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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bffq

略谈学习中医药学的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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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0 22: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坚持在分享,很难得
现在获取知识的途径多,但是网上很多地方做成一个个闭环,获取有用的信息感觉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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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1 1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bingke_xie 发表于 2025/9/10 22:31
楼主还坚持在分享,很难得
现在获取知识的途径多,但是网上很多地方做成一个个闭环,获取有用的信息感觉更 ...

现在眼看着许多生活富起来的人家被心脑血管病、莫名其妙的各种慢性病掏空
了家底,弄个人财两空;被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压的生活沉重,子女仍然读不好
书,对市场化的社会充满困惑;不能不把过去保密的知识披露出来,希望对有
志于改变后代生存发展前途的家长们有所裨益。但“同气相求、同声相应”,能
认可本人转发的资料信息者并不多;只能感叹有缘者得之、无缘者失之。现在
人人拜倒在金钱脚下,可以理解;但许多身价过亿的“成功人士”年寿并不高,
此信息网络天天可见,大家也就麻木不仁了。只能说一声“岁月静好”,各多保
重啦。十多年前可以网络免费下载的电子书,现在都要收费了;其实呢,只是
查阅文献资料有用,真正想深入学习,还是得购买纸质书才能方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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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3 17: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25/9/13 17:12 编辑

·        全民反诈:一场没有硝烟的“心智战争”
o    https://www.guancha.cn/economy/2025_09_12_789920.shtml?s=zwytt
o    【按:骗子确实可恶,但只要不贪小便宜,就不会上当。
o    大年初一你手机收到中奖100万的信息,你信还是不信!
o    笔者没有银行电子账户,骗子们对笔者也就无处下手了!
反诈骗与人的心理成熟度有关,故转帖相关内容摘要。】
刘媛媛
·        分享到:50
·        2025-09-12 19:21:27字号:[url=]A-[/url] [url=]A[/url] [url=]A+[/url]来源:观察者网
·        最后更新: 2025-09-12 19:52:48
·        (文/刘媛媛 编辑/周远方)
·        【警告】  
·        你以为对面只有“一个”骗子?
·        不,那可能是一个坐席在缅甸写字楼、服务器在迪拜、财务在菲律宾、客服在越南的“跨国诈骗集团”。
·        过去一年,全球诈骗分子非法所得超过1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第20大经济体波兰的GDP。
·        面上,他们是每天冲你微笑的“客服”、嘘寒问暖的“恋人”、发收益图的“导师”,背后,有人负责买隐私,有人负责写剧本,有人做负责洗声纹,有人当“托”,有人洗钱,分工比世界500强还细。
·        为骗你一个人,他们可以定制一款带远程录屏、收益造假、充值通道的“专属App”,成本只需几分钟,几毛钱。
·        所以,谁也别自信“我肯定不会被骗”。录音里18岁女大学生、年薪百万的白领、拿过大奖提名的老教授,都曾在民警面前哭着说:“我怎么会信了他?”——诈骗不是比谁聪明,而是比谁少一次侥幸。  
·        今天,观察者网作为正能量互联网媒体,联合上海市公安局、抖音平台共同推出《心智对话》反诈特辑,带大家把耳朵借给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803反诈”团队成员洪雅虹警官,抖音反诈中心负责人张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反诈志愿者屈宏伟,听这个“警—企—民”三方联动的铁三角,详细拆解一条诈骗流水线,看一群“高智商公司”如何把人心做成KPI。
·        记住:当你觉得自己绝对安全,就是“杀猪盘”里那只被标记为“已养熟”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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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6 11: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25/9/16 11:44 编辑

国家宗教事务局出台新规: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

分享到:825
2025-09-16 09:32:49字号:[url=]A-[/url] [url=]A[/url] [url=]A+[/url]来源:观察者网阅读 22933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5_09_16_790236_s.shtml
【按:终于出台治理新规了,网络诈骗真是无孔不入,
但上当受骗的大都是闲的“发胖、发愁”的有钱阶级!
破解的基本方法就是多读各类《宗教史》,以历史
的眼光来看待宗教。学习中医则必须阅读《中国医
学史》与《中医各家学说》,才能从历史的发展脉
络来理解中医,才能找到正确的门径学习。】
据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16日消息,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印发了《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的公布施行,是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
《行为规范》共18条,对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行为规范》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宗教教育培训,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进行。明确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支持、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异端邪教、附佛外道,借教敛财等。
《行为规范》全文如下。
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模范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符合教规戒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使用网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第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实施网络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注册、使用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类网络公众账号,应当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供核验。
第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宗教教育培训,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进行。
第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培养良好网络习惯,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不得自我炒作,借宗教话题和内容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第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的信息,不得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干预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内容。
第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与境外势力勾连,支持、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
第九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展示、穿戴、推销宗教极端服饰,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狂热,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
第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传播灌输宗教思想、诱导信教,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涉宗教教育培训、夏(冬)令营等,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第十一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宣扬异端邪教、附佛外道,或者从事打卦、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不得挑拨是非、制造对立、制谣传谣、诬告陷害、攻击诽谤等,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和睦相处,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
第十三条  除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教;不得组织、参与网络法会、礼拜、弥撒等宗教活动,以及烧香、供佛、诵经、受戒、受洗等宗教仪式;不得开展“禅修”“清修”“疗愈”等带有宗教色彩或者内容的网络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借教敛财;不得以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活动等名义募捐;不得组织、参与商品营销、直播带货、打赏等经营性活动和商业性表演、演艺活动。
第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经销、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  
第十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传教,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违反本规范,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其主持教务活动或者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并追究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责任。
违反本规范的宗教教职人员是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注册用户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责令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提供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直至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境外网站平台实施网络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
香港、澳门、台湾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在境内实施网络行为,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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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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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用户_541223
网络社会的诱惑,和尚耐不住寂寞,道士天天下山,尼姑都守不住寡了,口口声声的出家人一个个心里净想着还俗。物欲横流,灯红酒绿,除了为人民服务的信仰,其他无病呻吟、抑郁症间歇发作的小资口中的狭隘信仰,都是假的!
1小时前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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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6 11: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25/9/16 19:40 编辑
hhbffq 发表于 2025/9/16 11:42
国家宗教事务局出台新规: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分享到:8252025-09-16 09:32:49字号:A- A A+ ...

任继愈编著有多部各类宗教史,受到毛主席的称赞。
而且享年93岁,其做学问的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任继愈(1916年4月15日—2009年7月11日 [4],男,汉族,字又之,山东平原人,哲学家宗教学家历史学家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生前是国家图书馆馆长、名誉馆长。 [1] [3-4]
任继愈于1934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11];1938年从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毕业 [2];1939年考取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第一批研究生;1941年从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毕业,获得硕士学位;1942年—1964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1-2];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第一批副博士研究生;1964年负责筹建国家第一个宗教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任所长;1978年先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开始招收宗教学硕士生、博士生;1999年当选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987年—2005年任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1996年,主持重新组建中国无神论学会 [11];2009年7月11日逝世,享年93岁。 [1]
任继愈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国哲学、宗教学和传统文化研究。 [14]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B%BB%E7%BB%A7%E6%84%88/187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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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继愈认为中国的教育是不全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做人的教育,二是缺乏传统历史的爱国教育,三是缺乏创造力的教育。他表示,教育的一个根本原则是育人,不能只看知识传授。育人,就是教人怎么做人,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在这方面,中国欠缺是很多的。至于传统历史爱国主义的教育,是中华民族教书育人的基础。一个人最重要的品格是爱国。不了解自己国家的历史,爱国主义就会是一句空洞口号。 [5]
任继愈年轻时喜欢运动,初中时喜欢打篮球,高中时喜欢打网球,大学时喜欢打乒乓球。任继愈坚持“多读书,多睡觉,多用脑(指作学问)”,主张“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视补”。他每天在早晨4、5时至8时之间读书、写作。 [任继愈的夫人是冯钟芸,她是清华大学中文系毕业生,并在中文系任教10年。冯钟芸的大伯父冯友兰1928年加入清华大学文学院并曾任院长,父亲冯景兰1933年加入清华大学地矿系任教并曾任系主任。 [15]任继愈的女儿是任远,儿子是任重,儿媳妇是张维萍。]任继愈于1934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11];1938年从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毕业 [2];1939年考取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第一批研究生;1941年从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毕业,获得硕士学位;1942年—1964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1-2];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第一批副博士研究生;1964年负责筹建国家第一个宗教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任所长;1978年先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开始招收宗教学硕士生、博士生;1999年当选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987年—2005年任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1996年,主持重新组建中国无神论学会 [11];2009年7月11日逝世,享年93岁。 [1]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B%BB%E7%BB%A7%E6%84%88/187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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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7 16: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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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7 17: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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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7 17: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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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15: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25/9/19 18:16 编辑

《中国现代名医传(一)》此书我曾购有一册,现在搬家后找不到。
其中“冉雪峰传略”记载有汪精卫(其时还没有当汉奸)的岳母患
某病,在北京遍请中西名医诊治无效,冉雪峰以价值2千大洋的野山
参烧白灰,几十文钱的中药汤剂送服,立即见效;事后向同道解释
说,野山参烧成白灰纯粹是心理作用。现在此类以高等人自居的
“人物”还是很常见【高贵者最愚蠢】,女性大多有高官富贾之
情妇情怀,明明很低廉的中药汤剂就能治愈疾病,却非要花高价
吃药才行。对于此类人等,务必“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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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18: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25/9/19 19: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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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临床经验,虽然极其珍贵,但只有在高级医院的生命
支持系统具备的前提下,才能予以化裁运用。没有以上前
提条件,孟浪开方,病情好转患者及其家属不会感恩,认
为这是小病,否则你怎么可能治愈;出了问题就是患者死
亡的严重局面;在当前市场化的社会环境中,名医的虚名
抵不上律师的一根手指头。律师不会治病,但索取赔偿金
却是一把好手,你不佩服不行!
唯有亲属遇此危象,才能放胆一搏。但一切以预防为先
机,既然研习中医药学有年,处处提醒亲属注意预防才
是至高境界。此书找不到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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