 赤石脂一斤,碎,甘平 禹餘糧一斤,碎,甘寒
右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結胸痞下篇下:

太陽病二三日,終不能臥,但欲起者,心下必結。其脈微弱者,此本寒也。而反下之,利止者,必結胸。未止者,四五日復重下之,此挾熱利也。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挾熱而利不止,心下痞堅,表裏不解,屬桂枝人參湯。
桂枝人參湯方 桂枝四兩,別切,辛溫 甘草四兩,炙,甘平 白朮苦溫 人參甘微寒 乾薑辛溫,各三兩。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去滓,內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病者脇下素有痞,而下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俠陰筋,此為藏結,死。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問曰:病有結胸,有臟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其脈寸口浮,關上自沉,為結胸。何謂藏結?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下利,陽脈浮,關上細沉而緊,名為臟結。舌上白胎滑者,為難治。

臟結,無陽證,寒而不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結胸證,其脈浮大,不可下,下之即死。

結胸證悉具而煩燥者,死。

腹痛第十五:附宿食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而利,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不利,或下利,或嘔,玄武湯主之。
玄武湯方 茯苓甘平 芍藥苦平 生薑辛溫,各三兩,切 白朮二兩,苦溫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一兩,乾薑一兩。小便自利者,去茯苓。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為半斤。利不止,便膿血者,宜桃花湯。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為欲自利。
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腹滿時痛,為屬太陰,屬桂枝加芍藥湯。大實痛,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加芍藥湯方 即加芍藥三兩,足前成六兩。 桂枝二兩,辛溫 芍藥六兩,苦平 生薑三兩,切,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即加芍藥三兩,足前成六兩。」此處應是楊氏所注,否則與全本在”某某加某物湯”皆以同樣字體大小的體例不合。疑,當考)

桂枝加大黃湯方 即於前方中加大黃二兩即是


人無陽證,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減之。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傷寒,陽脈濇,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與小柴胡湯。

小建中湯方 桂枝三兩,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芍藥六兩,苦平 生薑三兩,切,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膠飴一升,甘微溫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飴,溫服一升。嘔家不可服,以甘故也。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黃連湯主之。

黃連湯方 黃連苦寒 甘草炙,甘平 乾薑辛溫 桂枝辛溫 人參甘微寒,各三兩 半頁半升,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分五服,畫三夜二服。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病腹中滿痛,為實,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病者五六日不大便,繞臍痛,躁煩,發作有時,此為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微而濇,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濇』字當是『數』字之訛。『濇』『數』音近,故易致誤也。觀下條之文,自明。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當下之。

嘔吐噦第十六:《正字通》引方書云:『有物無聲曰吐,有聲無物曰噦,有物有聲曰嘔』。
嘔吐噦上篇: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屬葛根加半夏湯。
葛根加半夏湯方 即於葛根湯中加半夏半升,洗,即是。葛根四兩,甘平 麻黃三兩,去節,苦溫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炙,各二兩 生薑三兩,切,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不須與粥,取微汗。


嘔而發熱,小柴胡湯主之。

嘔吐而病在膈上,後必思水者,解。急與豬苓散,飲之水亦得也。《千金》作『五苓散』。
豬苓散方 豬苓甘平 茯苓甘平 白朮苦溫,各等分
右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傷寒,本自寒嘔,醫復吐之,寒膈更甚,飲食入即出,屬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方 乾薑辛溫 黃芩苦平 黃連苦寒 人參甘微寒,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病人脈數,數為有熱,當消穀引食。反吐者,醫發其汗,陽微,膈氣虛,脈則為數。數為客陽,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令吐也。

食穀而嘔者,屬陽明,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吳茱萸湯方 見後吐利門

乾嘔,吐涎沫而復頭痛,吳茱萸湯主之。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難治,四逆湯主之。

夫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嘔吐噦下篇上:

太陽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渴欲飲水,水入而吐,此為水逆,五苓散主之。論首『中風』二字之上,舊脫『太陽』二字,今補正。
陽明病,胃中虛冷,其人不能食,飲水即噦。若脈浮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四逆湯主之。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嘔吐噦下篇下:吐蚘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此為藏厥,非為蚘厥也。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令此字各本均作『令』,與文義不洽,疑當是『今』字之訛。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蚘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必出。其人常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痢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枚,酸平 細辛六兩,辛溫 乾薑十兩,辛溫 黃連十六兩,苦寒 當歸四兩,甘溫 蜀椒四兩,出汗,辛溫 附子六兩,炮,辛溫 桂枝六兩,辛溫 人參六兩,甘微寒 黃柏六兩,苦寒
右一十味,異擣,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擣成泥,和諸藥,令相得。臼中與蜜杵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少少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病人有寒,復發其汗,胃中冷,必吐蚘。

吐利第十七:
吐利上篇: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者,即嘔。行者,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舊注云:『一云灸厥陰可五七壯』。案『當溫』句,言當溫之也。『其上灸之』者,謂灸少陰也。
少陰病,下利,脈微,服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白通湯方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乾薑一兩辛溫 蔥白四莖,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白通加豬膽汁湯方 豬膽汁十合 人屎[1]五合。
右二味,內前湯中,和令相得,溫分再服。若無膽,亦可用。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吳茱萸湯方 吳茱萸一升,辛溫 人參三兩,甘微寒 生薑六兩,切,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四逆湯主之。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四逆湯主之。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方 即於通脈四逆湯中,加豬膽汁半合即是。甘草二兩,甘平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辛溫 豬膽汁半合
右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服之,其脈即出。無豬膽,以羊膽代之。


吐利止而身體痛不休,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1]注:『人屎』之『屎』乃訛字,當作『尿』。

吐利下篇: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豬苓湯主之。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為霍亂。

問曰:病者發熱頭痛,身體疼,惡寒而復吐利,當屬何病?答曰:當為霍亂。霍亂,吐利止而復發熱也。傷寒,其脈微濇,本是霍亂,今是傷寒,『今』,『即』也。卻四五日至陰經。陽轉入陰,必吐利。本素嘔下利者,不治。若其人即欲大便,但反失氣而不利者,是為屬陽明,必堅,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下利後當堅。堅,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若不愈,不屬陽明也。

霍亂而頭痛發熱,身體疼痛,熱多欲飲水者,屬五苓散。寒多不用水者,理中湯主之。

理中湯方 人參甘微寒 乾薑辛溫 甘草炙,甘平 白朮苦溫,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臍上築者,為腎氣動,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利多者,復用朮。悸者,加茯苓二兩。渴者,加朮至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至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至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藥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微自溫暖,勿發揭衣被。

下利第十八:
下利上篇:

太陽與陽明合病,而自利不嘔者,屬葛根湯。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甘平 麻黃三兩,去節,苦溫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 甘草炙,甘平,各二兩 生薑三兩,切,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不須與粥,取微汗。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遂利不止。其脈促者,表未解。喘而汗出,屬葛根黃芩黃連湯。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 葛根半斤,甘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黃芩苦平 黃連苦寒,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洩利下重,四逆散主之。
四逆散方 甘草炙,甘平 枳實炙,苦寒 柴胡苦平 芍藥苦平,各十分

右四味,擣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兼主利。悸者,加桂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洩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與水即噦,屬當歸四逆湯。

下利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宜桂枝湯。

下利中篇上

陽明與少陽合病而利,脈不負者,為順。負者,失也。互相剋賊,為負。滑而數者,有宿食,當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當下之,與大承氣湯。

下利,反脈滑者,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三部脈皆浮,按其心下堅者,可下之,屬大承氣湯證。三部脈皆浮。此據《千金》本文,《脈經》本『浮』作『平』。

下利而譫語,為有燥屎也。宜下之,小承氣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可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
下利中篇下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與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湯方 黃芩三兩,苦平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各二兩,炙 大棗一十二枚,擘,甘平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 半夏半升,洗,辛平 生薑一兩半,切,辛溫(@此處格式又與之前不同,疑,當考。)
右二味,加入前方中即是。


熱利下重,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苦溫 黃柏三兩,苦寒 黃連三兩,苦寒 秦皮三兩,苦微寒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瘥更服。


下利欲飲水者,為有熱,白頭翁湯主之。

下利後更煩,按其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豉湯主之。

下利下篇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而脈不出,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甘平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面赤者,加蔥白九莖。腹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病皆與方相應者,乃加減服之。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必鬱冒汗出而解,其人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通脈四逆湯主之。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其臟寒者,當溫之。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止必亡血,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 四逆湯中加人參一兩即是。

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當溫之。得冷者,滿而便腸垢。

下利欲食者,宜就溫之。

下利,穀道中痛,當溫之以火,宜熬末監熨之。一方炙枳實熨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2: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五》

下利便膿血第十九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桃花湯主之。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完,一半末,甘平 乾薑一兩,辛溫 粳米一升,甘平
右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湯成,去滓,溫取七合,內赤石脂末一方寸匕。一服止,餘勿服。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而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濇,其人必清膿血。

下利,脈數而浮,渴者,今自愈。設不差,其人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火邪清血第二十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有清血,名為火邪。火邪者,桂枝去芍藥以利小便,故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這條就有意思了,說是去芍藥以利小便,此似乎與劉復先生說芍藥利小便說相矛盾。當然依現今的研究可以知道小便的過程並不簡單,中間涉及許多複雜的反應。故此處在去芍藥下加注「以利小便」(不知是否為楊氏所加注,疑,當考),頗有意思)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 桂枝辛溫 生薑切,辛溫 蜀漆辛平,各三兩,洗,去腥 甘草二兩,炙,甘平 牡蠣五兩,熬,鹹平 龍骨四兩,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八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一法: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五升。


傷寒,脈浮,而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狂,起臥不安,屬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傷寒,加溫鍼必驚。

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吐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氣難復。
太陽病二日,而燒瓦熨其背,大汗出。火氣入胃,胃中竭燥,必發譫語。十餘日振而反汗出者,此為欲解。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其人欲小便反不得,嘔,欲失溲,足下惡風。腰以下不得汗故。大便堅者,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便已,其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痹,痹,不仁也。此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

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撞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桂枝加桂湯方 桂枝五兩,辛溫 芍藥苦平 生薑辛溫,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桂枝湯,今加桂滿五兩。所以加桂者,能洩奔豚氣也。


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屬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辛溫 甘草甘平 龍骨甘平 牡蠣鹹平,各二兩,熬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氣上撞第二十一

太陽病下之,氣上撞,可與桂枝湯。不撞,不可與之。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堅,脇下痛,氣上撞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此條宜桂苓五味甘草湯。方見《金匱》。

傷寒吐、下、發汗後,心下逆滿,氣上撞胸,起則頭眩,其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搖,屬茯苓桂枝朮甘草湯。
茯苓桂枝朮甘草湯方 茯苓四兩,甘平 桂枝三兩,辛溫 白朮苦溫 甘草甘平,炙,各二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欲作奔豚狀,撞臍,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 茯苓半斤,甘平 桂枝四兩,辛溫 甘草一兩,炙,甘平 大棗十五枚,擘,甘平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病如桂枝證,其頭不痛,其項不強,寸口脈微浮,胸中痞堅,氣上撞咽喉不得息,此為胸有寒,當吐之。

心下悸第二十二
心下悸上篇

太陽病,發其汗,汗出不解,其人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而動,振振欲仆地,屬玄武湯。

脈浮數,法當汗出而愈,而下之,則身體重,心悸,不可發其汗,當自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以裏虛。須表裏實,津液和,即自汗出愈。
心下悸下篇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裹急也。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半夏麻黃丸方 半夏辛平 麻黃苦溫,等分
右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


傷寒,厥而心下悸,先治其水,當與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其水入胃,必利。

茯苓甘草湯方 茯苓二兩,甘平 甘草炙,一兩,甘平 桂枝二兩,辛溫 生薑三兩.辛溫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發汗過多以後,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而欲得按之,屬桂枝甘草湯。

桂枝甘草湯方 桂枝四兩,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即愈。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

炙甘草湯方 甘草四兩,炙,甘平 桂枝辛溫 生薑辛溫,各三兩,切 麥門冬去心,半升,甘平 麻子仁半升,甘平 人參甘微寒 阿膠甘平,各二兩 大棗三十枚,擘,甘平 生地黃一斤,切,甘寒
右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消烊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脈按之來緩,時止復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消渴第二十三

太陽病,寸口緩,關上小浮,尺中弱,其人發熱而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為醫下之也。若不下,其人復不惡寒而渴者,為轉屬陽明。小便數者,大便即堅,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欲飲水者,但與之,當以法救渴,宜五苓散。
五苓散方 豬苓十八銖,去黑皮,甘平 白朮十八銖,苦溫 澤瀉一枚,六銖,甘寒 茯苓十八銖,甘平 桂枝半兩,辛溫

右五味,各為散,更於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者,解之當汗出愈。
太陽病,發汗,若大汗出,胃中燥,煩不得眠,其人欲飲水,當稍飲之,令胃中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與五苓散,利小便,發汗。

傷寒汗出而渴,屬五苓散證。不渴,屬茯苓甘草湯。

病在陽,當以汗解,而反以水噀之,若灌之,其熱卻不得去,益煩,皮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熱,宜文蛤散。不差,與五苓散。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鹹平
右一味,擣為散,以沸湯五合和,服一方寸匕。


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噀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即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加上法。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而煩,其背微惡寒,白虎湯主之。一作白虎加人參湯。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白虎湯主之。一作白虎加人參湯。

衄第二十四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而發熱,其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候續在,此當發其汗。服湯微除,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屬麻黃湯證。

傷寒,脈浮緊,不發其汗,因衄,屬麻黃湯證。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與承氣湯。其大[1]便反青,此為不在裏,故在表也,故,本也。當發其汗。頭痛者,必衄,屬桂枝湯證。
[1]大:當作『小』

如瘧第二十五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而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續自下,一日再三發,其脈微而惡寒,此為陰陽俱虛,不可復發汗也。面色反有熱者,為未欲解,以其不能得汗出,身必當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麻黃各半湯方 桂枝一兩十六銖,辛溫 芍藥苦平 生薑切,辛溫 甘草炙,甘平 麻黃去節,苦溫,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甘平 杏仁二十四枚,去皮尖兩仁者,甘溫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本云: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併為六合,頓服。


服桂枝湯,大汗出,若脈但洪大,與桂枝湯。若其形如瘧,一日再三發,汗出便解,屬桂枝二越婢一湯。此條之方,舊與『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則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之方相錯。說見《發汗後上篇》。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 甘草炙,甘平 麻黃去節,苦溫,各十八銖 生薑一兩三銖,切,辛溫 石膏二十四銖,碎,辛微寒 大棗四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枝湯二分。


病者煩熱,汗出即解,復如瘧狀,日晡所發者,此屬陽明。脈實者,當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脈浮虛者,當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發狂喜忘瘀血第二十七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必自下,自,用也。下者即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屬桂枝湯證。外解,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屬桃仁承氣湯。
桃仁承氣湯方 桃仁五十枚,去皮尖,苦平 大黃四兩,苦寒 桂枝二兩,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芒硝一兩,苦寒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半升,去滓,內芒硝,更煎一沸,分溫三服。

(@本條桃仁承氣湯煮法說煮取二半升,不知道究竟為幾升?疑,當考。)

太陽病,如狂,其脈浮,屬防己地黃湯。本條經文已佚,《金匱》作『防己地黃湯,治病如狂狀,妄行,獨語不休,無寒熱,其脈浮。』殆叔和就斷簡殘句補綴其文如此。《千金》錄徐嗣伯《傳經方》,載治『語狂錯,眼目霍霍或言見鬼,精神昏亂』。足以詮明方意。而辭釆神貌去經益遠。今既無古本可考,特尋繹伊聖製方之旨,正其章句,改次經文。
防己地黃湯方 防己一分,辛平 桂枝三分,辛溫, 防風三分,甘溫 甘草一分,甘平

右四味,以酒一杯,漬之一宿,絞取汁。生地黃二斤,{口父}咀,蒸之如斗米飯久,以銅器盛其汁,更絞地黃汁和,分再服。

(@痛洩要方中用防風,此處亦用防風,不知防風之用為何?疑,當考。)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續在,其脈微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此熱在下焦,少腹當堅而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屬抵當湯。
抵當湯方 大黃二兩,破六片,苦寒 桃仁二十枚,去皮尖,熬,苦平 蟅蟲去足翅,熬,苦微寒 水蛭鹹苦平,各三十枚,熬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陽明病,其人喜忘,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雖堅,大便必黑,屬抵當湯證。

傷寒有熱而少腹滿,應小便不利,而反利者,此為血。當下之,屬抵當丸證。

抵當丸方 大黃三兩,苦寒 桃仁二十五枚,去皮尖,熬,苦平 蟅蟲去足翅,熬,苦微寒 水蛭鹹苦平,各二十枚,熬
右四味,擣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晬時當下,不下更服。


病者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脈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下已,脈數不解,今熱則消穀喜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屬抵當湯。若脈數不解,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

病人胸滿,唇痿,舌青,口燥,其人但欲漱水不欲嚥,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當出汗不出。內結亦為瘀血,病者如熱狀,煩滿,口乾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當下之。此條各本無,今然《金匱》中錄出,補之於此。

發黃第二十八
發黃上篇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其表未解。醫反下之,動數則遲,頭痛即眩,一作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堅,則為結胸。屬大陷胸湯。若不結胸,但頭汗出,其餘無有,齊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屬柴胡梔子湯。柴胡梔子湯方遺未見,疑即大柴胡暢與梔子豉湯二方之合方,如柴胡桂枝湯然。
陽明病,自汗,色赤者,不可攻也。必發熱,色黃者,小便不利也。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即發煩,頭眩者,有寒食故。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寒食相搏,在裏不解。雖下,其腹必滿如故耳。所以然者,脈遲故也。脈遲為寒。
(@此處寒食相搏,不知是否也該同他處作「相摶」?)


傷寒,發其汗,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食相搏,『寒食』,一本作『寒濕』,誤。在裏不解故也。穀疸。
(@此處寒食相搏,不知是否也該同他處作「相摶」?)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脇下及心痛,按之不痛,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病過十日,脈浮,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證,與麻黃湯。不溺,腹滿加噦,不治。

傷寒,瘀熱在裏,身體必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麻黃連翹赤小豆湯方 麻黃去節,苦溫 連翹苦平,各一兩 杏仁三十枚,去皮尖,甘溫 赤小豆一升,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生梓白皮切,一斤,苦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一方生薑二兩,切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發黃中篇

太陽中風,以火劫發其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齊頸而還,腹滿而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則至噦。手足躁擾,循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陽明病,發熱而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但頭汗出,其身無有,齊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裏,身必發黃,屬茵陳蒿湯。
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六兩,苦平 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大黃二兩,苦寒

右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小便當利,溺如皂莢沫狀,色正赤。一宿,黃從小便去。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小便不利,少腹微滿,屬茵陳蒿湯證。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檗皮湯主之。

梔子檗皮湯方 梔子十五枚,擘,苦寒 甘草甘平 黃蘗苦寒,各五分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發黃下篇

太陽病,身黃,其脈沉結,少腹堅,小便不利,為無血。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屬抵當湯。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2: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六》

中濕第二十九

太陽病,關節疼煩,脈沉而緩者,為中濕。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此條論濕溫。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痛,發熱而身色似熏黃也。此以下五條,論寒濕。

濕家之為病,其人但頭汗出而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蚤,『蚤』字當衍。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一本作『小便利』。舌上如胎,此為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飲而不能飲,則口燥也。此條宜五苓散。再參看《結胸痞上篇下》面目及身黃項背強一則。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小便不利者死,一本作『小便利者死』,誤。參看《平脈法》上篇『南方心脈其狀何似』一條,自明。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湯加朮四兩,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麻黃加朮湯方 麻黃三兩,去節,苦溫 桂枝二兩,去皮,辛溫 甘草二兩,甘平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甘溫 白朮四兩,苦溫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病人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即愈。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摶,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堅,小便自利者,『自』字當是『不』字之訛,觀下條及全篇之文,自明。朮附子湯主之。此以下五條論風濕。

桂枝附子湯方 桂枝四兩,去皮,辛溫 生薑三兩,切,辛溫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朮附子湯方 白朮二兩,苦溫 附子二枚半,炮,去皮,辛溫 甘草一兩,炙,甘平 生薑一兩半,切,辛溫 大棗六枚,甘平
(@此處大棗可能缺了「擘」字)
右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遂水氣未得除故耳。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楊主之。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二兩,炙,甘平 白朮二兩,苦溫 附子二枚,炮,去皮,辛溫 桂枝四兩,去皮,辛溫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服六七合為妙。


病者一身疼煩,發熱日晡即劇,此為風濕。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苡仁甘草湯。

麻黃杏仁苡仁甘草湯方 麻黃去節,半兩,湯泡,苦溫 甘草一兩,炙,甘平 薏苡仁半兩,甘微寒 杏仁十個,去皮尖,炒,甘溫

右剉麻豆大,每服四錢匕,水盞半,煮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問曰:風濕相摶,身體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溜下不止,師云『此可發汗』。而其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續在,是故不愈。若治風濕者,發其汗,微微似欲出汗者,則風濕俱去也。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湯主之。

防己湯方 防己一兩,辛平 甘草半兩,妙,甘平 白朮七錢半,苦溫 黃耆一兩一分,去蘆,甘微溫
(@「甘草半兩,妙…」『妙』字疑為炒或它字)

右剉麻豆大,每服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煮八分,去滓,溫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黃半兩。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衝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水,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風水皮水黃汗肺脹第三十
風水皮水篇


太陽病,脈浮而緊,法當骨節疼痛,而反不痛,身體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為風水。惡寒者,此為極虛發汗得之。節。渴而不惡寒者,此為皮水。節。身腫而冷,狀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眠,此為黃汗,痛在骨節。節。咳而喘,不渴者,此為肺『肺』字原作『脾』,誤。脹。其形如腫,發汗即愈。然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數者,皆不可發汗。

風水,惡風,一身悉腫,脈浮,不渴,續無汗出,一作『續自汗出』。而無大熱者,越婢湯主之。

越婢湯方 麻黃六兩,苦溫 石膏半斤,辛微寒 生薑三兩,辛溫 大棗十五枚,甘平 甘草二兩,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惡風者,加附子一枚。炮。風水加朮四兩。《古今錄驗》。


皮水之為病,四肢腫,水氣在皮膚中,四肢聶聶動者,防己茯苓湯主之。

防己茯苓湯方 防己三兩,辛平 黃耆三兩,甘微溫 桂枝三兩,辛溫 茯苓六兩,甘平 甘草二兩,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


師曰:諸有水者,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

水之為病,其脈沉小,屬少陰。浮則為風,無水,『無』字當衍。虛腫者,為氣。水,發其汗即已。沉者,與附子麻黃湯。浮者,與杏子湯。

附子麻黃湯方 麻黃三兩,苦溫 甘草二兩,甘平 附子一枚,炮,辛溫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溫服八分,日三服。

杏子湯方未見。恐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問曰:病下利後,渴飲水,小便不利,腹滿陰腫者,何也?答曰:此法當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當愈。

夫水病人,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脈伏,其人消渴,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

黃汗篇


脈浮而洪,浮則為風,洪則為氣。風氣相摶,風強則為癮疹,身體為癢。癢為泄風,久為痂癩。氣強則為水,難以俛仰。風氣相摶,『摶』,或作『擊』,誤。身體洪腫,汗出乃愈,惡風則虛,此為風水。不惡風者,小便不利。『不』,原作『通』,誤,今改正。下條之文,即是其證。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為黃汗。

黃汗之病,兩脛自冷。假令發熱,此屬歷節。食已汗出,又身常暮臥盜汗出者,此榮氣也。『榮』,一作『勞』。若汗出已,反發熱者,久久其身必甲錯。發熱不止者,必生惡瘡。若身重,汗出已輒輕者,久久必身瞤瞤,則胸中痛。又從腰以上必汗出,下無汗,腰髖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狀。劇者,不能食,身疼重,燥,躁,小便不利,此為黃汗。桂枝加黃耆湯主之。
(@此處並列『燥』、『躁』,足見兩証之不同)

桂枝加黃耆湯方 桂枝三兩,辛溫 芍藥三兩,苦平 甘草二兩,甘平 生薑三兩,辛溫 大棗十二枚,甘平 黃耆二兩,甘微溫

右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須臾,飲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服,取微汗。若不汗更服。


寸口脈沉而弱,沉則主骨,弱則主筋。沉則為腎,弱則為肝。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鹹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摶,名曰斷泄。『泄』字當衍。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病歷節,疼痛不可屈伸,烏頭湯主之。

烏頭湯方 麻黃三兩,苦溫 芍藥三兩,苦平 黃耆三兩,甘微溫 甘草炙 川烏辛溫,五枚,{口父}咀,以蜜一升,煎取一升,即出烏頭。
(@此處對川烏的用法頗怪,以蜜一升,如何又能煎取一升?可能是蜜加上川烏就超過一升,然後煎煮到一升,再把川烏去掉。所以最後蜜煎應該少於一升。)

右五味,{口父}咀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盡服之。

肺脹篇


上氣,躁而喘者,屬肺脹,欲作風水。發汗則愈。

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龍加石膏湯主之。

小青龍加石膏湯方《千金》證治同,外更加『脇下痛引缺盆』。麻黃二兩,苦溫 芍藥二兩,苦平 桂枝二兩,辛溫 細辛二兩,辛溫 甘草二兩,甘平 乾薑二兩,辛溫 五味子半升,酸溫 半夏半升,辛平 石膏二兩,辛微寒
右九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強人服一升,羸者減之,日三服。小兒服四合。


咳而上氣,此為肺脹,其人喘,目如脫狀,脈浮大者,越婢加半夏湯主之。(@與脾脹處相參)

越婢加半夏湯方 麻黃六兩,苦溫 石膏半斤,辛微寒 生薑三兩,辛溫 大棗十五枚,甘平 甘草二兩,甘平 半夏半升,辛平
右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上氣,面浮腫,肩息,其脈浮大,不治。又加利尤甚。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形』,當為『刑』字之誤也。
(@本篇兩個湯方「小青龍加石膏湯方」與「越婢加半夏湯方」中的半夏似乎脫了「洗」字。考全本《伊尹湯液經》小青龍湯方內(方見《可發汗中篇》),半夏為「半升,洗」,故知其為脫字無疑。而越婢加半夏湯則可能脫字。疑,當考。)

中暍第三十一

太陽中暍,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厥冷。小有勞,身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惡寒則甚。加溫鍼,則發熱益甚。數下之,淋復甚。
太陽中暍,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膚中所致也,瓜蒂湯主之。
瓜蒂湯方 瓜蒂二十個,苦寒

右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頓服。

太陽中熱,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白虎湯主之。

傷寒,其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脈滑而厥者,其表有熱,白虎湯主之。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清穀,熱多便膿血,熏之則發黃,熨之則咽燥。小便利者,可救。難者,必危殆。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下之,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下之目閉。貪水者,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發其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下之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發其汗,口中傷,舌上胎滑,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復發其汗,小便即自利。此『自』字必是『不』字之訛,觀上條之文自明。

剛痙柔痙項背強第三十二
剛痙柔痙篇


太陽病,發熱無汗,而不惡寒者,名剛痙。此條之文.舊與下名柔痙條之文相錯。此文宜為『不惡寒』,誤為『惡寒』,下條宜為『惡寒』,誤為『不惡寒』。明其為如此,因此條文中所云之『反惡寒』,與上『無汗』之義不合。因無汗當惡寒,不當云『反』故也。又《脈經》及《千金》本,其下條『名柔痙』句下,均有『舊注云:一云惡寒,惡寒為柔痙』。則不惡寒者,必為剛痙也明矣。此必是今本之傳鈔者,誤將此文之『不』字,鈔入下條,致下條多一『不』字,此條少一『不』字,遂與舊本乖異,而文義理法,亦因之以不安。今即據此互易正之。
太陽病,發熱汗出,而惡寒者,名柔痙。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動搖者,為痙。
太陽病,熱,發其汗,一本『發』字在『熱』字上,非。因致痙。剛痙。

痙病,發其汗已,其脈浛浛如蛇,一云『其脈滄大』。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復弦者,必痙。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剛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孿急,其人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
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柔痙。栝蔞桂枝湯主之。几几,強貌。古代玉几、雕几、漆几,其製皆兩端上卷,故以其形容背反張之貌也。
(@在此本《伊尹湯液經》中,『栝蔞』有時作『栝樓』)

栝蔞桂枝湯方 栝蔞根二兩,苦寒 桂枝三兩,辛溫 芍藥三兩,苦辛 甘草二兩,甘平 生薑三兩,辛溫 大棗十二枚,甘平

右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之。

太陽病,發熱,其脈沉而細者,為痙,為難治,葛根湯主之。『葛根湯主之』句當在前條『欲作剛痙』句下,大誤。詳審之,當在此條下,今移正之。

痙脈,按之築築而弦,直上下行。此與下條,論剛痙脈象。

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

夫風病,下之則痙。復發其汗。必拘急。

痙病,有灸瘡,難療。

項背強篇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屬葛根湯。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屬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加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甘平 芍藥二兩,甘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生薑三兩,切,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桂枝三兩,去皮,辛溫
右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咽痛第三十三
咽痛上篇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可與桔梗湯。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甘平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再服。
桔梗湯方 桔梗一大枚,辛微溫 甘草二兩,甘平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半夏散及湯方 半夏洗,辛平 桂枝辛溫 甘草炙,甘平
右三味,等分,各異擣,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煮七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
令小冷,少少含嚥之。半夏有毒,不當散服。

(@此處最後頗異「半夏有毒,不當散服」。既是如此,又何必出方半夏散?疑此句為後人注解,非原文入此。疑,當考。)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苦酒湯主之。
苦酒湯方 雞子一枚,去黃,內好上苦酒於殼中 半夏洗,破如棗核,十四枚,辛平

右二味,內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嚥之。不差,更作三劑愈,


傷寒六七日,其人大下後,脈沉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為難治。屬麻黃升麻湯。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去節,二兩半,苦溫 知母十八銖,苦寒 萎蕤十八銖,甘平 黃芩十八銖,苦平 升麻一兩六銖,甘苦平,微寒 當歸一兩六銖,甘溫 芍藥苦平 桂枝辛溫 石膏碎,綿裹,辛微寒 乾薑辛溫 白朮苦溫 茯苓甘平 麥門冬去心,甘平 甘草炙,甘平,各六銖

右一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二沸,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一炊間當汗出愈。

咽病下篇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豬膚湯主之。咽痛,即喉痹,上篇言寒喉痹,此篇言溫喉痹。溫喉痹即白喉症是也。治溫喉痹之法,下利者與豬膚湯;其不下利者,以白虎湯加生地、丹皮、玄參為最效。若扁桃腺腫痛不能食飲者,可以錫類散頻頻吹之。
豬膚湯方 豬膚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內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溫分六服。

傷寒,喉痹,刺手少陰。少陰在腕,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鍼入三分補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2: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楊紹伊《伊尹湯液經.卷末》

辨脈法



脈藹馥如車蓋者,名曰秋脈也。秋脈,一作『陽結』,誤。

脈累累如循琅玕者,琅玕,原誤『長竿』.今改正。名曰夏脈也。夏脈,一作『陰結』,誤。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脈榮榮如蜘蛛絲者,陰氣衰也。陰氣,一作『陽氣』,誤。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一作『縱』。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此皆病脈。

陰陽相摶,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摶,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陽脈浮,一作微。陰脈弱,則血虛。血虛則筋惕。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榮氣微,加燒鍼,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摶,則洒淅惡寒也。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畜積有膿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堅,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堅,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摶,必成隱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久久為痂癩。眉少髮稀,身有乾瘡而腥臭也。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灾?若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陽反獨留,形體如烟熏,直視搖頭者,此為心絕也。唇吻反青,四肢漐習者,此為肝絕也。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摶,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汗出者,此為不治。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出氣,唇口乾燥,踡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瘥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問曰:脈有陰陽,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濇、弱、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此『脈』字。當是『病』字之訛。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堅,名曰陰結也,期十四日當劇。

問曰:病有洒浙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知』字當衍。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問曰:假令病人欲差,脈而知愈,故以別之?答曰:寸、關、尺,大、小、遲、疾、浮、沉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平,復當自愈。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今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平脈法上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榮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隨時動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觀脈,大小不同。一時之間,變無經常。尺寸參差,或短或長。上下乖錯,或存或亡。病輒改易,進退低昂。心迷意惑,動失紀綱。願為縷陳,令得分明。師曰:子之所問,道之根源。脈有三部,尺寸及關。榮衛流行,不失衡銓。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脈一周身。旋復寸口,虛實見焉。變化相乘,陰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緊弦。沉潛水滀,支飲急弦。動弦為痛,數洪熱煩。設有不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中必有干。審察表裏,三焦別分。知其所捨,消息診看。料度腑臟,獨見若神。為子條記,傳與賢人。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初持脈,來疾去遲,此為出疾入遲,為內虛外實。初持脈,來遲去疾,此為出遲入疾,為內實外虛也。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命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剋之也。

師曰:脈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卒眩仆,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苦。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願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云:『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人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若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病人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若裏有病者,脈當沉而細。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不和,處言已愈。設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嚥唾者,此詐病也。設令脈自和,處言汝病太重,當須服吐下藥,鍼灸數十百處乃愈。

師持脈,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裏痛也。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短氣也。坐而下一膝者,腰痛也。裏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謂也?師曰:脈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按之至骨者,腎氣也。菽者,小豆也。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一云『按投』。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損謂所勝脾,脾勝不應時。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脈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假令得純弦脈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此是肝臟傷,故知死也。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裏也。脈來頭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剋西方金,法當癱腫,為難治也。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屬木,脈應濡弱,反得毛浮脈者,是肺脈也。肺屬金,金來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效此。

師曰:立夏得洪一作『浮』。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若疼重者,復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痛不重者,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脈洪大,是其時脈,故使然也。四時效此。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而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而欲著復衣,冬月盛寒而欲裸其體。所以然者,陽微即惡寒,陰弱即發熱。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復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體。又陰脈遲濇,故知亡血。

問曰:嘗為人所難,緊脈何所從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肺中寒,故令緊。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緊。假令下利者,以胃中虛冷,故令緊也。

問曰:人不能飲,其脈何類?師曰:其脈自弦,弦,一作『濇』。唇口乾燥也。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等類?師曰:其脈自浮而弱,面形乍白乍赤。

問曰:人病恐佈,其脈何類?師曰:脈形如循絲纍纍然,其面白脫色也。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師曰:脈有弦,有緊,有濇,有滑,有浮,有沉。此六脈為殘賊,能與諸經作病。

問曰:脈有灾怪,何謂?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脈與病形證相應,因為作湯。比還送湯之時 病者因反吐,若下利,病腹中痛。因問:言我前來脈時不見此證,今反覆變異,故是名為灾怪。因問: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先服藥,今發作,故為灾怪也。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脈滑也。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謂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臟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臟?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濇為乘臟也。

平脈法下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摶,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卑。惵卑相摶,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緩遲相摶,名曰沉。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鞕。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得,名曰強也。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腑,遲為在臟。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此條舊在《辨脈法》篇內,又《可汗篇》亦有此文,論末有『宜麻黃湯』四字。案:凡云『宜某湯』者,悉為《平脈辨證》中之文,《胎臚藥錄》例言屬某湯。二家之書即以分疆。《辨脈法》為《胎臚藥錄》之一篇,《平脈法》為《平脈辨證》之一篇。此條言宜某湯,知此條本為《平脈辨證》篇中之文,宜以之次入《平脈法》篇。又此條論首有『寸口』二字,案《平脈法》篇內,凡論病脈之文,論首悉有『寸口』、『趺陽』等字樣,《辨脈法》篇有『寸口』、『趺陽』字樣者,連此共止七條,餘之大多並無之。以此條本為《平脈辨證》之文準之,知此七條必亦悉如此條,並為《平脈辨證》中之文。叔和以之次入《辨脈法》篇,誤。今悉將此七條歸還於《平脈法》篇內,用清門戶。因此七條若本為《辨脈法》篇中之文者,則餘之大多亦應悉有『寸口』、『趺陽』字樣,有『寸口』、『趺陽』字樣。而無之者,則此七條,本與之非為一類,即此即可決其本非《辨脈法》篇中之文。而此七條有『寸口』、『趺陽』字樣,實與《平脈法》篇中之條為一頗。即此即可證其實為《平脈辨證》中之文也。茲即將此條,改而歸入之於此。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下,名曰渾也。陰中於邪,必內慄也。表氣微虛,裏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陰氣為慄,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微虛,裏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通。上焦怫音佛,下同。鬱,藏氣相熏,口爛食斷也。中焦不治,胃氣上衝,脾氣不轉,胃中為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摶,因熱作使,游於經絡,出入臟腑,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厥,逆也。陰無所使,客氣內入嚏而出之,聲嗢咽塞(@嗢字,音同襪)。寒厥相追,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盡,一作『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不行;濇者,榮氣不逮。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者,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衰;濇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咳逆,唾吐涎沫也。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疏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實則穀消而水化也。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疏,三焦絕經,名曰血崩。『榮盛則其膚必疏,三焦絕經』。此二句文有誤,疑當作『榮盛而其膚疏,必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一作『下』。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寸口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即無血,大即為寒。寒氣相摶,即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摶,其人即(@噎的古字。音同噎『ㄧㄝ1』)。音『噎』。此條曲解有誤。大為熱,大為病進。浮大之脈,病為在表。浮為病在太陽,大為傳之陽明。脈浮大者,風也。當發其汗。醫反下之,戕其內陽,胃中虛冷,又以水飲之,虛冷與水相摶,其人即噎(@同前,用噎的古字,只因此處作小字寫,故用今字)。非大為寒也。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跌陽脈伏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濇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跌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鞕。

跌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虛;芤者,榮氣傷。『衛』當為『胃』,『榮』當為『脾』。字之誤也。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摶,宗氣微衰,四屬斷絕。脾病不能行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之氣。

跌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摶,故令氣,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跌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也。趺陽脈滑而緊,『緊』字當是『數』字之訛。數為熱,熱消穀,故為脾氣強。緊為寒,有寒,脾氣何得強?持實擊強者,謂恃胃能食,而多食以損脾,則痛還自傷,如以手把刃也。

跌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跌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摶,則為短氣。

跌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跌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跌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堅,氣噫而除。何以言之?脾脈本緩,今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堅,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饑。邪熱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前,病者則饑。數脈不時,則生惡瘡。

跌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今跌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一作『沉』。纔見,此為調脈,纔,僅也。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玉函》作『溺』。

跌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摶,腸鳴而轉。轉即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微煩;濇者,厥逆。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摶,摶,原誤『動』。今改正。令身不仁。此為尸厥,當刺期門、巨闕。
发表于 2007/11/3 12: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体版本《伊尹汤液经》

注:只是提供以利于大家观看,没能进一步校对,注意辨析!
    非常感谢梁知行先生的三校原文,辛苦了!!!

《伊尹汤液经》(全本.文字版)----民国杨绍伊
   目录章名
太阳病证论第一
阳明病证论第二
少阳病证论第三
太阴病证论第四
少阴病证论第五
厥阴病证论第六
病不可发汗证第七
不可发汗上篇上
不可发汗上篇下
不可发汗中篇上
不可发汗中篇下
不可发汗下篇上
不可发汗下篇下
病可发汗证第八
可发汗上篇
可发汗中篇
可发汗下篇
发汗以后证第九
发汗后上篇
发汗后中篇
发汗后下篇
病不可吐可吐吐后证第十
病不可下证第十一
不可下上篇
不可下中篇
不可下下篇上
不可下下篇下
病可下证第十二
可下上篇
可下下篇
发汗吐下后证第十三
发汗吐下后上篇上
发汗吐下后上篇下
发汗吐下后中篇上
发汗吐下后中篇下
发汗吐下后下篇上
发汗吐下后下篇下
结胸痞第十四
结胸痞上篇上
结胸痞上篇下
结胸痞下篇上
结胸痞下篇下
腹痛第十五
呕吐哕第十六
呕吐哕上篇
呕吐哕下篇上
呕吐哕下篇下
吐利第十七
吐利上篇
吐利下篇
下利第十八
下利上篇
下利中篇上
下利中篇下
下利下篇
下利便脓血第十九
火邪清血第二十
气上撞第二十一
心下悸第二十二
心下悸上篇
心下悸下篇
消渴第二十三
衄第二十四
如疟第二十五
热入血室第二十六
发狂喜忘瘀血第二十七
发黄第二十八
发黄上篇
发黄中篇
发黄下篇
中湿第二十九
风水皮水黄汗肺胀第三十
风水皮水篇
黄汗篇
肺胀篇
中暍第三十一
刚痉柔痉项背强第三十二
刚痉柔痉篇
项背强篇
咽痛第三十三
咽痛上篇
咽病下篇
辨脉法
平脉法上
平脉法下

考次《汤液经》序
第一次校字: 2007-02-01
第二次校字: 2007-02-02
第三次校字: 2007-02-04
医家典籍,向推仲景书为汤液家鼻祖。仲景之前,未有传书。惟皇甫士安《甲乙经.序》云:“伊尹以亚圣[1]之才,撰用神农《本草》[2]以为《汤液》,汉张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据士安言,则仲景前尚有伊圣[3]创作之《汤液经》。仲景书本为《广汤液论》,乃就《汤液经》而论广之者。《汤液经》初无十数卷,仲景广之为十数卷,故云“论广《汤液》为十数卷,”非全十数卷尽出其手也。玆再即士安语而详之。夫仲景书既称为‘论广《汤液》’,是其所作,必为本平生经验,就伊圣[3]原经,依其篇节,广其未尽;据其义法,着其变通。所论广者,必即以之附于伊经各条之后。必非自为统纪,别立科门,而各自成书。以各自为书,非惟不得云“广”,且亦难见则柯,势又必将全经义法,重为敷说。而仲景书中,从未见称引一语,知是就《汤液经》而广附之者。若然。则《汤液经》全文,则在仲景书中。一字未遗矣。
[1] 作‘元圣’。
[2] 作‘《神农本草》’
[3] 作‘任圣’
仲景书读之,触目即见其有显然不同之处。即一以六经之名作条论之题首,一以“伤寒”二字作条论之题首。再读之,又得其有显然不同之处。即凡以六经名题首者,悉为书中主条。凡以“伤寒”二字题首者,悉属篇中《广论》,而仲景即自谓其所作为论‘伤寒卒病’。于是知以“伤寒”二字题首者为仲景所广,以六经名题首者为伊圣之经。标帜分明,不相混窃。孰经孰传,读者自明。于以知士安之言,果不虚妄。
《汤液经》后世无传本,惟班固《汉书.艺文志》载“《汤液经法》三十二卷”,未着撰人姓名,今其书亦不传。然即其名,以测其为书,知为汤液经家,宪章《汤液经》而作之者。汤液经家述论之着录者,莫古于此。其书名为《汤液经法》,知《汤液经》原文必悉具书中,无所抉择,于是知东汉时,《汤液经》尚岿然独存。
《汤液经》为方技家言,不通行民间。惟汤液经家授受相承,非执业此经者不能得有其书。医师而异派者,无从得睹其书。汉世岐黄家言最盛,汤液经学最微,以是传者盖寡。尝谓医学之有农尹、岐黄二派,犹道学之有羲孔、黄老二派。岐黄之说,不如农尹之学之切实精纯。黄老之言,不及羲孔之道之本末一贯。岐黄学派,秦汉以来,流别甚多,着录亦广。《汉志》所载《五脏六腑痹十二病方》三十卷、《五脏六腑疝十六病方》四十卷、《五脏六腑瘅十二病方》四十卷、《风寒热十六病方》二十六卷、《五脏伤中十一病方》三十一卷、《客疾五脏狂颠病方》十七卷,胥属岐黄家言。知者,以汤液家以六经统百病,岐黄家以五脏六腑统百病。而热病客疾,亦皆岐黄家之词。故知凡此诸属,皆岐黄家言也。农尹之学,则稽诸载记。汤液家外无别派,《汤液经法》外无二书;足证此学在当时孤微已极。幸仲景去班氏未远,得执业此经,而为之论广。伊圣[1]之经,赖之以弗坠。此其传经之功。实较论广之功,尤为殊重,而绝惠伟,可贵可谢者也!《名医录》云:“仲景受术于同郡张伯祖。”《医说》引《张仲景方论.序》云:“张伯祖南阳人,性志深简,笃好方术,诊处精审,疗皆十全,为当时所重。同郡张仲景异而师之,因有大誉。”据此。则伯祖实为《汤液经》传经大师。
[1] 作任圣
或曰。仲景书开端即首揭中风、伤寒、温病,全书所论悉不外此三端。是以三阳三阴篇中,屡有特为标出之中风与伤寒条。所标出之伤寒条,即论所首揭之伤寒病,非作者有两人也。予叩之曰:篇中屡有特为标出之中风条与伤寒条,何以全书无一特为标出之温病条?又案所标出之中风条,“中风”二字之上悉冠有六经之名。如在《太阳篇》者,必题云“太阳中风”。在《太阴篇》者,必题云“太阴中风”。何以所标出之伤寒条,无一上冠有六经名者?既云标出之伤寒条为论伤寒病,则是凡以“伤寒”二字题首者,决无有论涉中风与温病者矣。然检《辨太阳病.中篇》[1]有云:“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今案此条证论,首称“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据其句中所云之“复”字,知未发汗前必烦。考本篇论“烦”之条有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证以是条所论,则属烦躁而应服发汗药者,实为中风证。其“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下称云:“脉浮数者,可更发汗”。而《辨太阳病.末篇》有云:“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证以是条所论,则脉浮数而应解表者,亦为中风证。其“脉浮数者,可更发汗”下云“宜桂枝汤主之”,而《辨太阳病.首篇》有云:“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又《辨太阳病。中篇》有云:“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攻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据是二条所论,则属桂枝汤证者,亦为中风证。以上诸证,证明“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全条所论,字字皆属中风。何以此条论首,不题之为“中风”,而幻题之云为“伤寒”?
[1] 繁体版作‘然检辨《太阳病.中篇》’,据简体本改。
又《阳明篇》有云:“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据此条文中所云之“若吐、若下后,不解”,知其未曾服发汗药。据其所云之“不恶寒”,知其病本不恶寒,非因服发汗药而恶寒乃解者。据其所主之大承气汤,知非不可下之风温症,而为发热不恶寒之温病。何以此条亦幻题云“伤寒”?如此之类,篇中尚多,究作何解,于是难者哑然。
愚徐为之解曰:玆即《广论》之故也。伊圣[1]《汤液经》,以六经名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仲景《广论》[2]以“伤寒”二字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是以篇中以“伤寒”二字题首之条,有论中风者,有论温病者。伊圣[1]以六经名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理出当然。仲景以“伤寒”二字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例援旧惯。《难经.五十八难》云:“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据此之云,足见中风、伤寒、温病三端,旧医统谓为伤寒。仲景之作。欲不溷于伊经,舍易题首,无由辨识。而易题之辞,求如六经名之能统中风、伤寒、温病三端者,实舍“伤寒”二字之沿习语,无有可取。故遂假之以作标帜,藉以别于伊圣[1]之经。篇中论首“伤寒”二字之上,悉未冠有六经名者,即职是之故。若谓此二大标帜为出一人之手,岂有既已以六经名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又复别以‘伤寒’二字题首统论中风、伤寒、温病者?若谓以“伤寒”二字题首之条,为专论伤寒病,则明标题云‘伤寒’,而所论者乃中风。明标题为‘伤寒’,而所论者乃温病。作者并不发热谵语,何至颠倒若是?至仲景之所以必以“伤寒”二字题首者,以前此经师所广,悉仍以六经名题首。篇中辞句较异者皆是,遂致与伊圣[1]之经混同无别故也。以六经名题首言增广诸条,疑即出《汤液经法》,惜无文以据明之。至伊经之所以不标出温病者,以温病与中风伤寒之区分甚显,不必标出而已易明故也。其所以必标出中风者,以中风与、伤寒之辨甚微。必须标出而畔岸乃见也。其所以不标出伤寒者,以已标出中风,而为伤寒者自可见也。
[1] 作任圣
[2] 简体版无《》符号
又伊圣[1]之经,于中风、伤寒、温病三端,惟标出中风一门;仲景之于伊经,亦尚左尚右,亦步亦趋,其《广论》[2]中有如是之一条云:“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呜,心下痞坚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坚也。甘草泻心汤主之”。此条论首之“伤寒中风”四字,即仿伊经之标题。云“太阳中风”、“阳明中风”者,其上之“伤寒”二字,为中风、伤寒、温病三端之总括语,其下之“中风”二字,乃为实指三端中之中风证。故此条所论证象,悉是中风误下,而非伤寒。若以之解作伤寒病与中风病,则是伤寒、中风证象方治,壹是浑同,无有别异者矣。于是难者涣然。
[1] 作任圣
[2] 简体本无《》符号
然犹曰:《商书》[1]灏灏,估屈聱牙。此则文从字顺,不类《伊训》[1],何也?愚语之曰:齐人传经,每以齐语易故言,故齐诗、[2]齐论,多有异文。墨子引书,亦喜以时语变古语。《史记.五帝三王本纪》所援载虞、夏、商、周之典谟训誓。其原文之古语,史迁每以训释之字更之,致与《尚书》所载,语则同而词迥别。盖周秦两汉,传学之风尚,类喜以今字易古字,以时语变古语,故《逸周书》亦文从字顺,非伪作也,传之者以训释之字更之之故也。《汤液经》传自汉师,自不能别于风气之外。此经之文从字顺,与墨子引书,史公纪古,齐诗齐论之有异文,《逸周书》之文从字顺同故。皆传经之师,以今字易古字,以时语变古语,以训释之字,更原文之所致。如‘圊’者,厕也,今字也。古文字少,假借“清”为之。凡《脉经》本中,诸言“必有清血”、“必清脓血”,字皆作“清”,而三阳三阴篇本,则有作“圊脓血”者矣,此则为其以今字易古字者也。又何休《公羊解诂.文十三年》传注云[3]:‘“所,犹时”,齐人语也’,“所”即古语,“时”即今语也。凡《千金翼方》本中,诸言“日晡所发热”、“日晡所发潮热”,语皆作“所”。而《脉经》本,则有作“日晡时”者矣;此则为其以时语变古语者也。又颜师古《汉书.高帝纪》注云:“若,及也。”《脉经》第九卷,《平热入血室篇.妇人伤寒章》:“无犯胃气若上二焦,必当自愈”。《千金翼方》本作“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当自愈”。此即为其以训释之字更原文之证也。又古人传学,悉由口授。后师说之,每多随意举文,不遵原次。或增其字句,或减其字句,或改易其字句。故有一条两举,而彼此异词者,亦多折节错出,失次失类者。此等情实,试举《脉经》第七卷校之,逐页可见,斯亦《汤液经》文,与《伊训》、《太甲》离其肖貌之又一大因也。即以《尚书》证之:《尚书》传自孔门,历秦至汉,年数未多,已有今文古文之大异。《汤液经》由商初以至汉末,经岁几及二千,其间师师相承,其词其句,不知其几经改易。若硁硁然,执《伊训》、《太甲》之文,以比拟求信,恐果得原文原本,亦将因不通其句读,与不识其字之故,又必攻其为伪作者矣。且篇中去旧貌未远者,亦尚有,如《脉经》第七卷《可发汗篇》:“太阳中风,阳浮而阴濡弱,浮者热自发。濡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属桂枝汤证”。此条之文与《商书》、《商颂》,形貌即甚相近,其方质廉厉之气,比诸东溪之逸靡,西京之宏肆,秦书之谯谯,周书之谔谔,显有时代之别。以仲景之善于属辞,极力模拟,亦仅得其肖貌,而神弈骨骏之概,不逮远甚。即此证之,其真为伊圣之作,固无疑矣。又此条三阳三阴篇本作“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此增减其一二字,而文气顿觉近时。察乎此,即得《汤液经》文,所以不类伊训之实矣。至是难者‘唯唯’。
[1] 繁体本无《》符号
[2] 依简体本加、符号
[3] 简体本作:何休《公羊解诂》文十三年传注云
《广论》之惑已明,再辨叔和撰次。《甲乙经。序》又云:“近世太医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遗论甚精”。案今本仲景书卷端即题云:“王叔和撰次”。以士安言解之,所谓‘撰次’者,即撰集仲景遗论,以之次入仲景书中是也。若然,则今本仲景实为伊圣[1]之《汤液经》、张仲景之《广论》、王叔和之《仲景遗论撰》[2],三种集合而成。求之叔和撰次书,见《辨太阳病.首篇》,其篇末二条之前条云:“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其后条云:“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曰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此二条证治悉同,前条首题“伤寒”二字,自是仲景自为,后条“问曰”“答曰”之语,必出仲景弟子记录。以“问曰”若是仲景。则书中必不复有前条;“答曰”为是仲景,则其语自属遗论。再证以前条为《脉经》中撰次本所有,后条为《脉经》中撰次本所无。既有此取舍之印迹,更见其属撰次之显然。据是以推,《辨脉》《平脉》二篇,皆属问答。则二篇悉是弟子之书。惟《辨脉法》之答语称“答曰”,《平脉法》之答语称“师曰”,有此显异。又二篇辞气,亦多不类,必作者本非一人,以其俱为脉论之遗,故并撰而骈次书首。再推之,《霍乱篇》之问答二,合三条;《阳明篇》之问答五,合八条;《太阳末篇》之问答一,合六条,皆与《辨脉法》篇、《太阳.首篇》者同出一手。
[1] 简本作‘任圣’
[2] 仲景遗论传,繁体本无《》符号
[3] 繁体本作:‘师曰:言’,据简体本改
玆又有可论者,据成本《阳明篇》篇首之问答一,合三条,其“问曰”“答曰”并载在首条。假使去其首条不录,节取后之二条,则无由见其为问答之语,即无由订之为遗论,次中此类,不得谓无。如《辨太阳病.中篇》,“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一条,《脉经》录此,“病发热”上,有“师曰”二字。又同篇“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也”。《金匮》录此,“病人脉数”上,有“问曰”二字,“此以发汗”句作“师曰,因发其汗”六字。如此之类,因或削去“问曰”、“师曰”,后遂无由知其为遗论。然亦有最易知者,即此等条文既未以六经名题首,亦未以“伤寒”二字题首。推之凡未冠有六经之名,未冠以“伤寒”二字者,其语必属遗论。
玆举《少阴篇》以证之:《少阴病篇》[1]全篇,总四十五条,中以“少阴病”三字冠首者,居四十四条。其一无题首之条,据《千金翼方》本,则本与上条共为一条而不分拆。如是则是《少阴病篇》全篇,无有一条不以“少阴病”三字题首者。以是篇之条条必以“少阴病”三字冠首论之,知凡属《汤液经》文,无不以六经名题首。以一若不题,则陷人莫知其于六经谁属,而致差误故也。推之仲景《广论》,一若不题,则致使人惘然,莫知其经传谁属?知仲景自着,亦必悉以“伤寒”二字题首。若然,则凡无题首之条,谓非遗论莫属矣。
[1] 简体本无《》符号
然亦有例外者,如成本《辨太阳病.首篇》,“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此为有题首者也。其下云:“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是条即无题首。以此与上本为一条,因后人分之为二,遂致后者失去题首。为中此类尚多,除之则无非遗论。
又有类似以六经名题首,实非《汤液经》文,为属仲景遗论,不可不详为辨别者。如《厥阴篇》之首条云:“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下之不肯止”。此条论首,“厥阴之为病”句,即为类似以六经名题首者也。知其非为《汤液经》文者。以《脉经》第八卷《消渴篇》载此文,“厥阴之为病”上,有“师曰”二字。以此语例推之,知《太阳篇》之首条云“太阳之为病。头痛项强而恶寒”;《阳明篇》之首条云“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少阳篇》之首条云“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太阴篇》之首条云“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坚”;《少阴篇》之首条云“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与《厥阴篇》之首条“厥阴之为病”条,皆出一人之作,皆属仲景遗论,皆由叔和撰次。
叔和非惟撰次三阳三阴篇已也,即仲景序中“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五句,与“…若能寻余所集,则思过半矣”,至“…夫欲视死别生,实为难矣”一节,悉出其撰次。知者以此篇序文,读其前半,韵虽不高而清,调虽不古而雅,非骈非散,的是建安。“天布五行…”与“省疾问病…”二段,则笔调句律,节款声响,均属晋音。试以《伤寒例》中辞句,滴血验之,即知其是一家骨肉。更证以《千金方》序文中引“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至“彼何荣势之云哉”一节,称“张仲景曰”。而绪论中引“天布五行,以运万类”,至“夫欲视死别生,实为难矣”一节,不称“张仲景曰”,即知其语,非出自仲景之口。再以文律格之,“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在文法中为浑说;“撰用《素问.九卷》”等五句,在文法中为详举。凡浑说者不详举,详举者不浑说。原文当是“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为《伤寒卒病论》,合十六卷。”此本辞自足,而体且简。若欲详举,则当云“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卒病论》,合十六卷”,不当浑说后,又详举也。且仲景为医中之汤液家,汤液家举书,不举《汤液经》而举《素问》,不数伊尹而数岐黄,何异家乘中不系祖祢而谱谍东邻也?至其下之“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三部不参”云云。殊不知三部九候乃针灸家脉法,非汤液家脉法。针家刺在全身,势不能不遍体考脉。汤液家重在现证,脉则但侯其表里寒热、藏府虚实、荣卫盛衰,以决其治之可汗不可汗,可下不可下而巳矣。故诊一部亦已可定,不必遍体摩挲,以汤液家而用针灸家骂汤液家之语骂人。仲景纵亦精于针灸脉法,何至遽愦眊而矛盾若是?
且《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三书,三阳三阴篇中,无一语道及。《辨脉》、《平脉》之“答曰”“师曰”类,又非仲景自作。其《伤寒例》一篇,为叔和之作,篇中已有明文。而《伤寒例》即首引《阴阳大论》,篇中之语,亦即悉出此三书。是三书乃叔和撰用之书,非仲景博釆之书也。再以叔和撰次者证之:叔和撰次之篇,有《平脉法》一篇,此撰用之书,有《平脉辨证》一种。此撰用之《平脉辨证》,即《平脉法》出处之注脚。《平脉法》既为出于《平脉辨证》,则《平脉辨证”必非仲景所博釆。又三阳三阴篇中,叔和撰次之可考见者,除“问曰”、“答曰”之《辨脉法》类,与“问曰”、“师曰”之《平脉法》类外,无第三类。此撰用之书除《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三书,为撰用《伤寒例》之书外,亦惟《胎胪药录》、《平脉辨证》二种。《平脉法》之“问曰”、“师曰”类,既为出于《平脉辨证》,则《辨脉法》之“问曰”、“答曰”类,必为出于《胎胪药录》无疑。由是言之,叔和之作伪,实欲自见其所撰用之书。下之二段,为自述其渊源所自而已。惟其如是,今遂得知叔和之学,是岐黄而不是农尹,决非仲景衣钵弟子。
虽然,叔和之学,虽非出自仲景,然于仲景书致力颇勤。其生平于仲景《伤寒论》曾撰次三次;遗论、余论,亦撰次两次。其初撰之《伤寒论》,载在《脉经》第七卷;遗论、余论,载在《脉经》第八、第九两卷。今之《金匮要略》,遗论、余论之再撰本也。今之《伤寒论》,再撰、三撰合刻本也。其再撰本,即诸可不可八篇是也。三撰本,即三阳三阴篇是也。明其为如此者,以叔和于诸可不可篇首自言之。叔和于诸可不可篇首序云:“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可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阳三阴,出在诸可不可中也。”其所云“比之三阴三阳篇”中之“比”字,作“次”字解。比,次也。见《仪礼.少牢.馈食.礼注》、《周礼.世妇注》、《汉书.邱江公传注》,“之”字作“诸”字解,言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因复类合诸可不可方治,次诸三阴三阳篇中,此易按寻,而见其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阳三阴,出在诸可不可中也。叔和自谓其所撰次之作为如是,故知‘诸可不可’八篇,为叔和再撰本;其三阳三阴篇,为叔和自即其初撰、再撰二本,于‘诸可不可’门中,取其以“太阳病”三字冠首者,举而悉次为《太阳篇》;以“阳明病”三字冠首者,举而悉次为《阳明篇》;以“少阴病”三字冠首者,举而悉次为《少阴篇》。随以“伤寒”二字题首之条,与其所撰之遗论,各从证类,依次比附其间。惟余不止是三阳三阴之五十八条,犹留守于‘诸可不可’篇内,未次入三阳三阴篇中。三撰本之成,大略为如此。
或曰:不然也。叔和此序之意,言‘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三阳三阴篇中,殊难得其要领,因重集‘诸可不可’方治,较诸三阳三阴篇中,此易按寻,而见其要也。愚曰:若如所释,则是后撰者为正集,先撰者可不必存也。既云因三阳三阴为难见其要,乃复撰‘诸可不可’篇,则‘诸可不可’篇撰就之后,自应废去三阳三阴篇而不之存。即欲存之,亦理宜以之附于‘诸可不可’篇后。今既未以‘诸可不可’篇居于正位,列之于前,而仅存之于副附之地,则斯释也,恐未能合事实者也。玆请举证,以申吾说。如《辨太阳病.上篇》云:“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此条之文,《脉经》本以之入《可汗篇》。其下云:“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此条之文,《脉经》本以之入《汗后篇》。又其下云:“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此条之文,《脉经》本以之入《汗吐下后篇》。又其下云:“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则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麻黄一汤。”此条之文,《脉经》本以之入《不可汗篇》。如此四条,同为太阳病桂枝汤方加减症。而‘诸可不可’本,以之分属四篇。遇有急病,愈卒寻按,请问是易见其要?难见其要?今悉以之次入《太阳篇》同条共贯之列,遇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请问是易见其要?难见其要?叔和此序,如是解之,请问孰说谁通?难者语塞。
已乃返辙回轮,寻绪研讨。窃思三撰本之以三阳三阴篇分门既为改组部居之作,则初撰再撰之以‘诸可不可’分门,必为就原书篇目撰次之作。因初撰、再撰,意止注于撰条,未暇计及篇目,故二篇皆同以‘可不可’分门,以其未变原书篇目之旧之故也。惟初撰意在博收,未谋甄别。凡出弟子籍中所载,虽异端杂说,咸并录之,故《脉经》所次中,多《内经》与他书之文,再撰已在今《伤寒论》中,知是为叔和初先起意,专集张氏一家之言之作。夫既立意专存一家之言,则势又不得不独择遗论,揖退各家,即即初撰,详加鉴别而重订之,去其初所取之《内经》杂说以成之者。叔和三作,比较雅纯,推其既为改遵张氏家法,则其于原书门类,必亦未便轻易,于是知再撰之《汗、吐、下》与《发汗后》及《发汗吐下后》八篇,必为仲景《广论》篇门之旧,亦必即为《汤液经》篇门之旧。是故《汤液经》条文,每条皆以六经名题首,以其篇门为诸‘可’与‘不可’,不于每条皆冠六经之名,则致使人莫知其于六经谁属而滋迷惑。设《汤液经》原本分门为三阳三阴篇者,则其凡在《太阳篇》之条,夫人而知其为论太阳病。凡在《阳明篇》之条,夫人而知其为论阳明病。不必每条皆冠六经之名,以故知以诸可不可分门者,为《汤液经》篇门之旧。叔和初撰、再撰之作,大略亦为如此。迨再撰书成,后始觉察。若即取论首标题之六经病名,分类成篇,同经之病,皆在一处,遇有急病,仓卒寻按,必更易见其要,于是乃更有三撰三阳三阴篇之作,继复觉察三阳三阴篇,虽易案寻而见其要,然于古人‘可不可’诸大法,则又反为所掩晦,而未易警觉。于是又以其再撰之诸可不可本,附刻于三阳三阴篇后,一以见不止是三阳三阴之五十八条,一以存古法于后世,俾与三阳三阴篇成一经一纬。叔和以二、三两撰合刻之意。大略亦必为如此。此撰出后,大行于世,代有传本。至宋成无己所刻之注本行,而各本皆亡。案:无己之注,愚甚疑之。因《明理论》、《药方论》二书,同为无己所撰,而二篇之文,远较《论注》为拙劣故也。愚疑《论注》为宋前人所撰,因兵燹播迁,人失物亡,无己得之,经岁既久,见河山易号,地是人非,竟于晚年潜以己名,冒而刻之。更复剽窃注意,加以敷衍,成《明理论》、《药方论》二书。而冒窃证物,不知不觉遂由己手亲造以立。试以二篇之文,与《论注》之语比勘验之,其迹自见,且甚彰也。林校本亦然。林校本中之编录为宋以前人治《伤寒论》者之所为。高继冲于兵燹中得之,于开宝中进之。林校言其文理舛错,未尝考正,果其书出继冲之手编录,早已考正,绝无舛错,因其文理有舛错,可以决其必系得其传钞。又因开宝入宋,年仅数岁,故又从可觉其必非宋代之物云。此注作者因不识叔和合刻之意,单凡‘诸可不可’八篇;同于三阳三阴篇之数百余条,尽以为复出而削除之,致诸可不可八篇,遂有有其名而无其书者二篇,余篇亦仅存不止是三阳三阴之孤论五十八条。而再撰本,遂亡于毒手。幸叔和《脉经》犹存,后之校者,复于《不可汗》、《可汗》二篇,详据宋版高进本,备注出其所削去之文,再撰本因得留一半身遗照,以至于今。《汤液经》原本,亦因得据之以略可考见。斯则殆有鬼神为之呵护而致然者也。
抑又思:叔和言“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细绎其语气,似三阳三阴篇,亦为《汤液经》中所有者。盖因其言‘次诸三阴三阳篇中’,知叔和再撰本亦有三阳三阴篇,因其言‘复类合诸可与不可方治,次诸三阳三阴篇中’,知再撰本之三阳三阴篇无方治之条。叔和再撰本篇目,既为本诸仲景《广论》,而《广论》篇目,又为全出自《汤液经》,则《汤液经》中,自亦必有此无方治条之三阳三阴篇。今叔和再撰本,已非完本,不可复案,乃惟就初撰、三撰二本而详校之,见三撰本之三阳三阴篇中,凡属载在篇首,总论六经证形,而不言方治之若干条文。如《辨太阳病篇》:“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自此至“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数条,以及其余五经篇中,凡属类此之条文,《脉经》第七卷诸可不可门中悉无之,于是知《汤液经》中,确有此三阳三阴篇。此等条文即载在三阳三阴篇中,专明六经证形,而不及方治,其方治之条,悉载在诸可不可篇。又知此无方治条之三阳三阴篇,必列在诸可不可篇前。以此等条文所论,全属开宗明义;而叔和三撰亦以此等条文,列之于各篇之前之故也。至是乃详知叔和之言“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者,即言为‘复取后之诸可与不可方治,次于前之三阴三阳篇中’是也。允若是,则《汤液经》篇目,得此一语而更已明矣。
又案:仲景书称为《论广汤液》,而仲景所广者,自谓其为‘伤寒’,为‘卒病’,则《汤液经》中,自亦必有伤寒,有卒病。因思《汤液经》中之诸可不可篇,为论中风、伤寒、温病、风温四种,即《太阳篇》篇首题论之所揭示者也。此四种,旧医通谓为‘伤寒’。仲景之所谓《伤寒论》,必即谓诸可不可篇,《卒病论》必即谓《痉、湿、暍》等篇。又因见叔和初撰之诸可不可篇未载有《痉、湿、暍》之文,而三撰亦未以之次入三阳三阴篇中,知《痉、湿、暍》三门,其原本自为一篇,不在诸可不可篇内,即不在《汤液经》中之《伤寒论》内。《痉、湿、暍》三门为卒病,既不在诸可不可篇内,则他之卒病,必亦如《痉、湿、暍》之例,在诸可不可篇外,独立自成一篇。如《金匮。水气病篇》有《汤液经》太阳病一条,论风水、皮水、黄汗、肺胀,肺原作脾.误。此亦《卒病论》也。而诸可不可篇亦无其文,益以此据证明《汤液经》中凡属卒病,皆不在诸可不可篇内,更属必确而无可疑。于是又知《汤液经》篇目,诸可不可八篇外,尚有‘卒病’等篇。
继又思《汤液经》中,凡属卒病皆在诸可不可篇外,独立自为一篇,固矣。然以《金匮》篇目订之,如消渴,如黄疸,如奔豚腹满,如呕吐哕下利,皆《卒病论》也。卒病宜在诸可不可篇外,诸可不可篇内不应有其文。今之诸可不可篇内列有其文者,此则必有其故。因是又取叔和撰次诸篇而详案之,乃悟今之诸可不可篇内,有论消渴、黄疸、呕吐、下利诸文者,为叔和自卒病门中,撰而次入之之故。必其然者,以叔和于《痉、湿、暍》篇首亲言之。叔和于其三撰之《痉、湿、暍》篇首序云:“伤寒所致,太阳痉、湿、暍三种,宜应别论,以为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此序之意,言凡属卒病皆为因伤寒所致。惟有痉、湿、暍三种,与伤寒相似,却各自不同。宜应别论,不宜次入三阳三阴篇,及诸可不可篇内,故以之见于三阳三阴篇前。余之卒病,虽云卒病,实即伤寒,宜以之次入三阳三阴篇,及诸可不可篇内。不必别论。叔和语意为如是,故知诸可不可篇,诸言消渴、黄疸、呕吐、下利诸文,其原本不在诸可不可篇内,为叔和认其为本是伤寒。而自《卒病论》中撰而次之于诸可不可篇中者。今之《金匮》中,其消渴、黄疸、呕吐、下利诸门条文,多有见于诸可不可篇中者,即其提次之蛛丝马迹。此不惟可以证明《汤液经》中,凡属卒病,皆不在诸可不可篇内。即《汤液经》中之诸可不可篇,为专论中风、伤寒、温病、风温四种,不杂卒病一条,亦因之得以证实而无疑矣。
叔和提次《卒病论》[1]文,更有一甚显明之证。《金匮,惊悸篇》有条云:“火邪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今案《惊悸篇》全篇,共只三条,此条为其第二条。其第一条为“寸口脉动而弱,动则为惊,弱则为悸”。第三条为“心下悸者。半夏麻黄丸主之”。此证之所以显明者,因此篇标目为“惊悸”,而此条言‘火邪’,火邪条厕惊悸论中,不当疑于错简。又此篇标目为‘惊悸’,而篇中有惊之论文,无惊之方治,显见其必有遗文。又此条证论,秃然只“火邪者”三字,显然上端有脱节。惟一之故,由此条本为《汤液经》“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有清血。名为火邪”条之下半条。因钞者自“火邪者”以下,提行别录之,一条遂成二条。又因《汤液经》此条为论火邪方治,《广论》于此下遂广有“伤寒脉浮。而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狂,起卧不安,属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一条,“伤寒加温针必惊”一条。又因《广论》此二条皆为论广伤火而惊,遗论于此下,遂又广“寸口脉动而弱,动则为惊,弱则为悸”一条遗论尚有论惊一条,论悸一条,存《脉经》第八卷惊悸门中。而即取其论文中之“惊悸”二字编目立篇。所以惊悸门中有“论火邪者”[2]之条。至王叔和初撰时,提取《汤液经》“太阳病以火熏之”条之上半条,与《广论》[1]论惊之二条,共次入诸可不可篇中之《不可火》[1]篇内。复于原篇之内,抹杀其既提去之条。至今此篇遂失惊证方治,惟余莫头莫脑有如错简之“火邪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之下半条。然而正亦幸其遗有此半条,于是乎原书之本样如何?王叔和当年如何撰次?一一皆可因玆遗述而案得其实。既又持之以观,于是乎诸可不可篇之所以羼入有“论心下悸者”数条,此篇之所以徒然只“心下悸者,半夏麻黄丸主之”一条,皆得豁焉而昭晰乎其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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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和所以必以《卒病论》撰而次入于诸可不可篇中者,此则为其撰作终始一贯之意,即欲“仓卒寻按,易见其要”是也。初撰‘欲易见其要’,故以《卒病论》[1]并入诸可不可篇。此虽欲易见其要,犹未彻底易见其要。三撰又以诸可不可篇,并为太阳、阳明、少阴、厥阴四篇,此之欲易见其要,乃得彻底易见其要。唯有《痉、湿、暍》[1]三门,因其非是伤寒,自始至终无放处,故别见之。此即三阳三阴篇前有《痉、湿、暍》一篇之由来也。三阳三阴篇后,有《霍乱》[1]一篇者,此亦由并《卒病论》于《伤寒论》中之故。案叔和初撰,已以“霍乱病,热多欲饮水,用五苓散”一条,次入《可水篇》[1],是初撰尚认霍乱为系属伤寒者也。三撰则别论之,不以之次入三阳三阴篇中者,因其论文中,有“本是霍乱,今是伤寒”一语,故又疑其非是伤寒。疑之,故不敢轻以之次入三阳三阴篇内,而谨以之附于三阳三阴篇未。此即三阳三阴篇未有《霍乱》一篇之由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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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又思:叔和初撰、再撰,皆以可不可分门;而再撰唯汗吐下三门。初撰于汗吐下外,多出可温与灸刺、水火各门者,此中亦必有其故。因是,复取《脉经》第七卷诸可不可篇而详研之。见前半汗吐下三门中,其方治条之言属某汤证者,百有七条,言宜某汤者六条。后半可温灸刺、水火各门中,言宜某汤者九条,言属某汤证者二条。《脉经》第七卷篇目,为《病不可发汗证第一》,《病可发汗证第二》,《病发汗以后证第三》,《病不可吐证第四》,《病可吐证第五》,《病不可下证第六》.《病可下证第七》,《病发汗吐下以后证第八》,《病可温证第九》,《病不可灸证第十》,《病可灸证第十一》,《病不可剌证第十二》,《病可刺证第十三》,《病不可水证第十四》,《病可水证第十五》,《病不可火证第十六》,《病可火证第十七》,《热病阴阳交并少阴厥逆阴阳竭尽生死证第十八》,《重实重虚阴阳相附生死证第十九》,《热病生死期日证第二十》,《热病十逆死日证第二十一》,《热病五藏气绝死日证第二十二》,《热病至脉死日证第二十三》,《热病损脉死日证第二十四》,共二十四篇。
又取三阳三阴篇本校之,见《脉经》本中,诸言宜某汤者,三阳三阴篇本亦皆言宜某汤。诸言属某汤证者,三阳三阴篇本,则统皆或言宜某汤,或言某汤主之。于是知,言属某汤证者为一本,言宜某汤与某汤主之者为一本。因思叔和初撰、再撰,皆为就原书篇目撰次之作。此之汗吐下三门中,多言属某汤证。则其所据撰之言属某汤证本,篇目必有汗吐下三门。可温灸刺水火各门中,多言宜某汤,则其所据撰之言宜某汤本,篇目必有可经灸刺水火各门。而灸刺水火各门中,有言属某汤证二条者。察此二条,一为霍乱条,一为惊狂条。知此二条为叔和自言属某汤证本之卒病门中,撰而次之于此者,非其本篇之文。除此二条,无别言属某汤证者,因是又知言属某汤证本,无可温灸刺水火各门。其汗吐下三门中,有言宜某汤六条者,为叔和所得之言属某汤证本有阙文,由叔和自言宜某汤本中,撰而补次之者。又因之知言宜某汤本,亦有汗吐下三门。如是,则是有属某汤证本,其篇目惟汗、吐、下三门。言宜某汤本,其篇目既有汗吐下三门。复多可温灸剌、水火各门。又因见此卷前半汗吐下三门,其中条文悉为《汤液经》、《广论》及遗论之文,后半可温灸刺水火各门中,《内经》之文约居其半。以《金匮》“问曰”、“师曰”类,多杂岐黄家言证之,知多可温灸刺、水火各门之言,宜某汤本,必为《平脉辨证》。多可温灸刺、水火各门之言宜某汤本,既为《平脉辨证》,则惟汗吐下三门之言属某汤证本,必为《胎胪药录》无疑。由是又因之以得知叔和撰次,惟据《胎胪药录》、《平脉辨证》二书,《广论》[1]原本,殆未之见。故叔和不识以六经名题首者,为伊圣[2]之经。以“伤寒”二字题首者,为仲景所广。此亦为叔和之学非出自仲景之门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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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任圣’
叔和所以未得见《广论》原本者,此其故,孙思邈已言之。《千金方》云:“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此语即道明所以未得见之故。夫以生于西晋之王叔和,去建安之年未久,且犹未得见原书,足征仲景《广论》[1]遭此一秘,始终未传于世而遂亡。幸有《胎胪药录》纪其梗概,此孤危欲绝之《汤液经》[1]论,赖之以弗坠,此其功自不在高堂生、伏生下。据其篇中载有《广论》之文,知为出自仲景亲授名《胎胪药录》者,“胎”,始也;“胪”,传也,意殆谓为《广论》[1]始传之书也。其书之篇目,今已考知为《卒病论》外,惟汗、吐、下三门。又因见言‘属某汤证’文,与“问曰”、“答曰”及凡“伤寒”二字题首之诸条中,未尝有杂岐黄家言者,足证仲景《广论》与《胎胪药录》二书,皆严守《汤液经》[2]家法。其书且严守家法,则其于篇目,必不致私以己意,妄立异同。其所立之汗、吐、下三门,与夫‘卒病’诸篇之目,必为《胎胪药录》全本乎《广论》[1],《广论》[1]全出自《汤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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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脉辨证》之师,亦为张机仲景。《脉经》第五卷载《张仲景论脉篇》[1],其文即《平脉法》之首章,其明证也。惟《平脉辨证》之师,不止仲景一人。其《卒病论》中之“师曰”,多有其岐黄家师之说。故其篇目增灸剌各门,篇中载《内经》之说,知为非专师仲景者,以仲景《广论》与《胎胪药录》二论中。除采用灸刺法外。未尝见杂有岐黄一语故也。
[1] 简体版作‘《脉经》第五卷载‘张仲景论脉’篇’
至是,然后乃今始详知《汤液经》经文,其原大抵不过只数十余条。后师广之,成百七十九条。仲景又广之,成二百八十条。《胎胪药录》又广之,《平脉辨证》又广之,叔和起而撰次之,复得增多百九十七条。今又新增三十八条。全《汤液经》共五百一十五条。叔和之初撰为合《胎胪药录》、《平脉辨证》二书,而并其《卒病论》于诸可不可篇,故其篇目有可温灸刺、水火各门,再撰为取初撰而去其杂说,则不可剌等门遂成废墟,故篇目不得不改从《胎胪药录》,惟汗吐下三门。三撰又取其撰就之诸可不可篇方治,次入三阳三阴篇中,定其名为《伤寒论》而成今之三阳三阴篇本。至《平脉辨证》诸卒病门中,所杂厕之驳而不驯之论,叔和似见其不类,疑为非出仲景,以故削而委之于诸可不可篇,及三阳三阴篇外。既复借之,恐其散亡也,又起而合次之于《胎胪药录》余论中,而并存之。此即三阳三阴篇本外,又有《金匮要略》;《脉经》诸可不可篇外,又有《平脉证》诸篇之由来,亦即皇甫士安称其“撰次遗论甚精”之由来也。叔和撰次之作,大抵为如是。
叔和之撰次既明,《汤液经》书即出。析而观之,《汤液经》文辞质实,记序简显,发语霜临。行气风迈。殷商文格,此属一家。全经百七十九条,而汗吐下利温之诸法具详。主方二十有二,主方二十二,方名见后表。而中风、伤寒、温病、卒病之治法咸备。允非神明全智者不能作。容尚多有致遗者,是则当问诸江南诸师也。
仲景《广论》蹜蹜有循,发微穷变,补益实多,其论厥诸条,大《易》[1]之遗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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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和撰次,其书实不可废。盖因其撰次.然后《汤液经》一表二里之法以明。所谓一表。太阳是也。二里,阳明少阴是也。《汤液经》虽分六经属病,实止一表二里三门,即惟立方治于太阳、阳明、少阴三经中是也。缘少阳、太阴、厥阴三经无专病。少阳之表里病,皆为与太阳、阳明并病.其方治已悉见太阳、阳明二经。故少阳本经中.除惟出中风方治一条以示例外,别无方治之条。太阴、厥阴亦然。其病也,必为与少阴合病。凡少阴病,论中诸言‘下利清谷’,‘下利腹痛’,皆为与太阴并病之文。诸言‘下利厥逆’,‘下利便脓血’,皆为与厥阴并病之文。‘既吐且利,手足厥逆,脉微欲绝’,则为三阴合病之文。是以太阴、厥阴病论中,亦除惟出中风方治一条,以示例外,别无方治之条。原夫病之出路。惟在汗孔与二便。太阳主表,兼司小便,阳明司大便。少阴出路,亦是二便。《白虎通》云:“肾之为言泻也,以窍泻也。”所谓窍即前阴。西学谓肾为泌尿器,与《白虎通》之说合。又云:“小肠大肠,心之府也。肠为胃纪,心为肢体主。”故两府也,小肠大肠为心之府。心有热则移邪于府,泻其府以救其藏。此少阴病所以有承气证。而《汤液经》方治。所以皆在太阳、阳明。少阴三经中,自其出路以导之之道也。桂枝、麻黄、栀豉、白虎,发汗方药也。承气、抵当、十枣,下血下水下燥屎方药也。五苓、黄芩,利小便方药也。附子、干姜诸剂,虽云温里,其病之去,亦由汗孔。《本经》于干姜、乌头下俱云“出汗”。冬釆为附子,春釆为乌头。乌头出汗,附子必亦出汗可知,此《本经》互见例也。今夫风寒之客于表也,阻塞荣卫气行之路,使人恶风,恶寒,头痛,腰痛,骨节疼痛,故不得不用桂枝、麻黄、柴胡诸药以攻其表,发其汗,袪其邪,使由汗孔而出。风热之舍于表也,使人头目昏眩,神不清明,又常自汗出,身重难以转侧,口舌不仁,语言难出。治以豆豉、石膏,清表热,解温毒,令邪气与汗气共并,由毛窍败泄而出[1]。若夫寒邪之中于里也,设外表无病,则出路畅通,惟用附子、干姜诸剂,自里以温蒸之,邪气自由汗孔而去。温蒸其内,其外未有不微有汗气出者,是亦一汗解剂也。瓜蒂吐药,《本经》又言“下水”[2]之水邪之在上焦者,涌之使从胃口吐出。在中、下焦者,导之使自大肠泻下,犹巴豆之病,在膈上吐,在膈下利,其出路则适皆在阳明也。又养阴之药,多用地黄,凡服地黄者,大便无不快利,以故阴虚便秘必用之。《本经》言地黄“逐血痹”[2],又曰“除寒热、积聚,除痹”。曰“除”曰“逐”,去由大便可知。《金匮》百合地黄汤下云:“大便当如漆”,即其去由大便之证。用是观之,治病之法,无论其为温补、为养阴、为汗为吐、为下为利,病之去路,无一不在汗孔与二便,所以《汤液经》立一表二里之法,约方治在太阳、阳明、少阴三经中,不多出歧途以迷人。此等理法,非经叔和撰次无由见之。而叔和尤有特识之处,即分太阳为三篇,次太阳本经论文于上篇,次太阳、阳明与太阳、少阳及太阳、少阴二经合病之表病论文,暨表里并病之文于中篇,次太阳、少阳二经合病之里病论文于下篇。如斯识别,非精谙于《汤液经》理法者,不易得之。惟其次《广论》[3]论厥诸条于《厥阴篇》[3]是其小失。盖厥阴无专病,《广论》[3]诸条所论,皆为与少阴并病。[4]三阴合病之文,依《汤液经》之法,当次入《少阴篇》,以符一表二里之制。蚓仲景之作,号为‘论广汤液’,如此重要之少阴病论中,独无《广论》[3]一条,岂有此理?叔和未察,不得谓非千虑之失也。
[1] 简体版作‘令邪气与汗气,共并由毛窍败泄而出’
[2] 简体版无“”符号
[3] 简体版无《》符号
[4] 繁体版此处用、符号
[1]尝论伊尹‘以割烹要汤’,与岐伯之事正同。《广雅。释言》云:“要,约也”。高诱《淮南坠形训注》云:“要,正也”。谓以医家养性全形之道,约正汤之身也。《吕览.本味篇》载伊尹以至味说汤。乃后人依声附合之作,不足凭信。厥后华佗得伊圣[2]之割,《抱朴子.至理篇》云:淳于能解颅以理脑,元化能刳腹以涤肠。仓公华陀,盖皆得伊圣割治之传者”。仲景传伊圣之烹,《抱朴子》云:“仲景穿胸以纳赤饼”,有据此谓仲景通割道者,其实不然。仲景如通割道,其学必传。穿胸以纳赤饼,即用赤饼以开胸也。赤饼当是陷胸丸之类。与岐黄针灸,分职造化。借华佗性恶恶,去声,忌也。吝技,致伊圣[2]割道失传。其遭戮死,或天所假手也。[3]后世针灸之学亦微,独汤液经学历世愈久,而愈益尊显。斯非得道之大者,乃可大可久也与![4]
[1] 简体版此段与上段共为一段,不分段。
[2] 简体版作‘任圣’
[3] ‘其遭戮死,或天所假手也。’简体版无
[4] 简体版用‘?’符号
玆即叔和撰次之书而厘订之,复其旧名曰《汤液经》。篇目亦改从《汤液经》之旧,仍以仲景之《广论》、遗论附于下。其为《广论》者,低格写;其为遗论者,又低格写。其间字句,则谨遵《脉经》本。其《脉经》所无之条,则从《千金翼方》本。以此二本未遭羼乱,较三阳三阴篇本之经手过多为近可信故也。顾今分卷分目归类序次,必未能尽符原本之制,以无原本可考,谨取便读者,易寻端绪计,姑定之如是。希博雅君子,得其正而订焉。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戊子孟春月古益杨师尹谨述时年六十有一
弟子李鼎录稿戊子年冬初版海门沈旦校字
发表于 2007/11/3 12: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病证论第一
太阳病,其脉浮。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恶风,其脉缓,为中风。

太阳中风,发热而恶寒,卫中风则恶风,荣中风则恶寒。上条言卫中风,此条言荣中风。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为伤寒。此条言表中寒风,传入于里。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中风为表病,伤寒为里病。风温为表病,温病为里病。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此‘火’字当是‘汗’宇之讹。下文‘若火熏之’,乃为言火。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瘈疭。此风温误汗必然之现象。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太阳病,脉反躁盛者,是阴阳交,死。复得汗,脉静者,生。

吐,舌下卷者,死。唾如胶者,难解。舌头四边徐有津液,此为欲解。病者至经,上唇有色,脉自和,为欲解。色急者,未解。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其脉浮者,必结胸。其脉紧者,必咽痛。其脉弦者,必两胁拘急。其脉细而数者,头痛未止。其脉沉而紧者,必欲呕。其脉沉而滑者,挟热利。其脉浮而滑者,必下血。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自当愈。其经竟故也。若欲,作再经者,当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呕,若躁烦,若,及也。脉数急者,乃为传。

伤寒,其二阳证不见,此为不传。

夫病有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不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尽未。

太阳之为病,头项强痛而恶寒。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阳明病证论第二

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阳明病,能食为中风,不能食为中寒。
阳明病,中寒,不能食而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为欲作固瘕也,必须坚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阳明病,初为欲食之,小便反不数,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此为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坚者即愈。坚,大便坚也。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此为病在表。濈然汗出解后,大便坚而不溏.则风寒未传入于里,故为病愈。一本作“脉紧即愈”,误。其脉紧反去者,此为欲解。设脉浮紧为未解,紧为病传,紧为病进,何得为愈?
阳明病,久久而坚者。

汗出多,坚。发其汗,亦坚。
阳明病,脉浮而紧,其热必潮,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阳明病,当多汗而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之状,此为久虚故也。
冬阳明病,反无汗,但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若厥者,其人头必痛。若不呕不咳,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冬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者,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下懊憹,必发黄。
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发黄。
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必衄。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即衄。
阳明病,其人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阳明病,当心下坚满,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夫病阳多有热,有热,有发热之证也。一本作阳多者热。下之则坚。则心下坚满而成结胸。本虚,攻其热必哕。无阳阴强而坚,下之必清谷而腹满。
阳明病欲解时,从申尽戌。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为转在阳明。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温,是为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而坚,为属阳明。

伤寒传系阳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以上广论四条,论病传。

阳明之为病,胃中寒是也。

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复不彻,因转属阳明。此与上条,出《平脉辨证》。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微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微阳阳明者,发其汗,若利其小便,胃中燥,便难是也。此与下问曰答曰诸条,均出《胎胪药录》。

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其汗,若下之,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因为阳明。不更衣而便难,复为阳明病也。

问: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出而不恶寒,但反恶热。

问曰:病有得之一日,发热恶寒者,何?答曰:然。虽二日,恶寒自罢,即汗出恶热也。虽,每有也。《尔雅释训》云:每有,虽也。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处中,主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故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是为阳明病。以上问曰、答曰五条,论阳明温病。


少阳病证论第三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寐,目合则汗。
少阳病欲解时,从寅尽辰。

伤寒,脉弦细,头痛而反发热,此属少阳。少阳不可发其汗,发汗则谵语,为属胃,胃和即愈,胃不和,烦而悸。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其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其邪。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为欲已。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太阴病证论第四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为欲愈。“涩”字,当是“濡”字之讹。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尽丑。

伤寒一日,太阳脉弱,至四日,太阴脉大。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温,是为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烦,暴利十余行,必自止。所以自止者,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下之益甚,复时自痛,胸下结坚。

少阴病证论第五

少阴病,欲吐而不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虚故引水自救。小便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其人小便白者,下焦虚寒不能制溲,故白也。夫病,其脉阴阳俱紧,而反汗出,为亡阳,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少阴病,脉紧者,至七八日下利。其脉暴微,手足反温,其脉紧反去,此为欲解。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下利,若利止,恶寒而踡,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踡,时时自烦,欲去其衣被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踡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少阴病,下利止而眩,时时自冒者死。
少阴病六七日,其人息高者,死。
少阴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踡,其脉不至,其人不烦而躁者死。
少阴病,下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服汤药,其脉暴出者,死。微细者,生。

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者是。
少阴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发热,不死。脉不足者,灸其少阴七壮。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其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下利,有微热,其人渴。脉弱者,今自愈。今,即也。

下利,脉数,若微发热,汗自出者,自愈。设脉复紧,为未解。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强痛,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必便脓血。喉痹为少阴病,便脓血亦为少阴病。叔和以此诸条,次于《厥阴篇》,误。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下利。厥利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为除中。食之黍饼而发热者,而发热者。“而”字原误“不”,今改正。因古字“而”“不”二字形近,故易致误也。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与黄苓汤复除其热,腹中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为除中,必死。

伤寒,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伤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者,生。其人汗出,利不止者,死。但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发热,下利至厥不止,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可灸少阴厥阴,主四逆。

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阴陵泉皆三壮。

伤寒六七日,其脉微,手足厥,烦躁,灸其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下利,厥逆,躁不能卧者,死。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其人脉反实者,死。
少阴病,八九日而一身手足尽热,热在膀胱,必便血。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其后必便血。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此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是也。直视,谵语,喘满,死。若下利者,亦死。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为下厥上竭,为难治。
少阴中风,其脉阳微阴浮,为欲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尽寅。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

厥阴病证论第六

厥阴中风,其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尽卯。

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纵。当刺期门。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酢浆者,其腹必满,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为肝乘肺,名曰横,当刺期门。

师曰:厥阴之为病,消渴,其气上撞,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甚者,则欲吐。下之,不肯止。


病不可发汗证第七:温病不可发汗,伤寒不可下
不可发汗上篇上此篇论太阳阳明两经合病之风温表证,栀豉症。不可发汗。

阳明病,其脉浮紧,咽干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反偏恶热,其身体重。发其汗即燥,心愦愦而反谵语;加温针,必怵惕,又烦躁不得眠;下之,即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属栀子汤证。后人银翘散,即出此方。然不如径用经方之为允当,毋妄信其避用苦寒拣用甘寒之呓语也。因服苦寒药而不愈者,为热在血分,宜用生地、丹皮等。栀子、知母、黄连、黄柏为气分之药.故不能愈也。又热在于表者,当兼用豆豉与石膏,若单用栀子、知母等,亦不能愈,因表里不同道故也,亦非苦寒之过也。学者慎勿为瞽者所蒙。
栀子汤方 方药下性味,为今所注,悉本自《神农本草》。其《神农本草》所无者,别据《别录》补之。
栀子十四枚,擘,苦寒 香豉四合, 绵裹,苦寒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取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再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栀子汤中无吐药,服之而吐者.为胃中有寒,此非其治也,故云“止后服”。言当改以温药服之也。后之解者,见此得吐之语,略弗深省,竟谓栀子汤为吐剂。夫栀子汤果为吐剂者,《可吐篇》中必列之,而宋本《伤寒论》与《脉经》及《千金翼方》本之《可吐》、《宜吐》篇中,均未列有栀子汤论之文,足证其非为吐剂也明甚矣。


凡用栀子汤,病人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微溏为阳明里寒,此与“得吐者止后服”之戒同。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又自呕者。下之,益烦,心懊憹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伤寒,发热,但头痛,微汗出。发其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而腹满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必衄。

不可发汗上篇下:此篇论太阳少阳及三阳合病之风温表证,白虎症(@原文如此,用‘症’而非‘证’,可能有误)。不可发汗。

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言语,面垢向经,谵语,遗溺。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厥冷,自汗,属白虎汤证。
白虎汤方 知母六两,苦寒 石膏一斤,碎,辛,微寒 甘草二两,炙,甘平 粳米六合,甘平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热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脉滑而厥者,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是其候也。其表有热,白虎汤主之《脉经》无此条,此据《千金翼方》本文。《伤寒论)本,则其“表有热”句,作“裹有热也”四字。案里有热者必燥渴,此论未言渴,其非为里有热也可知。又据《伤寒论》中凡属白虎汤证而渴者,其方例加人参三两,此方不言白虎加人参汤,足证其未言渴,亦非略文。是此条之文,当以《千金翼方》本所载者为是,《伤寒论》本所载者为非也。

伤寒,脉浮滑,此以表有热,白虎汤主之。此文,“此以表有热句”下,旧有“里有寒”三字,为传钞者之误,林亿等已辨之。再以上条之文证之,更明。今删去之,免迷读者。

不可发汗中篇上:此篇论少阴温病里证,承气症.不可发汗。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裹,不可发其汗。
少阴病,六七日,腹满,不大便者,急下之,属大承气汤证。
大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苦寒 厚朴八两,炙,苦温 枳实五枚,炙,苦寒 芒硝三合,苦寒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五升,内大黄,更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煎一沸,分再服。得下者,止。


伤寒四五日,其脉沉,烦而喘满。沉脉者,病为在裹。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属大承气汤。

咽干燥者,不可发其汗。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厥者,后必热。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其汗,必口伤烂赤。

不可发汗中篇下:此篇论少阴温病里证,黄连黄芩芍药症,当清内热,利小便,不可发汗。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者,黄连阿胶汤主之。
黄连阿胶汤方 黄连四两,苦寒 黄芩一两、苦平 芍药二两,苦平 鸡子黄二枚,甘微温 阿胶三挺,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味,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不可发汗下篇上


亡血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则寒栗而振。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额陷脉上促急而紧,直视而不能眴,不得眠。

疮家,虽有身疼,不可攻其表,汗出则痉。冬时发其汗,必吐利,口中烂,生疮。

淋家,不可发汗,发其汗必便血。

厥,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痿,谷不得前。诸逆,发汗,微者难愈,剧者言乱。睛眩者,死。命将难全。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微欲绝,手足逆冷,欲得踡卧,不能自温。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则厥逆冷。

不可发汗下篇下: 此一篇共八条。千金翼方本悉无之。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痛,目运,恶寒,食即反吐,谷不得前。一云:谷不消化。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颠,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颠,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晬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踡而苦满,腹中复坚。

脉濡而紧,濡则阳气微,紧则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以为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裹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坚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应时罢,栗栗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颠。体惕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胃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

诸脉数动微弱,并[1]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一云:小便难,胞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像,根本异源。
[1] 并可发汗:“并”疑讹,观文意作“不”字乃是。(@此为杨氏原注)

病可发汗证第八:此篇论中风表证可发其汗。
可发汗上篇:

太阳病,三四日不吐下,见芤乃汗之,此条据《千金翼》本补。

大法:春夏宜发汗。

凡发汗,欲令手足皆周至,漐漐一时间益佳,但不欲如水流离。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则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凡服汤药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凡云可发汗而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濡弱。浮者热自发。濡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浙浙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属桂枝汤证。
桂枝汤方 桂枝辛温 芍药苦平 生姜辛温,各二两切 甘草二两,炙,甘平 大枣二十枚,擘,甘平
右五味,{口父}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须臾,饮热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汗出一时许,益善。若不汗,再服如前。复不汗,后服小促其间,令半日许三服。病重者,一日一夜乃差,当晬时观之。服一剂汤,病证犹在,当作服之。至有不汗出,当服三剂乃解。


桂枝汤本为解肌,其人脉浮紧,发热无汗,不可与也。常识此,勿令误也。

酒客。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酒客不喜甘故也。

喘家作,桂枝汤加厚朴杏子佳。即于桂枝汤方内,加厚朴二两,杏仁五十个,去皮尖,余依前法。

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
太阳病,外证未解,其脉浮弱,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太阳病,发热汗出,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属桂枝汤证。“救”字,当是“攻”字之讹。
(@‘救’字未必就是讹字,因为‘救’字本有‘阻止’的意思。)
(@本条以荣卫立论且无低格书写者,整本杨本伊尹汤液经中只有本条。其余不是小字为杨氏所作注,就是低两格书写。所以此处不以低两格书写。按康平本伤寒论,凡论及荣卫之处也都低格书写。此处虽以太阳病起首,仍不能不疑。)


病常自汗出,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而外不解,此卫不和也。荣行脉中,为阴主内。卫行脉外,为阳主外。复发其汗,卫和则愈,属桂枝汤证。

病人脏无他病,时发病,自汗出而不愈,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属桂枝汤证。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若恶寒,属桂枝汤证。
太阳病,脉浮而数者,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一作麻黄汤。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一作麻黄汤。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表为未解,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
太阴病,四肢烦疼之病。脉浮者,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与饮之即愈。手足厥寒,脉为之细绝,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有寒,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甘温 桂心三两,辛温 细辛三两,辛温 芍药三两,苦平 甘草二两,炙,甘平 通草二两,辛平 大枣二十五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于前方中加吴茱萸二两,生姜八两,切。以水四升,清酒四升和,煮取三升,去滓,分温四服。一作酒水各六升。


发汗后中篇:

太阳病,发其汗,遂漏而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属桂枝加附子汤。
桂枝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中加附子一枚,炮,即是。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颇烦,复微恶寒,而脚孪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得之便厥,咽干,烦躁,吐逆,当作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厥愈足温,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而胃气不和,谵语,少与调胃承气汤。重发其汗,复加烧针者,属四逆汤。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四两,炙,甘平 干姜二两,辛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方 芍药苦平, 甘草甘平,炙,各四两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调胃承气汤方见下篇。
四逆汤方见后第三卷《不可吐可吐门》。

问日: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证象阳”句,“旦”与“但”同.“旦”字连下读。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脚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本条起首‘证象阳’一句,有一说作‘证象阳旦’,这可能是因为本条另有一句‘证象桂枝’。若‘证象桂枝’中的‘桂枝’代表桂枝汤,那么要断成‘阳旦’,则当有一‘阳旦汤’方可解。而且此阳旦汤证当与桂枝汤证不同。疑,当考。)


发汗后,腹胀满,属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发其汗不解,而反恶寒者,虚故也,属芍药甘草附子汤。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其胃气,宜小承气汤。一作调胃承气汤。
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方 厚朴半斤,炙,苦温 生姜半斤,切,辛温 半夏半升,洗.辛平 甘草二两,炙,甘平 人参一两,甘微寒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 芍药苦平 甘草甘平,各三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六片,辛温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三服。
小承气汤方见后可下门

发汗后,身热,又重发其汗,胃中虚冷,必反吐也。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其汗,必吐下不止。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痛,下利,厥逆而恶寒,属四逆汤。

发汗后下篇:

太阳病三日,发其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于胃也,属调胃承气汤。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汤主之。一作白虎加人参汤。即于白虎汤内,加人参三两。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猪苓汤主之。此处白虎、猪苓二半条。《伤寒论》本以之附于栀子汤论之末,《千金翼方》本以之附于三阳合病之白虎汤论之末。案:附于白虎汤论之末,固未为妥,然《千金》未同以之附于栀子汤论之末,足证此二半条,其旧本亦不在栀子汤论之下。盖此二半条早已手足分散,失其主领之条久矣。玆特代为觅访,查全书数百余条中,惟此条与之合{木省},今即以之附于此条之末。读之较在栀子汤论之末更觉义明法显。
调胃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苦寒, 甘草二两,炙,甘平 芒硝半两.苦寒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更一沸,顿服。
猪苓汤方 猪苓去黑皮,甘平 茯苓甘平 泽泻甘寒 阿胶甘平 滑石甘寒,碎,各一两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服桂枝汤,大汗出,大烦渴不解,若脉洪大,属白虎汤。一作白虎加人参汤。

发汗,若下之,烦热,胸中塞者,用栀子汤证。

汗家,重发其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可与禹余粮丸。阙。
阳明病,本自汗出,医复重发其汗,病已差,其人微烦不了了,此大便坚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其坚。当问小便日几行。若本日三四行,今日再行者,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难少,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必当大便也。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其汗,小便自利,此为内竭。虽坚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猪胆汁,皆可为导。
蜜煎导方 蜜七合,甘平
右一味,内铜器中,微火煎之,稍凝如饴状,搅之勿令焦着,欲可丸,捻如指许,长二寸。当热时急作,令头锐,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时乃去之。
猪胆汁方 大猪胆一枚,泻汁,和少许醋,以灌谷道中,加一食顷。当大便出宿食恶物。已试甚良。

病不可吐可吐吐后证第十:


大法:春宜吐。

凡服汤吐,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太阳病,当恶寒而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而数,此医吐之过也。若得病一日二日吐之,腹中饥,口不能食。三日四日吐之,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此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太阳病吐之者,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虚家亦然。
少阴病,其人饮食入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如得之手足寒,脉弦迟,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遂吐之。
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当温之,宜四逆汤。
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甘平 干姜一两半,辛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温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病者手足厥冷,脉乍紧,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病在胸中,当吐之。《千金》本,此下有“宜瓜蒂散”四字,《脉经》本无之。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浊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此与上条,各本均未出方。案:瓜蒂散与三物小白散均为吐剂。三物小白散方下云:“病在膈上,吐是也”。此二条各本均未出方者,不知是否因未详其所主为瓜蒂散抑为白散之故欤?谨案瓜蒂散中用豆豉,而三物小白散方论云“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白散”。然则邪属寒实宜白散,实而挟有温邪,或兼停水,宜用瓜蒂散矣。用者参此,临治斟酌取之可也。

瓜蒂散方 瓜蒂熬,苦寒 赤小豆甘平各一分
右二味,捣为散,取半钱匕,豉一合,汤七合,渍之须臾,去滓,内散汤中,和,顿服之。若不吐,稍加之,得快吐,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其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不尔者,不可与。欲呕,胸中痛,微溏,此非柴胡汤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胸中痛,非柴胡汤症。若非先其时自极吐下,可与爪蒂散或白散吐下之。

伤寒吐后,腹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病不可下证第十一:伤寒不可下,温病不可发汗。
不可下上篇:此篇论中风表证不可下。

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解外宜桂枝汤。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不可下也。属麻黄汤证。

脉浮大。应发其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便坚耶?设利者,为虚,大逆。坚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不可下中篇:此篇论伤寒里证不可下。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其汗,无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温 茯苓三两,甘平 人参二两,甘微寒 白术四两,苦温 芍药三两,苦平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少阴病,脉沉者,急当温之,宜四逆汤。

师曰: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更疼痛,当救其里,宜温药四逆汤。

不可下下篇上:


诸外实,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则厥,当脐发热。“发热”,一本作“握热”。

诸虚不可下,下之则渴引水者,自愈。恶水者剧。

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踡,身体急痛,复下利日十数行。

病欲吐者,不可下之。
不可下下篇下:此一篇共八条,《千金》本无之。


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

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里拘急,食不下,动气反剧。身虽有热,卧反欲踡。

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浮热,冷汗自泄,欲水自灌。

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坚。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颠,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则心下痞坚。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颠,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微则为咳,咳则吐涎沫,下之咳则止而利不休,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项相牵,臂则不仁。极寒反出汗,躯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谷气多入则为中满,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颠,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无血。浮则为虚,数则生热。浮则为虚,自汗恶热。“恶热”当是“发热”之讹。一本作“恶寒”,与下文义复,且失韵,非。数则为痛,振而寒栗。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满汗流,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于胁,振寒相搏(@此处为‘搏’不为‘抟’),其形如疟。医反下之,令脉急数,发热狂走,见鬼恍惚,心下为痞,小便淋沥,少腹甚坚,小便血出。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气实为孤阳。当小便难,胸中虚。今以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卫家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荣竭血尽,虚烦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医以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脉数者,久数不止,不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下之必烦利不止。

病可下证第十二:
可下上篇:此篇论阳明温病。


大法:秋宜下,冬宜温热药及灸。

凡可下者,以汤胜丸散,中病便止,不必尽服之。
阳明病,潮热微坚者,可与承气汤;不坚,不可与。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少与小承气汤。腹中转气者,此为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气者,此但头坚后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满。不能食,欲饮水者,即哕。其后发热者,必复坚,以小承气汤和之。若不转气者,慎不可攻之。
小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苦寒 厚朴二两,炙,苦温 枳实三枚,炙,苦寒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温分再服。服汤,当更衣。不尔,尽服之。

阳明病,其脉迟,虽汗出而不恶寒,其体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如此者,其外为解,可攻其裹。若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坚,属大承气汤。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满大而不大便者,属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至大下。

脉双弦迟,心下坚。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属大承气汤证。

腹满时减,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病,不吐下而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阳明病下之,此“下之”二字,作当下解,不作巳下解。心中懊憹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满,头坚后溏者,不可攻之。有燥屎者,属大承气汤证。

得病二三日,脉若无太阳柴胡证,“脉若”,一本作“脉弱”,非。而烦躁心下坚。至四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大便,但头坚后溏,未定成其坚,攻之必溏。当须小便利,定坚,乃可攻之。

病人小便不利,“不”字误,当衍。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有燥屎也。属大承气汤证。
阳明病,其人汗多,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坚,坚者必谵语,属小承气汤证。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
阳明病,谵语,发潮热,其脉滑疾,如此者,属承气汤。因与小承气汤一升,腹中转气者,复与一升。如不转气者,勿更与之。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此为里虚,为鸡治,不可更与承气汤。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而反不能食者,必有燥屎五六枚。若能食者,但坚耳。属大承气汤证。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愈。属大承气汤证。

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汗出多者,为太过。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者。阳绝于内,亡津液,大便因坚也。

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抟,“抟”,一作“搏”,今改正。抟,聚也,谓结聚也。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抟,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涩”字当是“数”字之讹。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此为里虚,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脉涩何可下耶?

麻子仁丸方 麻子仁二升,甘平 芍药 苦平 枳实,炙,苦寒各八两 大黄一斤,苦寒 厚朴一尺,炙,苦温 杏仁一升,去皮尖两人者,熬,别作脂,甘温

右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饮服十圆,日三服,渐加,以知为度。

可下下篇:此篇论寒温两感,汗下双解之法。

太阳病未解,其脉阴阳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但阳微者,先汗之而解,宜桂枝汤。但阴微者,先下之而解,属大柴胡汤证。“其脉阴阳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一作“其脉阴阳俱浮”,误。《辨脉法篇》云:“脉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与此言“必先振,汗出而解”同,足证微字不误。
大柴胡汤方 柴胡八两,苦平 枳实四枚,炙,苦寒 生姜五两,切,辛温 黄芩三两,苦平 芍药三两,苦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枣十二枚,擘,甘平 大黄二两,苦寒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属大柴胡汤证。

病者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可下之。属大柴胡汤证。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属大柴胡汤。《千金》作承气汤。

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微热者,此为实,急下之。属大柴胡汤、承气汤证。先与大柴胡汤,后与承气汤也。

汗出而谵语者,有燥屎在胃中,此风也,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属大柴胡汤、承气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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