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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中里巴人”是个非法行医骗子? 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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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3: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医不如求己》作者“中里巴人”是个非法行医骗子
中里巴人, 求医不如求己, 骗子, 行医, 作者

as09*越看越喜欢*街头风五角星印花短袖T*901232

25.0元

(转贴)作者:oztiger

  近两年在保健类图书市场上有一套名为《求医不如求己》的系列书卖得特别火。有报道说此系列的第一本书在七个月内就印了十二版,估计销量至少有几十万册。据作者自己介绍,他用‘中里巴人’这个笔名的意思是想做个桥梁,把阳春白雪的中医理论介绍给下里巴人。作者敢发下如此宏愿,人们自然会以为这位 ‘中里巴人’是位非常有经验的中医大家,可事实真相又是如何呢?

  ‘中里巴人’的真名叫做郑幅中,北京人,41岁。在《求医不如求己》系列书中所附郑幅中的简历非常简短:北京中医协会理事,祖父为民间中医,父亲是八卦掌第四代传人。至于这位先生是哪间医学院毕业,又是在哪里悬壶济世竟是从未提过。好在网络时代有搜索引擎给我们答案,首先在卫生部的网站检索,查不到他有医师执业资格。然后发现他在武汉接受采访时承认‘没上过大学,医术靠家传、自学’【注1】,在杭州时他说自己‘不是中医,也没有行医的资格,我讲的是养生。有人找我看病,我都一句话:有病找大夫,别找我’【注2】。

  他承认没有行医资格似乎很坦白,但是他说让找他看病的人去找医生而不是看他,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在<求医不如求己>系列书中郑幅中详细描述了他给很多人诊疗开方的过程。随便举个例子,他在<求医不如求己1>的第一章第十节写到:

  …
  举一个例子,我曾治疗过一个小女孩,18岁,症状为满脸都是大红疙瘩,还有经久不愈的咽喉疼痛...而其脉搏每分钟只有64次,且舌淡苔白,是典型的虚寒体质...我于是让她服用较为温热的成药——附子理中丸,是专治胃寒的,一次两丸,一日三次,连服一周...

  一个从未接受过正规医学培训的人,在不正规的场所帮人治疗疾病,这不就是所说的非法游医嘛。让人纳闷的是这非法游医居然真的是北京中医协会的理事【注3】,帮他出版<求医不如求己1>的居然是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导金宏柱居然说这本书值得他们学习……这些人如此推崇非法游医就不怕他象卖糖脂宁的游医一样害死了人吗?‘中里巴人’在<求医不如求己1>中描述他用刮痧拔罐按摩帮朋友的父亲治好冠心病,在<求医不如求己3>中吹嘘一个高血压病人在他医治之下停止服用降压药,难道你们忘了有患者因为听了排毒教父林光常的谎言停药致死的案例吗?

  证实了郑幅中并不是医生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一个问题:那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呢?他在武汉接受采访时拒绝透露自己的真正职业,不过他到西安宣传售书时经不住记者的追问,说出他实际上是开公司的生意人【注4】。为什么有人经营企业却不愿意告诉记者自己做些什么买卖?

  搜索之后发现有网友爆料说他其实是开美容院的,然后冒充中医骗钱【注5】,但没有更详细的介绍。再仔细看‘中里巴人’在和讯博客网的博客置顶文章,发现他的助手说按他授意建了一个论坛叫做‘山药社区’,过去一看该论坛却属于一个叫‘自然福’的公司【注6】。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名称内包含‘自然福’的企业,结果显示共有两家营业中:

  北京市自然福美容美发店    
  北京自然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如果‘中里巴人’加盟的‘自然福’公司不是无照经营的话,想必是北京自然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吧?科技造福健康是多好的概念,到底经营些什么不好意思告诉记者呢?有意思的是那同名的美容院,和网友的爆料太巧合了吧?郑幅中大师曾多次演示按摩穴道治病的神功,不会是在美容院捏脚悟出来的吧?

  说了这么多,我们还没看看郑大师这位‘山药薏米王子’(因为他推荐病人喝山药薏米粥治百病,故仿照地瓜王子林光常为其命名)的书写的怎么样、医术如何。我粗粗浏览了一下<求医不如求己>系列书,发现其中胡编乱造荒谬绝伦的地方是不胜枚举,以致肠胃不适只能改日再剖析。新语丝网站上已登有两篇网友关于这些书的评论,我完全赞同他们的观点:<求医不如求己>系列写的非常弱智。

  【注1】 武汉晚报:
http://cjmp.cnhan.com/whwb/page/ ... 621229790790643.pdf
  【注2】 杭州网――中里巴人:我就是中医里的周杰伦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 ... /content_561093.htm
  【注3】 北京中医协会理事名单(第179名 郑幅中):
http://www.phic.org.cn/bjtcma/xi ... /t20080714_2642.htm
  【注4】 记者博客:
http://blog.voc.com.cn/blog.php? ... mp;amp;itemid=63704
  【注5】 新浪读者留言:
http://blog.sina.com.cn/s/comment_4cd3fc6201000c8j_1.html
  【注6】 山药社区:http://www.51yam.com/



文章来自:http://www.yyxww.com/medcine-news-8231-1-1.html
发表于 2009/6/26 14: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中里巴人 老师 写的书,就像是 用自己的手 给我等后生  指明方向,指向 太阳,

有人却非要 关注 手指上指甲缝里有没有泥垢,而忘记了 看书的目的。
发表于 2009/6/26 15: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知道,反正他书中的“取嚏法”,造福了我和家人,效果显著。
发表于 2009/6/26 15: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骗出人命,倒是快让某些人嫉妒死了。
发表于 2009/6/26 15: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近代,中医有非法一说吗?

证/照是怎么定的?

历代大医有证吗?
发表于 2009/6/26 15: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法下之法为恶法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ID=1&ID=2840995


在六十多年前对德国纳粹罪行進行审判的纽伦堡审判,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审判。审判一开始,所有纳粹战犯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这个理由是“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杀害犹太人是在执行法律。”“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是世界上共同信奉的法律古训。

    希特勒和其他法西斯主义者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一个很“完满”的形式主义法治者,通过法治实施专制和运用法律灭绝种族是希特勒的两大发明。对待犹太人,第一步通过立法進行身份上的区分,使犹太人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第二步通过立法禁止犹太人经商,切断了犹太人的财富来源;第三步通过强制劳役法,使有劳动能力的犹太人从事超强度的劳役,在将他们的体力耗尽后再赶往集中营从肉体上消灭。六百万万犹太人就是这样通过分步骤被屠杀的。因此所有纳粹战犯都有理由说:杀人是在执行法律。

   这样一来把法官难住了,因为法官们也信奉同样的古训,法官们不得不休庭。休庭后法官们讨论:如果纳粹战犯的辩护理由成立,承认他们执行的是法律,那么只需做一件事,开庭后即宣布他们无罪,审判也应宣告结束;如果认为他们的辩护理由不成立,就必须从法治原理上予以说明。

    德国著名哲学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个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

    他的这一思想很快使法官们达成了共识,法官们认为,纳粹战犯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种罪恶。再次开庭,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原理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纽伦堡审判才得以顺利完成,并将包括集中营护士在内的迫害参加者判处了绞刑。
发表于 2009/6/26 15: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山上找几样草根树皮,治好了自己的病,是不是也是“非法行医。中医就一定要去考几个“阿斯皮淋”,才是合法是不是???
西医割你的鸡鸡,就是合法的,中医保你的鸡鸡就是非法的。有是不是有病啊??
发表于 2009/6/26 15: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追求 实效 安全 经济 便捷

还是改革鼻祖邓小平的一句话好,黑猫白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
对于治病救人的问题,老百姓的判断标准很简单:实效,安全,经济,便捷。
老外说咱中医不够标准,指标无法量化,那么在西医没有传到中国前,中国人怎么治病的呢?

说需要资格,那确实是作为中医需要规范和引导的地方,但大标准可以涵盖小标准,那就是有实效,并且肯定对人体无害,这一点上中医保健的许多方法已经为世人所称道。而且很多方法日常可以锻炼,非常方便,去医院排队多少麻烦而且费时间。

个人觉得中里巴人先生超越了中西医,因为他承认西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倡中西互为补充相互结合的治疗理念。

纠结于非法行医说法的,肯定来自西医利益团体。
发表于 2009/6/26 15: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过中医院很多有证的医生,没给什么人看好过什么病,除了打抗生素,吊盐水、葡萄糖什么的,就是开一堆的有副作用的西药出来。一开就是上百元。也没见什么疗效。

反到是中里巴人书里的很多保健方法,一用就灵。中医领域,很多“游医”确实有不少绝招的,而且很多都是家传的,或民间承传下来的。他们并不是所谓的假医,也不是有执照的通用医生。但他们之间很多人,确实有治疗某些领域疾病的医术。

我一同学,女儿出生后,得了耳瘘(大概是这么个病名,具体记不太清了),就是外耳朵里面(不是耳洞里),有个小洞,老流脓、流水之类的症状。在当地几个正规医院看了很久,无效。到省城医院看了,无效。准备到上海去找医生看的,但到网上一搜索,发现没有啥有效疗效的案例,有点灰心。后来听人说当地一农村,有一位家传看病的农民,会治这病,就抱孩子去看了,这位所谓的“游医”(其实不游,一直在家坐堂看病,而且无执照。),给孩子配了点药粉,让我同学给孩子耳朵上的患处,擦净后涂抹。几天后,孩子的病就好了。耳朵到现在都正常。

我的爷爷,有一治肝腹水的绝招,但他也不是医生,只是知道治肝腹水的方子而已。他曾告诉过我父亲方子的内容,但我父亲中学毕业后,离家一直在外读书、工作,所以药方里的药名,大都忘记了,只记得里面两个药,都是草药。其中一种药,我有意无意地在网上、书上看到过不少治肝病的药方,但没有一个药方有我父亲提到过的那种药。一种很常见的植物果子。

我父亲也曾亲眼看过我爷爷治好过别人的肝腹水,只吃了两三副药好了,吃药后,患者就拉肚子,鼓胀的肚子几天内就恢复正常了。
对我爷爷这个药方,我一直很神往,可惜已经无法得知了。

所以说,对待中医,对待懂中医某些治疗结束的民间人士,不要生搬硬套地以执照论来片面地看待,而应该以实践论,疗效论来看待。

我们知道,用枪,是需要执照的,需要执枪证的。难道当一名普通老百姓,遇到歹徒执枪行凶时,就不能抢过歹徒的枪来开枪自卫吗?非得办了执枪证的人,才能开枪?

警察也有警官证的,但我以前抓获一小偷时,我说了句话,就让小偷误认为我是警察,而让其不敢激烈反抗,也让其同伙不敢上前,最终擒获小偷,事后小偷知道我不是警察了,就在审讯时,向派出所所长控告我冒充警察。呵呵。派出所所长一笑了之,没理那小偷。

我就觉得我当时的做法,和游医差不多做法。呵呵
发表于 2009/6/26 18: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运用祖国的传统医学也叫非法.真是胆大包天.目无王法.
我们学习的都是黄帝老祖宗的传授的学问,运用老祖宗这一"祖传"的道术为人民谋福祉,解除人民所患疾病的痛苦,是我们所应继承发扬的.

[ 本帖最后由 黄明峰 于 2009/6/26 18: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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